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公解碼 - 孫明揚
2016-05-18

由大年初一的旺角暴亂事件,到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在新東補選取得六萬多票,以至最近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高調宣布組黨,一路發展下來,中港兩地官方及建制人士對港獨的言論愈趨嚴厲。不禁令人疑惑,是否意味港獨的危機是逐漸成形? 在我看來,本港並沒有足夠條件令港獨在政治層面上在香港落地生根。但我亦明白為甚麼主事的人必須防患未然,及早作出善意提點。這些信息傳遞是必然及必須的。 即將於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多名主張港獨或香港自決或採取激烈抗争的政治團體或人士預告會參選,所有這些極端立場及主張在港沒有市場,屆時看看他們當中,真正有幾多人能夠取得民意授權,當選進入立法會,便略知一二。我的看法是以往傾向選出比較前衛及出位候選人的選民是他們各自爭取的對象,但僧多粥少,況且同路的現任議員是必然的競爭對手,有關的選民必定眼花繚亂不知如何取捨。 相對於批評港獨思潮,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提醒市民,這班主張港獨、香港自決或行激進路線的人,直到現時完全沒有任何關於政策的主張或建議,市民聽到的只是搞破壞,不問因由,凡政府提出的措施一律反對,相對於會議的工作,他們更視入立法會「拉布」為當選議員的本分。這是我們所企望的立法會議員嗎? 我嘗試為以上的現象把脈,探討主要成因。我認為這與香港現今政制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我們須知本港政府並非如外國般,有政黨輪替去領導政府。在野的政黨是有一個積極的角色,去扮演「忠誠反對黨」提出另類的政策。但本港的反對黨清楚知道自己永遠不會執政,所以他們的心態是為了凸顯他們能做到令市民信服的工作,便是批判及監督政府。但一旦走上這一條路,便沒有回頭,所有議員,尤其是建制的議員自有一番被標籤為「保皇黨」的負面感受。在這個情況之下,所有大多數新進的立法會候選人只看到破舊而不懂立新的迫切需要。他們只懂破壞而無正面建設,是否對推動本港發展有所幫助?香港人要思考,是否由此等情況繼續下去? 周三刊登

2016-05-11

我與前港英政府曾經在新界民政總署共事的同事麥法誠早前去世,上星期在其追思會上碰上不少回歸前曾共事的英籍同事,他們在回歸後未有返回英國,反之仍然在港長居,視香港為家,可見在他們心目中香港有多好,已是不言而喻。   不過,現時香港有一小撮人卻對香港現狀深感不滿,並歸因於香港人在當年訂定《中英聯合聲明》時,沒有話語權,所以提出趁2047年,即他們片面錯解《基本法》(圖)承諾香港所謂「五十年不變的日子」完結之時,就香港「第二次前途問題」進行自決,考慮香港是否要獨立,即所謂的第二次自決。   提出第二次自決的人,對香港如何經歷中英聯合聲明草擬過程,與及港人參與諮詢過程這歷史認識不足。在中英兩國於1984年12月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前,港府早於當年7月便委任署理民政司麥法誠為民意審核專員,領導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就香港市民對中英兩國協議的意見,展開收集民意的工作。其後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發表的報告書顯示,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接受中英兩國的協議。所以最近有關《聯合聲明》的制訂缺乏民意基礎的說法與事實不符。而當年民意審核專員辦其中一名成員,是現任財政司長曾俊華,他絕對是其中一位最有資格去證明當時的主流民意取態的人士。   現在的絕對一小撮提倡自決與港獨的人士,其實沒有需要將自決與港獨,跟《基本法》訂明的五十年不變混為一談,說成好像《基本法》有灰色地帶,容許香港有第二次自決。其實如果任何人心存自決或倡議港獨的異心並無需要與五十年不變扯上任何關係,亦無需以五十年不變作為幌子去鼓吹分離主義。如果相信作反有理,時機可不是受制於任何其他考慮。   《基本法》所指的五十年不變,是指香港的資本主義和生活方式不變,而《基本法》基於其憲制地位是不受制於任何有限的生效期,這是絕對明確不過的事實。所以《基本法》的一百六十條條文並沒有受制於五十年生效的限制,但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其中第一百五十九條規範了修改的權限及程序。再者,《基本法》已經明言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其中對主權的論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所謂《基本法》於2047年有機會讓香港自決與獨立是從來不存在的偽命題!周三刊登

2016-05-04

內地科技發展較香港走得更前,十分值得香港人觀摩和學習。可惜,部分港人經常詬病內地不能接上Google和Facebook,批評內地網上監控嚴重,忽視內地科技發展優秀的一面。 其實,Google和Facebook是港人習慣使用的網上搜尋和通訊工具,內地不能用便認為有問題,但內地是習慣使用Wechat,較Google和Facebook更便利,除了集搜尋和通訊功能於一身外,更具有付款和網購等功能。而在內地食肆用餐,可以預早透過網上系統點菜,到餐廳後即可上菜,另外,在部分內地大城市網購,由落單至收貨,快至2、3小時完成,這些和其他科技應用的發展,值得香港學習和急起直追。 港人受美國傳媒影響,以為美國的系統最公開、最自由和保障個人私隱,而Wechat則如同一套政府的監視工具。實情是,不論是Google和Facebook,就算是非常普及的WhatsApp,都是實時掌握用家身處的位置及其他資訊,只是因為我們自己貪圖方便去免費使用某種功能時,並沒有細看其中條款,簽署了同意書容許服務提供者合法利用我們的個人資料。所有這些是無人會刻意告訴你,令人錯覺以為外國系統沒有監視問題。 有時並非政府有計劃地透過科技系統監視人民,情況就如本港街上有很多不同的政府及民間攝錄機,例如運輸署監視各區交通情況的攝錄機,其安裝目的是監察路面情況,但路面情況以外的人和事,只要經過鏡頭底下,也難免被拍下。同樣民間主要為防盜及保安作用的攝錄機會把經過鏡頭下的人和事記錄下來。所以當重大案件發生時,警方會檢視案發地點的所有攝錄機,包括政府和商舖的錄影,以助追緝犯人,但裝設這些鏡頭的原意並非監視,我們不能本末倒置,無限放大其黑暗的一面,指監視人民是政府的主要目的,而刻意忽視其原有功用。在這方面較多為人知的外國例子是年前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疑犯,及先前比利時爆炸案疑犯犯案後的逃脫過程,令世人一覽無遺。 現在是大數據年代,不同系統都在收集用戶數據和分析,普遍如YouTube大家應有個人經驗,獲得推薦我們喜好的影片。這是因為他們亦在分析用戶的點播喜好,從而推薦或顯示符合用戶喜好的影片,其實,你也可以將它說成是監控的一種!周三刊登

2016-04-27

當領袖的條件不勝枚舉,而其中一樣鮮為人提及的,就是要在面對鮮為人見的非常情況,需要採取非常方法解決時,要有特事特辦的勇氣,排除萬難去消除困難。簡而言之,即要「破格」,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眾人皆醉我獨醒的達見和能力,帶領眾人安然度過難關。   民主制度的其中一樣重要特點,就是領袖經全民選舉產生,而透過這個選舉擁有民意授權。領袖在民意授權之下,如面對惡劣情況,認為有需要採取果斷或不孚民意的方式去化解這個問題,就要義無反顧地去推銷,進而押上自己的政治前途,力排眾議,落實自己認為應該做的「破格」化解措施。若做得不好,便得負上政治責任,下一次選舉再不能獲得選民支持,這正是民主制度下的制衡力量。   究竟身為領袖有勇氣「破格」有何重要?且聽聽已故美國總統甘迺迪的一段歷史。時為上世紀六十年代初,蘇聯成功發射人造衛星及送上第一個太空人上太空,美國當時的太空技術大大落後於蘇聯。甘迺迪為了振奮人心,二話不說便在國會宣布美國要在十年內追上蘇聯,最終目的為美國會在十年內將太空人送上月球。當時人人都以為美國內部早已有登月計劃,但其後有關甘迺迪的紀錄片揭露,甘迺迪當時並未與國內相關部門討論過登月計劃,只得他一人說了算。甘迺迪就是有這種「破格」的勇氣,為當時的國民打了一支強心針,其後在美國總動員的努力下,登月計劃成功實踐!   這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顯示在民主國家,若一個領袖有這樣的勇氣和眼光,便可以作出這種決定,亦應該作出這種具前瞻性的決定。當領袖的人不可以每樣事都完全聽取民意,否則,為何要選你當領袖呢? 

2016-04-20

特首女兒要由航空公司職員將行李送入禁區事件,特首被批評濫用特首權力,但在我的角度來看,令我百思不解的是為甚麼事發後翌日並未有被「爆」出來,而是在事發後一周才「爆」出來。如果特首真的利用特首的權威去欺凌機場小職員,令到當事人感到十分委屈,我看不出有甚麼令人信服的原因去解釋這個多星期的時差。所以有意見認為今次事件在網上傳吓傳吓,傳到某些有心人耳中,覺得有潛質成為頭條新聞,亦同時利用事件在不同人口中傳開去的超過一周時間慢慢地被不同人各自「豐富」一下情節,最終變成特首講過「你叫我梁特首」,這更順理成章地成為特首在事件中犯下的大罪。 特首自己承認在事件中,他有親自跟職員對話,當然我們現在無從確定這對話的內容。特首有他自己的說法,攻擊他的言論有截然不同的說法。特首沒有理由不知瓜田李下,他根本在這些情況下不應與機場工作人員直接對話,他現時面對的困境是可預見的。持平來說這正是他今次犯的最大錯誤,但尚未達至濫權的程度。 他不應介入職員安排把遺留在外的行李送入禁區的過程,因為有正常程序處理這些旅客的「大頭蝦」情況幫助旅客經過正常的安檢程序取回行李。並非現時有些人的說法,好像行李是沒經過安檢程序便直接送入禁區。有些人甚至指航空公司職員會因此而冒上運送違禁品的風險,到時會有理說不清。事實是,若真的發現行李內有違禁品,根據環境證據,有關職員直接去提取行李,然後直接送入禁區安檢,哪有機會或時間取得違禁品放入行李內呢?這些都是典型的「攞嚟講」,因為要這樣說,才有得混淆視聽,繼續大造文章。(下期再續) 周三刊登

2016-03-23
2016-03-16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多次解釋,推行全民退保的主要障礙是基於政府需要平衡公共財政的長遠負擔能力,我對此的解讀歸納為兩點。一是這說法的表面理由,擔心財政上長遠入不敷支。二是如果要平衡公共財政的長遠負擔能力,唯一的板斧便是大幅加稅。但支持實行全民退保的人士對此完全聽不入耳,執意認為近年政府庫房年年有大額盈餘,怎能說得上入不敷支,更加不相信政府長遠來說沒有足夠財力去引進全民退保,而是政府蓄意不為。   可是我們必須理解長遠來說香港庫房平均每年收入有趨勢可循,若非有不可預見的異常現象,這趨勢是連續不斷和平順的。當然實際上每年財政預算都會因為當年社會的興衰實況,令庫房的收入與預算不同。這就是為何無論誰當財政司長都無可能長期準確預測每年財政盈餘。實際結果有二,一是出現盈餘,例如由於經濟暢旺,印花稅大增,庫房收入自然水漲船高,二是如本港2000年至2003年因亞洲金融風暴及沙士,出現嚴重財赤,政府要縮減開支,公務員要減人工。   事實上,以趨勢來說最近幾年的大量財政盈餘實屬偶然,如非如此,一定有一種理由足以令這導致盈餘轉為恒常化,亦即是說趨勢有明顯的基本改變,若非如此,實在沒有任何財政因素去維持以後各年都會有同樣的巨額盈餘。說得白一點,我們現時庫房裡的盈餘是上天對我們的眷顧,並非必然。要正確了解政府長遠財政負擔能力必須看長遠人口結構趨勢、長遠人口供養比率及長遠稅率等等。這正是為何政務司長苦口婆心地去着墨於這些必需的考慮,令我們清楚得知我們對這個課題的焦點應該放在那裡。我們實在不應視為一種掩眼法去誇大整個社會的負擔。 大家也許沒有理解到政府當年取消公務員退休金制度,同樣是因為發現長遠財政難以負擔。 

2016-03-02

政府為配合「一帶一路」發展,將設10億元基金資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學生來港升學,被批評資助海外學生,忽略本港學生的教育需求,這種說法並不公道。 首先,香港政府一向都有向本港所有大學及專上學院提供眾多種類不同的獎學金及助學金,供本地生申請。為數不少的本港學生受惠於此乃是不爭的事實。不過絕大部分學生只是着眼於學士學位,而真正有心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人,可以說是為數不多。因為不少港生要讀博士學位,都會選揀到外國升學,原因十分簡單,因為香港人急功近利,除非銳意當上大學教授,在香港持有多一個博士學位沒有著數。而到外國讀博士學位的人,亦分兩類,一類是富二代,他們不想工作,於是便讀完一個學位又一個;第二類是負笈海外做科研的尖子,對他們來說外國知名高級學府的吸引力肯定比本港的强大。因此現時香港有不少博士學位的獎學金,由於不獲港生青睞,大部分被內地人申請了。   其次,我認為,讀大學的主要目的並非為了讀書,尤其是現時網上資源豐富,要讀書或睇好書,很容易在網上取得。所以,讀大學的目的應該是把握機會接觸及交流校內的不同背景的同學,豐富眼界,增長見聞,擴闊人際網絡。考慮到本港所有大學都有安排與外國相等大學交換學生,這個趨勢强化及擴大學生的經驗及見識,有機會到外國的大學從而增長對本港以外的社會狀況的認識,而留港讀書的,則可以在本地大學接觸外國學生,了解他們的背景及國情。 因此,第三個原因,是透過物以類聚的方式,在大學與不同的學生互相砥礪和激化,讀書次之。事實上,本科生畢業後,很多時並非從事與本科相關的工作,所以在大學時,最重要是培養國際視野。而國際視野,並非香港自身可以找到,必須要有外國人來港,如留學生,帶給港生不同的眼界。 外地生在港留學後,多多少少會對香港建立起一份感情,這就是為何英國文化會在香港的根基深種,就是過去很多港人到英國留學,學習英國那一套,將英國的標準、制度、風俗等帶回香港,因而對本港的日常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所以,日後來港留學的外地生,亦會慢慢建立起對香港的感情,多多少少會同樣地對香港有所貢獻。 周三刊登

2016-01-27

政府就退休保障諮詢,提出「不論貧富」方案及「有經濟需要」方案,被批評有預設立場,是假諮詢,已為全民退保落閘。我不同意這個結論。首先我們要了解政府諮詢有兩大形式,一種是完全開放式,大眾猶如在一張白紙上,可任意書寫,發表意見;另一種是半開放式,亦即今次退保諮詢模式,政府會說明有關政策推行的關鍵考慮及必需付出的代價,因此大眾的建議不能太過天馬行空而不理會這些實際的問題。其實政府不只一次表示尚未有作出最後決定,否則就無需再諮詢。但是政府要帶出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長遠財政負擔,希望各界能正視這個令致政府傾向不做「全民」退保的主因。這個問題是不是加稅可以解決及其影響都需要全民認識清楚。   政府指不夠錢推行「全民」退保的意思是在維持現行稅收制度下,若干年後將會不夠錢持續推行。主要原因有二,都是與本港人口變化有關。隨着本港人口出生率持續超偏低,本港長遠人口結構中的年輕者數目將會繼續下降,此為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就是由於醫療改善,港人壽命增長,老年人口會愈來愈多。當這一天來臨,為退保導致的每年經常性開支會越來越多,但供款的人口卻會愈來愈少,這個情況顯然不能持續。當然大前提是不改變現在稅制。這便是我先前所說的關鍵問題,因為只要增加稅收便夠錢推行「全民」退保。所以政府已就這個重大問題作出深入研究,從而作出考慮到必需加稅的幅度及對經濟的影響。這就是為甚麽政府有强烈的傾向採用「有經濟需要」方案。 但在這個諮詢過程,政府都提及「不論貧富」方案以供各界考慮。當然如果大多數意見支持這個方案並同意接受擴闊稅源,政府當然不容輕視。 所以如果我們有甚麼好意見,一定要清楚表達。 周三刊登

2016-01-20

新民主同盟召集人陳竟明早前受邀出席時事節目《清心直說》時,大談其本土主義,大意指本港最後的出路,是在一國兩制之下,要絕對高度自治,最後甚至要考慮是否獨立。想不到本港一位有能力影響下一代的大學教授會抱持這種極端想法。雖然我相信,港獨思潮在港不成氣候,但難保有部分青年在耳濡目染下受到影響 。 我們必須認清事實,《基本法》列明香港自治範圍內可以享受高度自治。現在困擾我們的雖則是《基本法》內的第二章清楚訂明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但在實際層面,每天面對不同的發展怎樣正確演繹有關條文落實方法,還需經過不斷實踐去建立大家都接受的常態。當這一天來臨之前,大家需要以互信、包容及理性方式去處理彼此的短暫分歧看法。 陳竟明又提到,不希望香港成為中國其中一個普通的城市,所以要去中國化,才可保存香港自己的制度。但他有沒有考慮這是否唯一的途徑?香港回歸中國後,作為中國唯一對外完全開放和高度自治的城市,自然能夠發揮重大作用幫助國家發展,踏上富强及更文明之路。 有不少人感到香港有一些現有功能逐漸被內地城市取代,例如港口貨運,原因是國內新開發的港口都有極大潛力去處理物流需求,所以實在無需把貨品運到香港出口。又有意見指出很多外國商人已經懂得自己進內地尋找商機,無需靠香港引進。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不過,只要繼續有外國人到內地做生意,香港仍然會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為甚麼?因為我們珍惜的核心價值,法治和自由會凸顯使用香港支援服務的巨大優勢,如保險、信貸,簽合約、糾紛仲裁等。這些服務是本港特有的優勢,國內城市不能容易取代。這只是一個較為明顯的例子,只要我們定下我們的本位就可以發揮我們繼續作為國家的璀璨明珠。 我相信,鄧小平落實一國兩制,目的就是這樣利用香港。我個人演繹「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應是鄧小平覺得大約五十年,中國可以在各方面提升到國際接納的水平,倘若如此,香港與國家無縫接軌便水到渠成。 周三刊登

2016-01-13

高鐵超支,需要向政府追加撥款,惹來抨擊,有立法會議員甚至質疑,花巨額金錢興建十多公里長的高鐵香港段,是否值得。這只是眾多中港融合問題的其中一個較受人注目的例子。近年,香港有意見擔心未能與內地接軌,會被邊緣化,但另一方面,又憂慮香港被中國化,這兩種意見其實是同一個問題的正反面表述,十分弔詭。如以半杯水來說明,一個說法是水杯只有一半滿,而另外一個說法就是水杯只有一半空。   內地的高鐵發展是全世界最蓬勃、最成熟,差不多不久都有一段高鐵落成,中國各地的覆蓋愈來愈大。雖然高鐵香港段全長只有26公里,但連接到內地龐大的高鐵網絡,香港與國際所有的大小城市,都可以直通而無需轉車。到時每天都有很多列車直通中國不同城市,點到點,無需在廣州轉車。所以高鐵香港站的設計是足夠容納前往眾多國際城市的直通車。   再者,香港是中國的南大門,當這個南大門可以憑高鐵直通內地大小城市,便能提供飛行以外的一個快便選擇,這對前往內地做生意的人一個不錯的替代。   至於外界經常批評高鐵超支,工程失誤是其中一個因素,但並非全部,我們需要明白,現在處於通脹及工人缺乏的年代,兩者均會推高工建造成本,尤其當工程因種種原因愈拖愈長,令成本愈來愈貴。通脹與全球一體化有關,無法控制,但工人缺乏則可以想辦法解決,可惜輸入外勞是社會非常難處理的問題,至今仍未能取得共識。   工程超支其實並非常態,十多廿年前處於通縮年代時,並不會出現超支的,所以我們不能以偏概全,指超支是因為政府監管不力或港鐵無能,更不可因此而拒絕通過高鐵追加撥款,以完成整個項目。 周三刊登

2016-01-06

近期如「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和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反對的聲音都獲得一些議員大力支持,並在議會內落力反對,不斷質詢施壓,甚至「拉布」阻延相關議案審議。我十分留意議員在議會內外的有關言論,以求理解他們反對的理由。持平地說他們所持的反對理由不無道理,但只是流於偏頗,實際是把整個討論騎劫到他們選擇的議題,而沒有全盤地考慮整個問題。有不少其他重要的角度,他們都擱置一邊,不加考慮。我以為他們不是不知道有其他强而有說服力的說法,只是他們知道如果引進這些角度,便會嚴重削弱他們的基本論調,暴露出他們的弱點。所以為了這個原因,他們採取一個掩耳盜鈴的取態,把不利他們的相反意見充耳不聞。並反覆地强調自己的狹隘理據,企圖霸佔主導權,引導主流意見。 以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例,反對者一早便推出一個標籤:「網絡廿三條」,令大家一聽到便立即聯想到基本法「廿三條」。正因這個口號式的標籤簡單易明,容易上口,不用解釋,大家都清楚明白其中的負面意義。就此政府要說服社會大眾接受便要加上數倍的努力。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議題,便被移花接木地引導至由版權保護,變成言論自由的問題。 一個議題的命名十分重要,能夠深入民心,所以當出現「網絡廿三條」的稱謂時,政府應即時作出反駁,不能讓這極具破壞性的標籤不予理會,而任它發酵,同時亦要適時地交代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當然在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經過議員「拉布」以後,知識產權署長梁嘉麗在不少電視台和電台解畫,亦有在報紙刊登廣告解釋修訂內容,但這是遲來的春天,已失盡先機,未能挽回劣勢。其後支持修訂草案的香港版權大聯盟的記者會,雖讓公眾聽取其他方面意見,但時不我與,只是聊盡人事。 政府往往在社會出現強烈反對聲音時,才急忙「拆彈」,已經太遲。政府必須準確判斷,預計會引起廣泛關注及反對聲音的政策或議題,便早作準備,要有宣傳的意識,把握先機。如果先前提到的署長解畫及大聯盟記者會能得到適當包裝,在較早的階段主動推出,效果肯定不同。

/136



C觀點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

廚神

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