特首梁振英帶領財政司長曾俊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和相關官員出席記者會,解釋橫洲公屋發展計劃連日來引起官商鄉黑勾結的疑慮。看完整個記者會,我認為政府沒有解答立法會非建制議員及一般市民最關注的問題。 常言醜婦終須見家翁。梁特首在記者會上終於承認將橫洲公屋計劃「分期」進行的決定是在他主持的三司會議上作出的。不過,他始終迴避解釋為甚麼要親自要求成立及主持一個只是涉及橫洲(及皇后山)公屋計劃的工作小組。在回應眾多問題時,梁特首經常答非所問,並不斷帶市民遊花園,例如指政府很重視興建公屋,皇后山沒有鄉事,在他任內樓價及租金已經回落(與他四年前上任時比較,這肯定不是事實)。 在記者會上,梁特首及相關官員大談發展棕地的難處,又說不出進行橫洲第二期棕地興建公屋計劃的時間表。這個表述令人懷疑所謂「分期」其實是等於無限期押後。還有,既然在橫洲棕地興建公屋困難重重,為甚麼最初政府會這樣確實提出興建13,000個單位。梁特首主持的工作小組只開了一次會,然後房屋署與鄉事摸底後,便擱置計劃。最高領導史無前例地親自出馬處理一個項目,竟然做不成事,難免令人感到奇怪。 令人感到奇怪的另一件事是這次記者會是傳媒披露政府內部文件顯示官員一直隱瞞事實,令政府難以招架而迫出來的。為甚麼梁特首不一早出來澄清(雖然他最終也是說不清楚)? 政府認為收回有人居住了幾代的綠化地帶較收回作商業用途的棕地難。這不是人人都同意的道理。有傳媒披露政府把橫洲綠化地改變用途興建公屋後,擁有鄰近大幅地皮的發展商乘機申請興建私人房屋。這是另一個梁特首在記者會上沒有回應的疑問。 我認為這個遲來的記者會沒有解開橫洲事件的疑團,而非建制議員亦不會放手。周一至五刊登
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遭死亡恐嚇,惹起的疑問是他是否因為得罪了地方勢力,而根源是否涉及橫洲發展計劃由原來在用作停車場、貨櫃場的35公頃棕地上興建17,000個公屋單位改為在另一幅面積小很多(僅5.6公頃)、有三條非原居民村的綠化帶上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朱凱廸質疑這個改動是「官商鄉黑」勾結所造成的後果。 特首梁振英最初回應橫洲公屋計劃時,指這個改動是「先易後難」。但他沒有解釋為何逼遷幾百名落地生根幾代的居民是「易」,而收回用來放置車輛的空地是「難」。他也沒有告知市民,他其實有親自參與這項決定。 受梁特首所託與朱凱廸會面的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房屋署曾就這幅棕地與地方人士「摸底」,遭到反對,於是政府改變計劃。他說「摸底」是正常做法,政府沒有留下紀錄。 一天後,有傳媒披露政府內部文件,顯示橫洲公屋計劃由一個工作小組督導,而主席竟然是梁特首。傳媒爆料後,梁特首終於承認確有此事。但他解釋這是因為興建公屋涉及向兩個司長負責的不同部門,所以要由他統籌。他又說橫洲土地的細節問題是由財政司長曾俊華主持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負責。幾小時後,曾司長澄清他沒有出席梁特首主持的工作小組,而他主持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並無決定分期發展橫洲。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也發表聲明,表示她沒有參與橫洲發展。 梁特首終於表示他會在今天下午聯同曾司長和有關局長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有傳媒披露政府內部電郵,顯示梁特首主動要求成立橫洲工作小組。 自從橫洲公屋計劃被揭發後,梁特首一直是用擠牙膏的方式回應,並不斷推卸自己的責任。例如他先把責任推給兩個局長,然後又想卸給兩個司長。如果不是有人因為不忿梁特首的的行為爆料給傳媒,市民會繼續蒙在鼓裡,不知道原來是梁特首本人親自成立並領導了一個小組去處理橫洲發展。 我希望梁特首在市民熱切期待的記者會上,首先就他之前的隱瞞誤導,向市民道歉,然後清楚交代整件事的始末,並承擔特首應有的責任。 周一至五刊登
2011年9月,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的村民懷疑土地被村委會成員私下變賣,於是發起大規模的抗議行動,並成立烏坎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村民與官方對峙,並爆發多次激烈衝突。同年12月,政府同意與村民談判,並承認理事會的合法地位。 2012年2月,烏坎村以一人一票選出由林祖戀為主任的村民委員會。此事被香港及外國傳媒廣泛報道,認為是中國民主時代的開始。 今年6月,因為土地問題未能徹底解決,林祖戀打算組織村民遊行上訪。結果他被武警強行帶走,指其涉嫌利用職權受賄。他隨即出現在電視台承認犯罪。今月他被法庭正式定罪,判處3年徒刑。雖然林祖戀在庭上表示接受裁決,及不會上訴,但他的家人認為整個審判「黑暗」、不公平。村民自林祖戀被捕後一直為了聲援他而進行抗議。 9月13日凌晨,大批武警突然衝入烏坎村,大舉拘捕涉嫌擾亂公安的村民,期間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多人受傷。官方封鎖整條村,不准外人及記者進入。有5名本港記者因採訪被公安拘捕,期間遭毆打,然後送往深圳返港。多個香港新聞組織強烈譴責事件,並要求港府跟進。 烏坎村最新發展,是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的中央政府另一次鐵腕管治的示範。封鎖新聞的原因是武力鎮壓愈少外人知道愈好。從內地政府的角度看,公安禁止香港記者探訪是依法辦事。我不認為由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有決心或能力替香港記者討回公道。 事實上,中國近年對外國傳媒毫不賣帳,經常把不合作的外國記者驅逐出境。我擔心不跟隨官方報道或指示的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的自由甚至個人安全也愈來愈沒保障。問題是:當香港傳媒不能在內地自由探訪時,香港人對官方報道的一切爭議事件會抱懷疑態度,甚至不相信。 此外,今次烏坎村的終局令香港新世代更肯定建設民主中國是上代民主派的虛妄思維,而中國與香港是兩個不同的世界。他們分離中國之心會愈來愈濃。這對一國兩制不是好事。 周一至五刊登
領導香港第二大工會職工盟多年、歷任回歸前的立法局至回歸後的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在今次立法會新界西直選中落敗。 李卓人在點票結果宣布時哭成淚人。他難過不僅是因為自己落敗,還是他成立的工黨在今次選舉中嚴重受挫,只有張超雄保住議席。 李卓人認為泛民候選人眾多的碎片化情況令選民無所適從是他落敗的原因。其實從港大滾動民調在選舉前最後一份報告中看到,他的支持度僅5%,與他最終拿到的票數比例相若。另一個在選舉日對他不利的因素是雷動計劃建議非建制選民策略性投票的對象竟然是港大民調支持度只有3%(低於李卓人的5%)的社民連候選人黃浩銘。雷動計劃一直到晚上9時才改變指示,建議把票轉投給李卓人,可惜為時已晚。黃浩銘最終拿到的票數依然少過李卓人。 我認為李卓人未能勝出的主要原因,跟其他落敗的資深泛民議員如何秀蘭、黃毓民一樣,是不少選民在今次選舉中傾向選擇新人,認為要給他們一個機會為香港前途打拼。另一個原因是隨著香港經濟繼續轉向專業和服務業,傳統藍領工人階級的數目已經微不足道。廣義的打工一族流動性大,也沒有興趣參與工運。一些影響基層利益的議題,例如退休保障,工會也沒有獨特的發言權。 自從政府實施最低工資後,工運爭取的主要目標便落在標準工時上。但這個議題非常複雜,所以今屆政府的策略是拖完再拖。另一個影響工運發展的情況是回歸後的工聯會已變成一個支持政府的政治組織,經常是把政治考量放在爭取勞工權益之上。 選舉過後,李卓人及他領導的工黨需要認真思考如何超越傳統工運路線,就打工仔女關注的民生議題,例如環保、房屋等提出可行的建議。
今次立法會選舉出現破紀錄的投票率,坊間有個說法,指不少首次投票的選民不想錯過他們認為可能是最後一次的公平選舉機會。這個理由有多真確,留待學者考究。不過,今次選舉出現不少光怪陸離的事,卻是聞所未聞的現象。 除了我在此欄講過的確認書、選舉主任篩選外,今屆選民登記依然未能解決「一屋多姓」的老問題。假如這只是選舉事務處不夠人手調查,我希望下屆立法會主動表示會同意政府提出增撥資源的要求。同時,政府應該考慮大幅加重虛報或盜用他人住址的刑罰。這項罪行較非法集會嚴重得多。 在今次投票日的投訴中,不少個案的性質非常嚴重。例如,有選票被預先蓋章投了某候選人、有投票站的選票數目多過投票人數、有選民發覺已有人替他拿了選票、有選民不獲發人人都應該有的超區選票(除非他已屬其他功能組別選民)、有候選人成功用身份證副本取得選票等。 除了上述情況,今次選舉還暴露兩個系統性問題。首先,一直以來由票站員工在選舉前拿選票回家的做法必須全面檢討,特別是今次出現選票與投票人數不符,以及一些選票涉嫌事先遭蓋章的投訴。其次,選管會應該確保每個票站都方便選民投票,而不是讓選民輪候數小時。以太古城為例,假如區內的學校不願借出地方做投票站,政府為甚麼不可以租用商場?有報道引述選管會主席馮驊說,太古城票站只有五、六千名選民,無論出現甚麼情況,也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這句話值得商榷。港島最後一個當選議席的候選人只是以多千票之差勝出。況且,公平的原則是一視同仁,不是算人數。 選管會在3個月內會提交今次立法會選舉的報告書。我呼籲全體立法會議員嚴肅跟進此事,確保香港的選舉不會淪為第三世界的情況。 溫馨提示,選舉處理投訴期在投票後45天才終止,政黨和選民尚有多天時間提出投訴。
今次立法會選舉結果對不少泛民政黨是個慘痛的經歷。新民主同盟和民協各自喪失唯一的議席。社民連、人民力量和工黨均變成一人議員黨。公民黨保住6個議席,而大贏家是事前意想不到的民主黨。除了重奪新西直選議席外,民主黨更保住其餘4個直選議席,以及兩個超區議席,以一共7個議席成為非建制陣營的第一大黨。 自回歸後,民主黨在今屆之前的各次立法會選舉中,成績都是持續退步。原因有兩個:一是民主黨「顧全大局」的作風與近年政治愈趨兩極化的大氣候不相稱。例如2010年民主黨領導走入中聯辦達成政改妥協方案,結果在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中遭激進派及建制派兩面夾擊,導致選票及議席「雙失」。 另一個民主黨衰敗的原因是相對公民黨,它遲遲不願進行以新替舊的接班工作。在今次選舉前,民主黨終於決定全部資深議員(除涂謹申外)退位,讓新人排首名參選。在選舉初期,幾位缺乏知名度的民主黨候選人在民調的排名次序上低位徘徊。幸好民主黨的招牌始終有價,再加上多名民主前輩落力支持,幾位新人成功扭轉形勢。結果全部地區直選候選人順利勝出,而鄺俊宇這位新人在超區拿到的票數更大幅超前師兄涂謹申。 看到工黨及民協的大老在今次選舉中落敗,民主黨的領導應該幸慶退得合時。今次接班工作順利完成,對民主黨有極大鼓舞作用,而新人亦會為民主黨帶來新思維。 在今次選舉中,公民黨繼楊岳橋後亦多了一位新議員譚文豪。不過,民主、公民兩個泛民大黨的部分支持票被新興的本土派拿走。這將是兩黨新班子必須正視及處理的問題。 民主黨在香港的民主運動上作出過重大貢獻。民主黨敗部復活,對香港政局是件好事。 www.facebook.com/JosephWWP 周一至五刊登
倡議佔中行動的港大教授戴耀廷在今次立法會選舉中提出雷動計劃,目的是透過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的策略性投票,增加處在邊緣位置的非建制候選人的勝算。雖然只有約4萬名選民參與計劃,但部分舉棋不定的選民受在選舉日公開發出的雷動投票指示所影響卻是合理的假設。 選舉完結後,部分落選的候選人埋怨雷動計劃發出對他們不利的指示令他們出局。此外,一些原來在選前民調支持度高企的候選人最終僅以些微票數之差險勝。他們慶幸之餘,對雷動計劃也沒有好感。一些最終成功當選的邊緣候選人也不覺得需要多謝戴耀廷,因為沒人可以計算清楚有多少人真的跟隨雷動指示去投票。 雷動計劃最值得批評的地方是戴耀廷事前對參與者說其投票指示只會讓他們參考,不會公開。結果是他違反承諾,把指示公諸於世。傳媒對雷動指示的報道自然是側重有新聞性的部分,例如不提指示提醒選民須繼續支持其候選人而大肆報道被點名適宜放棄的候選人名單。還有,不少指示建議把票數平均分給幾位候選人。這個做法其實對支持度較高的候選人並不公平。 面對建制派的強大配票機制,非建制選民當然會考慮是否需要策略性投票,例如把自己或部分家人的票投給可勝不穩的候選人。事實上,不少選民已經這樣做了多屆。與建制派不少選民集體機械式投票不同,大多數非建制選民都有個人自由意志,不會隨便跟從指示投票。 我的結論是雷動計劃的正面或負面作用都是被誇大了。在未來的選舉上,非建制派想辦法令選舉日前的最新民調更有參考價值較推動另一次雷動計劃實際得多。 周一至五刊登
以挑戰「官商鄉黑」勾結損害社會利益為口號,成功在地區直選中獲八萬多票的「票王」、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聲稱自己及家人受到死亡威脅,決定報警求助。他就此事會見傳媒,同時把新聞稿送給特首梁振英、保安局長黎棟國及警務處長盧偉國。 成功當選那天,朱凱廸已經表示參選以來,一直感受到威脅。選舉過後,他與家人一直不敢回家,要搬到其他地方暫住。朱凱廸報案後,警方認同事態嚴重,將他及其家人安置在一個安全地方,並建議他的妻子及女兒暫時不要上班和上學。現在朱凱廸出外時也有便衣警員在旁監視。 除了警方迅速處理事件,以及向朱凱廸一家人提供嚴密保安外,政府高層也不敢怠慢。保安局在朱凱廸報案當晚已發聲明,表示黎棟國局長十分重視事件。翌日,梁特首對傳媒說他從傳媒知悉事件後,便立刻責成保安局長和警務處長馬上跟進。他後來打電話慰問朱凱廸,強調政府不會容忍非法和暴力的行為。 在這件事上,警方充分體現高效率及專業的能力,值得我們稱讚。近年香港政治嚴重撕裂,警隊不時要在大規模抗議活動上維持秩序。在群情洶湧的情況下,個別警員執法時失控過火,就如個別示威者向警員動武一樣,是無可避免之事。誰是誰非,只能交由法庭裁決。不過,警民關係因此陷入低谷,對市民、警方以至整個社會都絕非好事。 朱凱廸遭死亡威脅一事不涉政治爭拗,是完完全全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保護朱凱廸的最好方法是警方盡快破案,把兇徒繩之以法,藉此增加市民對警隊維持治安的信心,以及提升警隊的形象。這對特區政府的民望也有幫助。 周一至五刊登
黃毓民在今次立法會選舉中,以約400票之差敗給二十多歲的青年新政候選人游蕙禎,未能取得九西最後一個議席。他在事後總結落選的原因是樹敵太多,努力不夠。 黃毓民的從政生涯充滿戲劇性。他早年當過記者,後來在大學教授新聞及傳播。他又辦過報紙,也曾是極受歡迎的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他於2008年首次當選議員時,豪言會顛覆立法會。結果他把衝擊議會進程,包括向官員擲物的做法帶入立法會。2010年,他倡議並成功說服公民黨在每個選區讓一名議員辭職,令隨後的補選成為一次變相「公投」。這個史無前例的「五區公投」被中央猛烈炮轟為反中亂港。 黃毓民熟悉立法會議事規則,是首位透過提出多項修訂進行拉布的議員。自此拉布成為立法會的常態,建制和泛民也只有隨之起舞。除了夾雜粗言和道具外,黃毓民在議會上的發言其實非常精采,情理兼備。他罵人的影片是網上點擊率最高的。 不知是恃才傲物還是其他原因,黃毓民近年的表現有點異常。他於2011年退出他創立的政團「社民連」,轉而支持另一政團「人民力量」,卻又在2013年退出,專注自己成立的普羅政治學苑。他曾自豪地表示培養過不少新一代的政治人物。弔詭的地方是這批被網民戲言為黃毓民的「靈童」,大多數都成為他的敵人。例如在今次選舉中,有位候選人參選的唯一目的就是公開黃毓民的「罪狀」,並呼籲選民不要再受騙而投黃一票。 失去立法會這個舞台以及相關的資源和影響力,黃毓民會否索性歸隱,還是伺機而動?無論如何,沒有黃毓民的香港政壇,儘管可能更吵鬧,但的確會少了點精采。
立法會選舉結束後,特首梁振英發表聲明,期望他和特區政府「在未來的日子,能夠與全體議員攜手協力,共同建設更美好的香港」。聲明提到政府會盡最大努力,與新一屆立法會加強溝通合作,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各司其職,建立良好互動的工作關係。 我不厭其煩地引述梁特首的聲明,希望藉此解釋今屆政府與立法會內不少政黨及議員(不僅是激進派)水火不容的主要原因。 首先,說政府與立法會按《基本法》各司其職,完全正確。撇除普選等政治議題,立法會其中一項主要憲制職責是代表市民監察政府施政。假如有相當數目的議員不滿意政府某項政策,例如版權條例或醫委會改革,政府有責任去說服他們,有需要時修訂建議,而不是自恃夠票通過便毫不退讓。即使政府最終認為再讓步會損害公眾利益,政府也須爭取民意,藉此反制阻撓議案的議員。 再以醫委會改革為例,當時民意傾向支持建議,但政府低估了醫生及不少市民對梁特首有權用盡的疑慮。還有,政府批評議員拉布時,建制派議員卻不配合,例如多次要待點算人數的鐘聲響起才施施然返回會議廳。這是為何在今次選舉中,大多數選民依然支持一些表明會在有需要時繼續拉布的候選人的原因。 政府與立法會良好互動的基礎是有商有量。雖然雙方都有責任,但有全權提出法案及撥款建議的政府當然有更大責任去達致這個目標。問題的關鍵是:梁特首會改變他過去幾年令不少市民側目的撥火作風嗎?
最近天天見報的資深建制政治人物曾鈺成登上最新一期《時代》雜誌(Time)封面,標題是「香港的希望」(Hong Kong’s Hope)。內文回顧曾鈺成的成長及從政經歷,而結論是他可以成為香港內部支持和反對中央兩股勢力,以及香港和中央領導之間的一道橋樑。文中引述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對曾鈺成的評價,指他有良心(conscience)及明白香港成功之道(what makes Hong Kong tick)。 香港九七回歸前,另一份西方雜誌《新聞周刊》(Newsweek)刊登一篇文章,稱讚時任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為「香港的良心」(Hong Kong’s conscience)。這個稱號在香港惹起不少爭議。有愛國人士認為外國勢力不懷好意,藉表揚陳方安生貶低董建華,暗示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在一國強權下可能不會盡全力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19年過去,官場人事幾番新。今屆特區政府在市民心中剩下多少香港良心,大家可以各自評價。 與當年「香港良心」的反應不同,我聽不到有愛國人士批評《時代》雜誌給曾鈺成「香港希望」這個榮譽是企圖在香港搞分化。原因可能是曾鈺成的愛國資歷無可置疑。不過,有關文章提到曾鈺成多年來拒絕回答他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他對《時代》雜誌的回應是:「假如我是(共產黨員)的話,我不會告訴你,也不能告訴你。(If I were, I would not tell you, I could not tell you.)」 根據香港法例,特首當選時不能有政黨背景。所以,假如曾鈺成真的參選下屆特首選舉,他在競選時不能逃避他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不過。要玩語言偽術,他可以這樣回應:「假如我當選,我宣誓成為特首時肯定不屬任何政黨。」 與其受洋人雜誌對香港政治的看法或喜或憂,大家不如相信多數港人都有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良心,而今次立法會選舉結果為香港帶來一點希望。
今次立法會選舉在地方直選部分的結果最值得評論的,不是非建制派保住關鍵半數議席,也不是有港獨傾向的候選人當選,更不是以學識、計謀、辯才雄霸政壇多年的黃毓民敗給一個二十多歲的新人游蕙禎。最大的選舉驚奇是三位首次參選、無主流政黨背景及無雄厚資源人脈關係的新人成功高票當選。他們就是港島的羅冠聰、九西的劉小麗和新西的朱凱廸。他們成為下屆立法會議員有劃時代意義,值得中央和特區政府深思。 先說朱凱廸。沒有人在事前預料他竟然是得到八萬多票的票王。這位剛在去年底在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鬥士,不只談民主自決,更在過去十年鍥而不捨地反對損害環保及基層市民利益的土地發展政策。他選舉前的抗議行動是衝擊政府和發展商漠視的非法泥頭山,結果被警方依法拘捕,最終獲釋。 同樣為實踐政治理念、無懼違法的另一位當選議員是劉小麗。她曾參與佔領行動,並成立民主教室,但堅持非暴力。在今年初旺角發生騷亂前,她在現場為了撐小販被控非法擺賣罪名成立。她承諾當選議員後,將一半薪酬拿來組織「家務義工隊」。她支持免審查的全民退保方案。 成為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議員是羅冠聰。他因前年衝擊政總公民廣場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會成立,並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懲處過輕,要求法庭覆核。羅冠聰是由反國教的學生組織學民思潮蛻變而成新政團的香港眾志的主席。他主張討論2047年時的香港政制安排。 上述三位下屆議員是因為他們始終如一的抗爭經歷獲得選民一人一票的強大支持。以往政府只懂依靠警方執法對付他們的做法恐怕要改變了。 利申:我曾在個人臉書建議未有投票決定的選民考慮朱羅劉三人。 周一至五刊登
此文見報時,今屆立法會選舉已經完結,但點算票數以便決定哪些候選人勝出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在無法評論選舉結果對香港未來政局影響之前,讓我先作另類總結:就是今屆選舉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多醜怪事發生的一次。 第一宗醜事是身為公務員的選舉主任以不信納某些參選人不是真誠擁護《基本法》內有關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的條文為理由,無視他們已簽署聲明的事實,決定取消他們的參選資格。這項決定被眾多資深大律師批評為損害法治。許多不支持港獨的市民也認為此舉剝奪了他們的選舉權。政府這項「防獨」措施是否合法,將來由法庭裁決。不過,在大多數市民心中,政府的確是做了件影響公務員政治中立和損害選舉公平公正的壞事。 選舉期間候選人互相攻擊,以至抹黑對方的人格或炮製負面新聞是意料中事。個別有既定立場的傳媒參與其事,只要守著不故意弄虛作假的底線,勉強可以接受。但一份擁有廣大讀者群的報章作出的配票報道被選舉事務處提出的事實推翻後,依然使用錯誤數據繼續大肆攻擊對手。雖然該報章最終撤回「推論」,但要再隔一天才表示歉意。此外,有壟斷性收視率的電視台竟然不在當天播出六位泛民候選人宣布棄選的大新聞,而這段新聞連親建制的媒體也有報道。這類現象令人擔心,在政治考慮或自律下,大多數香港主流傳媒的基本專業操守已淪為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今次選舉有一名候選人以身邊的人可能惹上更高層次的麻煩,宣布退選,更在選舉日前離開香港「避難」。他又稱施壓者較黑社會、中聯辦更強大。我希望已立案調查的廉署可以盡快找出真相,讓市民放心香港依然有免受恐懼的選舉。 在選舉日發生的多宗醜事,下次再談。 www.facebook.com/JosephWWP
立法會選舉於星期日(9月4日)舉行。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滾動民調最新數據,約64%受訪者表示肯定會投票,約20%表示多數會投票,多數不會或肯定不會投票的受訪者分別為6%及3%。 上述數字與以往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實際投票率有很大差別。投票率的最高紀錄是56%,在2004年選舉中產生。上屆(2012年)的投票率是53%。假如有逾60%的選民(如民調結果)在周日投票,這會是破紀錄的新高! 歷屆投票率只是登記選民一半左右,的確令不少如筆者般支持普選的港人失望。以上屆立法會選舉為例,47%的選民(約160萬人)選擇放棄投票。今屆登記選民的人數約370萬,即使有六成人投票,依然有150萬選民不往投票站,認為事不關己。 今天對社會眾多議題表達強烈意見,包括爭取真普選的組群以年輕人居多。但根據過往紀錄,投票率最低的年齡組別正是18至28歲那群,僅約四成投票,連一半也不夠。今屆有不少年輕人(包括曾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參選,他們能否成功鼓勵大多數對政治冷感的同輩投票,是這些候選人能否當選的關鍵。 我早前在此欄撰文,指出不投票的理由完全不成立(見《為何我們要在9月4日投票》25.8.2016)。今次我再次呼籲大家投票,選出你們可以信賴的立法會議員。不要忘記,在比例代表制下,幾千票之差往往成為勝負關鍵。 假如你曾肯定或傾向投票,請你不要猶豫。假如你以往是多數或肯定不會投票的一群,我懇請你考慮多一次,看清楚候選人的名單,了解他們的政綱和過往言行,然後在星期日往投票站,為香港,為下一代,做一點事,投下個人真心決定的一票。
多個公務員工會發信予會員,呼籲他們在周日的立法會選舉投票。信件的形式分為三類:籠統的呼籲會員投票予支持公務員的候選人、較具體的呼籲會員支持那些反對在立法會拉布(因此影響公務員工作、損害政府或公務員利益)的候選人;推薦會員投票予某位候選人。 有人批評上述行為損害公務員須政治中立的原則。因為敦促會員投票的工會包括紀律部隊,保安局長黎棟國於是出來回應,認為看不到有甚麼影響,並稱政府一向鼓勵公務員登記做選民及行使公民責任去投票。 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是確保公務員在工作上,特別是行使職權時(例如執法或發牌)須嚴格按本子辦事,對有關市民一視同仁。但這並不表示公務員不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例如支持普選或反對拉布),並像其他市民一樣,投票選出他們的代表。 不過,為了維護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形象,政府限制首長級公務員和屬敏感性職系的員工(例如警隊、政務主任等)公開表達其政治立場或參與助選。舉一個例子便可解釋限制的理由:假如市民看到警務處長公開表示支持民建聯或民主黨,他們便會擔心警隊在處理遊行示威時不能夠保持中立。 公務員工會的情況與個別公務員不同。它們部分與其他工會(例如工聯會或職工盟),甚至一些政黨有聯繫。政府沒有規定,也不適宜限制公務員工會的合法活動。因此,在選舉期間,這些工會發信呼籲會員投票,甚至推薦某位候選人並沒有違規。 不過,公務員工會敦促會員投票必須小心謹慎,避免予人口實,甚至招致涉嫌違規或違法的投訴。例如工會主事人不適宜親自遊說個別會員,尤其是下屬,投票予某位候選人。 說到底,對公務員或其他選民,投票絕對應該是個人選擇。 周一至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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