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公解碼 - 孫明揚
2015-12-30

立法會早前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反對修訂的議員「拉布」下,進展極度緩慢,每逢會議廳的議員數目不足法定人數,便有人提出「點人數」,曾經一日提出的鳴鐘「點人數」時間,合共長達四個多小時。 今天我且把我絕不認同的議員「拉布」行為暫時放下不表,把焦點放在議員的職責及責任。 基本法第六十六條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行使的職權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全部臚列出來,這些工作對政府順暢運作至為關鍵。立法會議員責無旁貸要盡心盡力履行他們的職權。現在社會需要立法會處理的事項繁多,議員如非全職便不可能處理這等事務,所以議員制度的設計根本是要求全職議員,不容分心視為兼職。為了照顧議員的生活上需要,我們不止對議員收取合理薪酬並無異議,並給予各種不同的津貼去容許他們成立自已的辦公室、聘請工作人員去協助他們做好議員的任務。此外議員的交際費及外訪考察費都有照顧。 我們當然理解議員需要處理的事務不只在出席立法會的大小會議,他們亦有需要會晤社會各界人士從而準確反映他們的意見。但這些事務大部分都理應在立法會內處理,否則,立法會為何為議員安排眾多的議員辦公室,並設有多間大小不一的會議場所?在這個安排下不在會議廳的議員當聽到「點人數」的鳴鐘出現時,一定有足夠時間在15分鐘內返回會議廳,所以流會的情況不應出現。 其實立法會有70名議員,法定開會人數為35人,那麼經常都有逾35名議員不能於鳴鐘15分鐘內返回會議廳,說明這些議員當時經已離開立法會大樓。那麼他們外出所作何事?如果說有需要遷就市民在外開會我們當會理解及接受,但把這個狀態擴大至超過半數的議員否太誇張呢?其實,眾所周知的主要原因是不少議員另有其他立法會以外的職責處理。這表示他們不把立法會議員的工作視為正職。 我當日出席立法會會議發言時,常常只有不足十人在席,那時大家都心知肚明,很多發言是為了留下一個文字紀錄,所以不會執著是否有足夠法定人數。但現時議會政治化,「點人數」是一個政治手段,便不能一如以往,所有議員都要有當全職議員的心態,視開會為首要的職責。若果如是,這種「拉布」和令人厭惡的行為便無從出現。 立法會議員需要認清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是受薪及領取各項津貼每月逾十萬元,所以要他們作為一名全職議員,盡本分開會,並不為過。立法會議員必須認清自己身份和職責所在,選擇當議員,便要有所取捨,將私人業務交託他人,絕對不可再當兼職議員! 周三刊登

2015-12-23

美國進入加息周期,市場有部分人擔心樓市會否大跌,但樓市大跌與否,要視乎從甚麼角度去看。今天我從現時本港樓市求過於供的狀況來考慮這個問題。首先看看數字,如果將本港的住戶數目與樓房數目相互比較,我們可以看得到兩者之間的差距不大,純按數字計算,幾乎每住戶都能擁有一層樓,為何仍出現房屋供應量不足的問題呢?   原因主要是近年有很多「未成形」(未有即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因為種種不同的原因想提早上樓或置業,所以導致供應量出現問題。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有不少尚未有能力置業的年輕人急不及待加入置業行列,心急擁有物業。他們的主要考慮點是他們預期將來工資水平會否足以承擔當時的房屋價格。在過去幾年房屋價格飆升,大幅拋離薪金的升幅,所以有不少父母都會未雨綢繆,幫助他們的子女提早置業。而沒有能力置業的年輕人亦有不少滿18歲便申請輪候公屋。這個不尋常情況背後的實情便是這班年輕人確實未有需要擁有物業或上樓,他們提早兌現日後的房屋需求。這個意想不到的發展扭曲了房屋需求量。   另一個導致房屋需求增加的原因,是以前香港普遍的舊樓,樓底高、面積大,子女長大後仍有足夠空間與父母共住,但其後的公屋單位面積細小,子女長大結婚後,難以繼續與家人同住,必須另覓居所,因而令房屋需求增加。   最後不得不提一個影響樓價的外來因素,美國採取的量化寬鬆金融政策。當資金不能從銀行賺取適量回報,必然會流向其他對象,而置業是一個不錯的替代品。但當這個現象席捲全世界時,不少境外資金流入本港樓市,進一步扭曲本地樓市供求失衡的情況。 周三刊登

2015-12-16

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讀數學出身,當年大學畢業後,我原本計劃繼續讀書,當一名數學教授教數學,雖然最後加入政府工作,但我對數學的興趣至今絲毫未減,而數學對我當官員的思考邏輯亦裨益甚大。   數學講求邏輯性,不容許天花亂墜,每一個步驟都必須有根有據,若最根本的地方出錯,往後的計算都會是錯。所以數學的每一步之間非常緊密,每一步都需要符合邏輯性,由一步引致另一步,一步一步地建構出來。數學嚴謹的邏輯性對做人做事有很大裨益,做每件事或制定政策,都要建基於最根本設計原意,若最初的設計原意出問題,繼續施行一定會出問題,但如果問題不是源於設計原意而是出於實行階段,那麽對症下藥的正確辦法便是審視實施階段出錯的地方,把它糾正過來,而不是取消整個政策。斬腳趾避沙蟲不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處理方法。   正如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引發的過度操練問題,掀起家長及學界要求取消的聲音。追源溯本,TSA原本的設計概念是沒有錯的,其功能是透過評估系統,了解學生對課程的接受程度、對各種不同概念的理解程度,以及教師啓發學生潛能的能力等,以作考慮課程設計是否有持續改進的需要,這種功能一直獲得肯定。現在只是發展過程中出了錯,出現過度操練的問題,所以應該對症下藥,針對操練的問題作出改善,而不是暫停TSA,甚至全面取消。   我對所有家長的忠告是以平常心面對這評估,你們要做的是很簡單,零操練。因為大家現在應該得知這評估不是個別評估你們的小寶寶。你們不需操練,讓評估正確反映小寶寶的學習進度。我對有關學校當局進一言,從明年開始,以後每年適齡入學的小學生人數會開始上升,一改過去多年縮減的情況,縮班殺校的因素不復存在,況且過去五、六年根本未有殺校出現,所以亦應以平常心面對。

2015-12-04

數萬名家長在網上聯署,強烈要求教育局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縱然近日眾多教育學者力陳這項評估的正面意義,但家長不為所動,無意改變初衷。眼見目前爭持不下,亂局應如何處理?   在我看來,只有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法,就是釜底抽薪、取消要求全體學生參與的做法,代以採取抽樣評估,從而徹底取消全無用處的盲目操練壓力。眾所周知,任何意見調查都沒有要求調查整體人口。本港的各式各樣民調,所抽取的樣本全都是不離一千個左右。當每年為數多達五、六萬名學童,經過隨機抽樣選出其中一千名去接受評估,只要遵從所有抽取隨機樣本的嚴格要求,所得結果不難如實反映當年全體學童對課程掌握及對課程適應的程度。   所有政策及做事方式都有一定不同的取捨考慮。當然如果按照目前做法去評估每一個學童,所得出的數據可以容許當局巨細無遺地去審視每間學校的教學成效水平。但這正是社會各界現今對這項當局認為低風險的評估最不明白及擔憂的主因,因而要求全面取消,以減除對所有持份者帶來的莫名壓力及困擾。不少論者認為教育當局已有專人視察學校去了解各校教學成效,所以從他們的角度看來,現在評估所帶來的成果實是錦上添花,沒有必然需要。   如果作隨機抽樣,所需要參與的人數可以斟酌,但不用多於一個很低的百分比,例如百分之五以下。現拋磚引玉,提出建議以供討論。抽樣方法可參考房屋委員會抽取居屋申請者的攪珠方式,利用學童的身份證號碼,用同樣方法去決定參與者。由於這個抽取過程是隨機及涉及很少數的學童實際接受評估,所以現有的壓力會一掃而空。   在這建議之下,所得出的結果當然不能申引出每間學校的情况,但一定會準確反映全港的整體學生的狀況。這份整體報告對每間學校都有非常好的參考作用,因為它提供一個平均尺度以便各間學校按照彼此了解自己學生的水平,因而得知與全港的平均值,相差有多少?同時可參照全港教學成效需改善的範圍來檢視自己學校的狀況,有過則改,無則勉之。採用這個方式一樣能夠回饋個別學校。   有意見認為操練文化一直充斥學界,所以任何方法去消除全港性系统評估帶來的壓力,都不會全面減退由其他考試引起的操練壓力。這是當然的,但兩者有很大的分別。為評估作出操練的內容十居其九無助學生改善學習內容、學習方式與及學習成效,有別與其他為加深對教學內容的理解和認識的操練。說到這裡,我們要正確理解小六派位試的唯一功能就是派位。經過數十年的經歷,由升中試而演變成派位試,背後的主導思想都是減輕考試的壓力。成效如何?四字形容,慘不忍睹。至於怎樣化解由派位而引起的問題,最明顯的方法就是取消政府派位。但同樣明顯社會上對這個做法全無共識。不同時代,連電腦派位都有人提過,但總未能脫離某種形式的考試、儘管聲稱是個低風險的考試。至於怎樣解決這個老大問題,有教於各界高明。

2015-11-27

上回談到,「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作為一個量度課程進度的工具,具有積極作用,惟坊間對這評估持負面看法,甚至視為「可有可無」。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最主要原因是絕大多數人對於評估作用缺乏正確認識。 如果了解到這評估的原意是審視課程是否恰如其份把最適當的課程傳授予學生,那麼便知道評估內容非涵蓋全數不同深淺程度的範圍不可,以便分辨優資學生的比例及他們能力達到甚麼高超水平。故大約百分八十的評估題目,一定是平白淺易的,以便精確反影能力普遍的平均學習水平。但為要清顯示出能力超卓的極少數同學,評估內容一定有極少數比較艱深的題目,這大約佔總數百分之二十,用來分辨出成績最好的一群,從而去了解這些尖子的能力去到甚麼程度。評估背後的理念沒有期望普通學生能完全懂得作答所有較艱深的題目。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因為評估提供可靠的數據以便教育當局分析,然後提出具體意見與建議,讓學校就不同科目的教學方法及進度作改善。 既然評估並非以批判學校為目的,原則上,校方只需按評估的報告內客,作出教學上相應調整,就學生表現出的弱點作相應改善便可。但為甚麼現實上這個預設的改善機制並沒有達到要求?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本港不乏辦學團體,在香港動輒有不下十數間學校。評估報告雖則告之個別學校的教學水平及就該學校所面對的教學困難作出改善意見,用意絕非讓個別學校把他們各自的評估結果相互比較,因為每間學校面對的問題不盡相同,而他們學生的資質亦參差不同。但評估實行之初不難察覺到不同辦學團體不約而同地自行整理報告,從而比較轄下學校的成績。這個行動從此種下有關學校之間的惡性競爭,更禍及一眾無辜學童。更甚者,當時部分學校感覺到縮班殺校潮的壓力,誤以為提高評核結果,便可避免殺校。據聞當年負責與學校講解他們各自的評估成績的教育局成員也許曾說過「今次成績唔係咁好,下次要做番好啲」、「你要參考成績好學校的方法去加强學生能力……」等等說話,被認為對校方造成無形壓力。 其二與書商有關。在評估推出數年後,不少書商覷準當中的商機,推出針對評估的補充練習。這個發展對大多數學校來說去鼓勵學生多操練從而改善學生的學習能力,雖則是捨本逐末,而不是針對性地去作出基本的改善,但是基於為引進改善所需的額外資源的匱乏,所以作出飲鴆止渴式的不理智反應,盲目引進坊間各色各樣的補充練習。眾所周知這些補充練習的內容,並非鍛煉學生的基本能力,而是著重反覆操練,並沒有讓學生對課程認知有任何得益。更者因為競爭激烈,書商各出奇謀,力求超越一般程度的問題,特意提供程度較艱深的問題。就在這樣扭曲的情況下導致評估補充練習「愈出愈深」。原本用作分辨尖子學生的措施,就此被錯奉為常態,禍及一種學童。不少教育學者指,即使沒有TSA,學校一樣會操練,只是形式不同。但觀乎目前坊間意見負面,這項評估應如何繼續推行,又應如何收科?

2015-11-18

最近社會各界都就著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的成效眾說紛紜。大多數的意見是基於一己對這課題的片面認知,沒有充分了解設立這項評估的原意,因而引致為數不少的家長强烈要求廢除相關的考試。 家長一般關注子弟吸收知識的進度,但對於學校的課程深淺程度、教學進度,個別課題是否易於施教,學生是否都能吸收得好等等,這些及其他教育當局及學校的管理階層需要充分掌握的數據便需要透過一些評估來收集回來,以便考慮課程設計是否有持續改進的需要。 上世紀中全球的先進教育學者經過深入的研究及討論,同意引進TSA評估系統,以便各國及地區透過TSA此類的量度工具,去了解學生對課程的接受程度、對各種不同概念的理解程度,以及教師啓發學生潛能的能力等等。本質上並非針對個別學校,更非針對個別學生。如果各家長能正確理解這系統評估的因由,便得知目前的過分操練歪風,是絕對不應出現。 TSA的設計概念,是將評估時期分為3個階段。每一批學生在他們接受完小三、小六及中三的三個階段都進行評估,從而觀察他們每三年的進度並收集數據。在任何情況下,每個進行TSA測試的學生,事前都毋須經過任何,遑論額外操練,不應感到任何壓力,理應「相安無事」。 其實作為一個量度課程進度的工具,TSA的積極作用,及其設立本意,理應能夠得到廣泛接納。眼觀全世界的其他引進同一評估係統的國家及地區都未聞有引起同樣的爭議,為甚麽在本港坊間家長普遍的意見是「你唔好做囉」?TSA猶如可有可無,究竟何處出了亂子,下回再談。 周三刊登

2015-11-11

早前某大型補習社在報章登全版廣告,聲稱願以數千萬元年薪,挖角一名「補習天王」。我認為這類補習社,並非教學子「讀書」,而是教他們「考試」;如何針對試題作答,彷彿成為學子的首要任務。事實上,補習社生意蓬勃,並非一個好現象,補習導師講求包裝,家長則慕名而來,部分更抱「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需求如此大,可見這門生意,仍是長做長有。 我最近看過一部電視紀錄片,名字叫《The school that turned Chinese》(《中式學校》),由英國BBC電視台製作,邀請5名中國教師到英國一所學校,任教一個有50名學生的「實驗班」;學生需於4周後進行成績評比,與其他以英國一貫教學方式的「實驗班」比較,以檢視「中國式教育」的教學成果。結果是使用「中國式教育」的實驗班,成績較其他以英國一貫教學方式的班別優勝得多。但好成績的背後,有份參與的學生需作大量操練,才能達致好成績,並非所有參與者覺得當中的努力,是值得他們作出犧牲個人玩耍時間換取好成績的代價。猶記得有位學生於節目中說過:若然要咁先得到好成績,寧願無好成績。他們認為學習不是為爭取好成績。 這個中西有別的反應令我想起新高中學制下的通識科,因為有太多同學、家長、甚至老師都未掌握一般來說通識科是沒有所謂標準答案,以供同學背誦來取得好成績。同學需就研習問題要求的主要內容作資料搜集、分析、交換意見,最後整理思緒並以文字表達自已的看法,考試目的不是要求所有參試同學表達同一個劃一的觀點,因為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用眾多不同角度去分析、理解、然後隨着這樣的思路去表達自已的看法。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答案的中心思想,有理有節地,按照所鋪排的邏輯充分表達出來,便可得到分數。當然如何表達意見,則同各人的文字造詣有關,但對回答問題的基本要求無損。 周三刊登

2015-10-28

我每次考試必定首先花時間去看所有試題一遍,作用有三。首先,等自已有個概念大約需時多少去回答所有試題。第二更重要的是掌握自已對各不同試題了解的程度,因為這有助你選擇回答試題的先後次序及分配的時間。我不考試已久,所以不知考試局是否有偏離較淺的題目先行的習慣?沿用這個方式就是容許眾多從第一條題目開始作答的同學有一個良好的開始,不至自亂陣腳。但我不應認這是個理所當然的安排,所以凸顯出把所有試題看一遍的道理。第三就是要清楚明白問題重點所在,因為有太多同學一見試題的內容所提的關鍵字眼便不分皂白,把所有有關的書本內容一腦子便全部搬出來作答。這就是為何有不少同學自認為對問題所問及的都巨細無遺地作答,一心以為得到上佳的成績,但結果事與願違。為甚麼?因為大部分答案都是答非所問,即是答案沒有聚焦去解答問題的主旨,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通常我們用不太恭維的方式說別人「口水多過茶」,便是這個現象的最佳寫照。 補習社所提供的服務不離以上三點所涵蓋的範圍,用意是提升同學回答試題的信心。試想想,如果同學對所作答的第一條試題理解不足,下筆時當然講不上得心應手,花費時間多,效果當然不彰,對信心當然有所打擊。所以較後時間當面對滾瓜爛熟的問題,因為信心欠佳所以機會都要打個折扣。但反過來看,首先解答最有把握的問題,自然流,信心增加,很快便答足夠的題目得到及格的分數,容許多於足夠時間去處理其他比較難於解答的問題,以增加取得高分的機會。只要明白及掌握上述的要點,加上坊間及網上有不少過往的試卷和模擬試卷以供參考及練習,實在無需報讀補習社。 周三刊登

2015-10-14

每年放榜,一眾狀元頓成焦點。據我所知,相當大數目的各級中、小學生都有參與不同形式的補習。通常小學生是不會主動要求任何形式的補習。這個現象主要源於父母「贏在起跑線」的心魔,而為數不少的小學生家長請補習教師主要原因是令子女能提早一年學習各學科相關內容。他們並非不知道這會對小孩子帶來不必要的壓力,但他們認為物有所值,為要贏在起跑線,不免要付出和犧牲。 但至於中學,尤其是準備投考香港中學文憑試的前一、兩年的學生,通常都是主動報讀五花八門的補習社,希望有助取得較好成績。每年各補習社於報章、巴士車身及其他文字媒體所登的全版及全天候廣告,標榜龐大數目的參與補習同學獲取5*或5**成績,以證明彼等能為同學帶來上佳成績的最佳說明。面對這些表面上甚有說服力的例證,怪不得有這麼多同學趨之若鶩。次要原因則較少人明言,因為學校高中課時有限,教師實在沒有辦法去完成全部課程內容,遑論旁及重要的應試秘訣。所以各形式的補習學校有龐大的潛在市場,提供應有盡有的課程以供家長的選擇。 究竟同學為甚麼覺得補習可以為他們帶來好成績?為了填補學校老師沒有課時去教授的課程不是個主要原因,雖則亦有同學希望有專人為他們重温過去的有關試題,從而多些了解考試當局的要求。其實最主要的理由是學習考試秘笈。 猶記得今年「十優港姐」麥明詩說過她之所以能取得十優佳績,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她「真係識考試」。如果你問我讀書時最叻是甚麼?我也答你「最叻考試」。為甚麼這是重要呢?我透過我個人的經歷來說明其中道理。我讀書成績中上,但相對其他特別勤力的同學,我能消化課程及收歸內容為我自己的認知,也許只得百分之八十,不及某些其他同學的高達百分之九十五。在考試時,我可將我所認知的知識以百分之九十的效率表現出來,但我上述的同學則只能以百分之七十的效率表現出來。以此為例,我的考試成績能表達出我所學的百分之七十二 ,而能力比我强的則只能表達出百分之六十三。所以在此情況下,成績跟所吸收知識不成正比。我將於下篇與各位分享我的秘訣。

2015-10-07

首先且看基本法的有關條文、第六十八條、根據這條基本法,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的。所以功能組別是不折不扣的過渡安排。現在面對我們的現實只是何時及怎樣廢除所有功能組別,而以普選產生的議席取代。我們再看社會各界對現有不少功能組別議員的看法。意見普遍認為大多數的功能組別議員淪為議會的「舉手機器」,對議會的議題,除有關業界有直接關係的,通常都不會嚴肅對待,缺乏參與動力而沒有作出應有的貢獻,所以功能組別應分階段予以取消。我個人認同這個看法,但認為分階段取消是不切實際,主要原因是世上不應有「免費午餐」,而當落實取消「免費午餐」之時,採取分階段方式,一定引出先後的問題,從而無可避免地使這課題主導辯論,因而淡化全面取消功能組別這主要課題。當討論的焦點錯放,達至共識的機會相對減低。 當然有人擔心,一刀切取消功能組別,會令所有工商專業界別的聲音未能在議會確切反映,但這並非落實普選的地區和國家的共同經驗。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任何界別的候選人都有機會當選,且看台北市長,不也是醫生來?在歐美國家商界成功人士當選為議員冉冉皆是。且看現在不少普選產生的議員就是從功能組別成功轉型而來,他們有一點共通,就是在議會的工作表現為社會各界欣賞及認同,從而得到選票上的支持。如果參考外國經驗,各行各業都會各自投放巨大資源去支持代表他們的參選人以加强彼等當選機會。這是天經地義的方式,值得我們各工商專業界別在未來數年間,去培養他們的議會代表參加未來的立法會普選。大家記着,政治像所有的其他事物一樣,是沒有永遠的免費午餐。 周三刊登

2015-09-30

代議政制之所以被普遍接受是因為這個制度是眾多選舉制度中最能確保民意得以充分彰顯。但與其他普選制度一樣,是要付出代價,最顯著的是降低不同各項的施政效率,包括延長決定處事程序,必須接納各小眾意見,預留足夠時間作出全面諮詢。甚至要接受可能達致議而不決的情況。但這一切都無損代議政制脫穎而出成為最廣為使用的制度。 為政者必須時刻留意民意,不能經常作出違反民意的決定,當然偶爾不循民意而作出不受歡迎決定在所不免;加上有既定任期,當為政者不孚民望,下次選舉能否繼任完全取決於選民的支持。客觀上這個制度對不尊重民意的執政者有很大的阻嚇作用,絕對能杜絕獨裁政權的長期獨霸局面的出現。 但同時在代議政制之下,因為通過選舉,賦權予執政者,所以有為及高瞻遠矚的執政者可以運用高超的政治及公關技巧去通過一些必要但極不討好的政策,當然亦須承擔相關的負面政治後果。如果有關的政策成功落實,政治風險當然相對減輕,否則有盡失民望的危險。 當港英政府於80年引進代議政制時,當然不是將上述的崇高政治理念在香港落實,因為當時中英兩國進行有關香港回歸的談判已經在這重要課題有指導性的討論基礎,即是循序漸進。其實當時英國政府最著重的一個考慮是怎樣向國際社會顯示英國於一九九七年從香港有體面地光榮撤退。引進代議政制是一石二鳥的重要伏筆,一為光榮撤退,二為與中國談判的籌碼。 從當時的社會狀況看來,以當時的委任制作為一個起點,作出適當的修改,摒棄從精英之中委任賢者,而改由精英從彼此之間選出代表參與立法局的工作,實屬一種自然不過的過渡安排。這個實事求是的考慮便主導催成採用功能組別的間選制度。多年來這種間選方式所選出的議員大多是各行各業的翹楚,讓人易於接受。但時至今天,這種制度是否再合適香港最新的情況,實在值得我們仔細深思。

2015-09-23

我通常都會從不同的層次去考慮生活上每天面對的各種問題及思考面對的不同社會現象。簡單而言有兩大層次,一是理性的、二是感性的。基於個人性格及成長背景與面對的情況及問題本質,其他人實際上會採取何種方法及層次去考慮他們每日面對的情況當然各有不同。我想從這個角度去探究「陰謀論」。   就以最近亞視公布新股東入主為例,不難見到各種意見不同表達的取態。其中一位大學助理教授的看法代表了「不以為然」的感性層面,他認為這引證了內地要在香港取更大、甚至絕對奪取話語權,他以為「股權與內地愈接近,必定會用內地傳媒邏輯,新聞報喜不報憂,或以宣傳角度看新聞」。他又擔心「由於早前無綫加入內地資金,上述情況會出現於兩間現有的免費電視台」。   我想認同這一個觀點者多數沿於他們「拒共」的根本心態。他們早已對國內不文明、輕法治、不重視人權、重維穩等等狀況看來,覺得國內對自由大有不足之處,他們覺得這個新發展只是現狀的延續。於感性而然,內地資金等同報喜不報憂,自是自然不過的事。   其實隨着一日千里的科技發達,絕大多數港人每天都從很多不同的途徑獲取大量不同的信息,每個人都不難從不同型類的網絡媒體即時及跨越空間去克服電視固定節目時間的一大缺陷。所以他們完全掌握香港與內地對新聞取態的重大落差,這就是從理性層次去考慮。   綜合來說如果純粹從一個感性層次出發,能夠加上一個理性的角度,全方位地去考慮箇中的情況,他們一定不能忽視加强話語權是否等同一言堂?加强話語權是一種取態或手段,而一言堂是目的或結果,兩者並無因果關係。簡單來說,以上述新聞報道為例,相對於不觀看這等報道的人,觀看者是否有可能在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逐漸接受這些被認為偏頗的表述?又他們會否完全隱蔽於相關新聞在其他媒體所採取的極之不同的論述及表達出的相反立場?   陰謀論之所以有市場就是因為太多人先入為主地的以過往的經驗及朋輩間的影響,簡單直接地作出感性的考慮,沒有意識到實有需要加入其他,特別是理性的考慮。他們從未意識到這會令他們陷入以偏概全這個陷阱。(作者致歉錯傳稿件先後次序,「陰謀論」應先行;如讀者看上期的稿件時,不知第一句關於「陰謀論」何所指,謹向讀者致歉,這是出於本人疏忽調亂送出稿件先後次序所致。) 周三刊登

2015-09-16

上星期談到陰謀論這個現象,借用中資入主亞視引出為甚麼有報喜不報憂的看法。但意猶未盡,現借根據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法要求,去了解有關從感性及理性兩者不同的考慮。 政改推倒後,有建制派人士曾提出,23條立法應與普選並行,亦有意見指,政府忙完政改工作後,是為23條立法的時機。我同意需要就23條立法,因為這是《基本法》之下香港要盡的義務。 純粹從理性角度分析,首先要理解23條所涵蓋的六項罪行內容,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其中以上大部分的罪行,經已現存於幾條不同的香港法例,基本法的主要客觀要求,是把這些現有罪行及新增的集中在一條新法案。從一個感性的層面看來,香港很多人所接觸得到有關內地於維穩、維權、政治權利及人權這些大課題的信息多數為負面,普遍接受國內存在有法不依的看法,所以將23條的負面影響放得很大。這便是感性考慮,主要不足之處是未有從理性這另一個角度去加以考慮。 如果我們從大部分香港人對內地的不尊重法治的印象作為出發點,加上理性的層次去思考23條立法這個課題,且看我們也許會有一個比較客觀的考量。 首先這是本地立法,只要有充分的公眾諮詢,與主要持份者溝通,不難把有關立法的具體內容嚴格規範獨立於法外的干擾。我們亦當明白,這類性質的立法主要的目的是防範於未然。有關的罪行,通常只會在非常嚴峻的情況才會出現。同樣地為減低對本港各項現有自由度的擔憂,只要大家能開誠布公,以包容諒解的態度提出彼此不同的理解及看法,本着解決問題的無比信心,一定會有成事的機會。 不過有意見認為,既然本港現有法例已涵蓋大部分23條的罪行,便無需急於立法,亦不需與普選並行。理論上,在香港相對和諧的時候為23條立法是較好的時機,但各位心中有數,香港諸事和諧的時機有多少。就以我在政府做事時為例,不時都聽到「等乜乜時機到咗先推啦」,但那個時機永遠不會出現,因為當你以為最好的時機已到,總會有預料不到的其他突發事件出現。但相反的情況也有出現。當多事之秋有不同煩惱的事情接踵而來,以為是最壞的時機去推出重大政策,主觀地以為無可能順利處理得到,但受制於時間的限制被迫推出,卻又效果不錯。所以,就23條立法來說,無需刻意去計算何謂最好的立法時機,要做的事便去做,無謂自尋煩惱。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做好上述重要的溝通任務,同時針對性地、有耐性地對於先前公眾表達的反對及憂慮,加强解釋。如果能清楚及全面地去處理有關問題,便沒有充分理由去讓公眾再有任何恐懼23條立法的原由。 周三刊登

2015-09-09

由本地立法而成的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特首不可以有政黨背景,但長遠應該要改變。現行的政制,不容許特首有政黨背景,但特首又需要找到與他同心同德、有相同理念的人組成管治班子,是非常困難。再者,立法會議員是由選舉產生,導致所有議員都是反對黨,即使屬建制派的曾鈺成亦曾說過,建制派是要擁護政府,但不是政府的舉手機器;原因很簡單,每個政黨都有自己的立場,與政府看法不能永遠一致,況且凡事都支持政府,相對於任何選民都是沒有市場,注定失敗,所以政黨不可能每樣事情都舉手支持政府。   因此,香港需要有政黨政治,容讓特首有政黨背景。這樣,特首在政黨內可建立起一班識於微時,曾一起經歷風雨起跌、一起成長、一起「出生入死」的人。經過多年的合作和互相扶持,大家才有默契,只要講一句話,就知道對方的想法,這種經年建立起來的「戰友」,才能夠由參選特首開始,建立智庫提供資料、一起研究選舉策略和選舉綱領,一起「打選戰」,並在當選後能成為與特首理念一致、同心同德處理政事的管治班子。而當特首有政黨背景,他在立法會內便有自己的政黨支持,不再如現時般,立法會內每一個政黨都是反對黨。   不過,香港的政黨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本港的政黨未成氣候,所以發展政黨政治現時只可作為一個目標。回歸後,我曾考慮撰寫政黨法,但當時的時機未成熟,亦有意見認為政黨捐獻需要規限,其後又討論政黨的定義,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政黨政治一定要開始慢慢研究,否則本港的管治問題難有出路,因為現時行政立法關係如此惡劣,正正就是政制架構不完善,令所有黨派都是反對黨所致。 周三刊登

2015-09-02

承上周談港大「等埋首副」事件,在我看來,不按遴選委員會和校委會規矩,洩漏會議內容的人,一定是別有用心,意圖利用社會壓力和輿論壓力,達到自己想得到的結果;這種做法並不應該,若對會議結果有意見,便應堂堂正正地在會議上提出。 而洩密的人,最可疑是學生代表。我認為,學生作為代表加入校委會,便應該尊重會議規則,需要保密的會議內容便應當保密,並不是作為學生便可按個人想法,認為這件事應該公諸於世,便將之公開;因為身為校委會委員,就需要學識尊重別人和規矩,不可以洩密。洩密者高舉自由民主的旗號,亦不能只做個人認為有利於發展自由民主的事,個人認為不利發展自由民主的事便將之揭發,作為其中一名校委會委員,並無這種角色,亦不是校委會委員應該做的事。 再者,學生衝擊校委會會議當晚,是由會議廳內的學生委員裡應外合,借出入會議廳上廁所之便,讓示威者乘勢衝入會議廳。這種做法,與當日學聯在佔領大台上,號召群眾衝擊有何分別?甚麼叫「以武易暴」?究竟校委會用了甚麼「暴力」? 衝擊者解釋,是因為請願了很多次,校委會仍不為所動,所以要去到衝擊這一步。但他們是真理化身嗎?他們所代表的理念一定是對的嗎?為何要遵照他們的做法才是對的呢? 他們的解釋都是歪理,邏輯上一點也說不通,做錯了事,卻用歪理來為自己壯膽、為自己撐腰,而且明知衝擊時有港大以外的人在場,不但不加以區分,還一齊起閧,事後難分清責任誰屬,整個衝擊校委會事件,是完全不能接受。若說年輕人有理想、有熱情,一時做事過了火,是可以原諒,但做錯了便要反思,從失敗中吸取教訓,然而,今次的衝擊者,做錯了仍在堆砌原因,便令人感到傷心。 在我看來,學生們處事過於衝動,亦對事件認識不足,未能客觀分析,過分主觀地著眼於自己希望發生的事情上,所以當聽到一些風聲與自己的期望吻合,便以為事實上已經發生了。而旁觀者亦不可意氣用事,因為理念相契合而支持衝擊者,一定要經過全面考量,深入了解事件,才能窺見全豹。 港大「等埋首副」事件掀起風波,有人歸因於大眾對特首梁振英的質疑,由他委任李國章出任校委會委員開始,目的就是要整治港大。其實,李國章已解釋過,他從來無「出橫手」找第三者勸退陳文敏,而陳文敏亦已證實此事;我覺得李國章有些說法並非不無道理,例如他曾在訪問中指,陳文敏根本不想當副校長,只是想做烈士,否則,無需走出來承認自己是副校長的唯一人選,只需等校方公布即可。 至於梁振英亦應反省一下,為何經常犯眾怒,他應該正視和處理「等埋首副」事件,堂堂正正站出來回應,挽回外界對其觀感。其實不論過去抑或未來,遇上相似的事情,梁振英亦應以這種態度面對外間的質疑。 周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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