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社交平台都上載了打獵活動後的獵物照片,部分很涉及瀕危絕種的動物。這些照片來源各異,但不少是打獵者自行上載自個人網站或群組中,照片內容不乏是打獵者騎在已被殺或受傷的動物上,並流露勝利或滿足的笑容,惹起網民的強烈厭惡及不滿,因對動物有欠尊重。 有人認為沒法對野生動物作定期檢驗,一旦數量過多、健康情況欠佳,或多或少對環境帶來影響,甚至構成威脅;打獵者遂以此為藉口,強辯打獵可以紓緩全球動物過多的問題,使動物與人類得以共存,為社會帶來裨益。 筆者明白,即使香港也要控制野牛或水牛在新界或大嶼山的數目,但主要是利用絕育等較人道的方法,所以我實在無法認同,以打獵去控制動物數目,更何況打獵者手持獵槍躺在長頸鹿或獅子旁,有損動物尊嚴的舉措。殘殺瀕危絕種的動物無疑是污衊人性,任何參與者都應受批評或唾罵。 最近一名獸醫在美國巿郊用弓箭射殺一隻貓,並將「戰績」上載社交網站,照片中她展示燦爛的笑容,可見她甚為滿意自己的眼界,能夠準確地射殺目標。不過,照片一被流傳,她隨即被任職的動物醫院解僱。我不是想爭辯事件的緣由,因為被殺的貓的確可能曾經為該區帶來若干滋擾, 但使用弓箭射殺,完全是不顧後果及無必要,更重要的是,作為一位專業獸醫,她應當了解動物福利,事件亦證明她實在有需要再認識箇中意義。 城大動物醫學院專業教育及發展總監
接上星期的文章,放生動物活動接近尾聲時,出現了最令人詫異及失望的部分。 當時幾乎全部出席者都聚集在船的後方,擠得水洩不通,為的是要見證儀式最重要的部分——法師準備將一條長約六至七呎的大龍躉放生。 作為儀式主角,龍躉早已被工作人員從水中撈起,隨意的放在甲板「示眾」。參加者停不了的拍照,加上長長的儀式程序,在長時間暴曬下,龍躉經已支持不住,並明顯缺水,終於咽下最後一口氣,魚鰭亦隨之停止拍動,我再也按捺不了,直率地大聲叫:「龍躉已經死了!」儀式主持人終於驚覺「主角」過身,但為了轉移視線,他便大叫、大力拍掌及加大鼓聲,刺激參加者情緒後,便按照原定計劃,若無其事的「放生」該條龍躉。實在諷刺! 他們還將一隻綠海龜放生,其實所有海龜都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下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如此放生實在有違香港法例。 整個放生儀式實在讓我感到傷心、沮喪,因為種種行徑對動物造成相當的傷害,社會實在應該重新思考放生的意義。再者,部分巿民知識不足,一旦將淡水龜或陸龜放生入大海,牠們根本無法生存,變相殘害動物。 我認為,社會應該停止放生動物的儀式,因為不少主持人或參加者完全不了解動物福利,更加不了解進行放生的區域內的生態環境;無論是哪一種原因,都會讓「好事」變「壞事」,而且如此放生、傷害動物真的可以讓人們積福?可以有美好的下一世? 城大學動物醫學院專業教育及發展總監 / 周五刊登
早前巿民在荃灣一個公眾碼頭進行放生動物儀式,因物種是食用海鮮,加上碼頭附近環境欠佳,「放生」變生「殺生」,事件被傳媒大篇幅報道,讓我感受殊深。 中國社會放生動物的傳統源遠流長,有過百年歷史。放生動物的原意是希望對動物多一點仁慈,多一點憐憫,因為根據宗教,我們下一世可能會投胎成動物,所以放生自然有一點點是為自己積福,但問題是「被放生」動物卻不一定得到好處。 其實只要與動物無關,我對所有宗教活動毫無意見。然而多年前,一位有宗教信仰的朋友邀請我乘船到維多利亞港,參加一個動物放生儀式,但結果該活動卻變成我記憶中最瘋狂的動物王國獵食事件。 數以百磅計的海產早已備好,並以大缸貯放在船的甲板。那些都是在西貢、鯉魚門和流浮山等海鮮酒家常見的品種;軟體類的有蜆、青口、蠔,甲殼類則有虎蝦、大龍蝦,當中又混有鱔、石斑、墨魚等。 最大問題是這些海產品種之間,是自然界與生俱來的獵食與被食的關係。當時每位參加者獲分配一小桶海鮮,並用鏟子將各類海產放生;結果海產一入海,旋即上演一場「大混戰」,蝦快速的追著魚啄、鱔又緊緊纒著魚,任何目擊者都被混亂的捕食情況嚇得目瞪口呆。 另外,當時時值冬季,水溫只得攝氐十三四度,而這些亞熱帶海產習慣較溫暖的海洋環境,根本難抵冰冷海水;而且將這些外來海洋物種未經處理或檢驗,便放入海中,難免有傳播疾病或寄生蟲的風險,對本地海洋的生態多樣化造成不良影響。 放生活動至此一定已偏離原意,但最令人失望的事情,尚未出現,請待下回分解。 現任城大生命科學課程總監/周五刊登
我最近有機會主宰一隻鱷龜的未來。鱷龜源自北美的沼澤,非常長壽可以至80歲。牠的外形惹人注目,不但體形龐大,體重可以高達100磅,而且樣子兇悍,咬噬強而有力,可以輕易地一口將菠蘿一分為二,是動物世界中咬合力數一數二的物種。 我剛領養的鱷龜連同尾巴足足有3呎半長、2呎闊;由於體積實在太大,前主人即使已經飼養了牠15個年頭,也不得不忍痛割愛,希望我領養。 我多年前曾在政府動物管理中心領養兩隻平背鱷龜,現在牠們在我的父母家中水池生活愜意。而今次領養鱷龜的決定及準備過程,對我來說較為容易;我首先將牠取名為Spiky ;由於牠的體形明顯較其他龜大,所以我在家中花園特別設置了一個較大水池,作為其住處;還加裝了水泵,以避免水池因水流不足而變成蚊子繁殖場。 其實不少像Spiky的爬蟲類動物正在尋找住處,然而動物福利機構尋找領養人士時,面對不少困難。其實爬蟲類動物只需要最基本的照顧、潔淨的環境及合適的飲食,實在容易料理。鱷龜要用自來水飼養,千萬不可用海水,所以將牠們放入海中絕對不是「放生」,反而令牠們生命受到威脅。另外,我們亦要小心分辨牠們是水龜或陸龜;如果將陸龜放入深水中,一定會遇溺而受傷。 不過,以上的事項都不難解決;無論如何,領養是這些被丟棄動物的理想出路,希望巿民可以多加考慮。 更重要的是養龜人士還大有機會擁有一隻比自己更長壽的寵物,可以陪伴終老。當記起我修讀大學獸醫課程時,一個老人家告訴我,她的龜便是從祖母繼承而來的,小時候已經開始飼養,保守估計那隻龜當時已經最少80歲。 請緊記飼養寵物的意義及責任絕對不只是接收聖誕禮物般簡單,而是一生一世的事,從飼養龜便可以充分領會箇中意義。 周五刊登
回想在1997年,香港第一次禽流感疫情爆發時,我度過了漫長的一個星期。 當時不少農場在偏遠的鄉郊地區,人煙罕至。那時巿民未必察覺,幾乎所有漁護署人員,每日不眠不休地工作24小時,三數日不能回家,才可以走遍全城,銷毀農場飼養的130萬隻活雞。 由於疫症外勤工作太多,政府車不敷應用,我要完成「搜索活雞」任務,只得用自己座駕──舊式美式開篷吉普車運送,型號類似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軍用車。 一個黃昏時分,我跟另一位同事途經一個木棚,發現當中飼養了約100隻雞。正思考該如何處理時,二十多民憤怒村民經已衝出來, 質問我們為甚麼連健康的雞都要宰殺;我們不斷解釋此舉為了徹底清除病毒,村民怒氣依然有增無減。即使擔心能否全身而退,但殺雞工作始終要繼續,那時一般會用二氧化碳氣讓活雞「安樂死」,但由於沒有可用的車路通往木棚,無法將氣缸運入木棚,我們只得「徒手」處理活雞,村民耳聞目擊整個過程,我們真的擔心會即場「被私刑」。 經過40分鐘的心驚膽顫時段,我們終於完成任務,並將死雞放入大垃圾膠袋中。我調低了車篷,將雞屍運走,滿以為可以安心離開。怎料沿途有一團「黑雲」緊隨我們,我們最初不以為然,但好幾分鐘依然「陰雲不散」,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大堆蒼蠅「聞雞而至」。 我只得在窄小的石路盡量扭軚,向左向右,期望擺脫牠們但不果,一團黑雲再配合日落氣氛,感覺有點詭異,場景就如電影《群》(The Swarm),好像我們快要蒼蠅被俘虜或吞噬 。 幸好車子終於駛至大路,可以「全速」前進,我們不時回望,即使在昏暗天色下,視線不清,我們仍然心存盼望,樂觀地想蠅群經已離我們而去,這次經歷為我繁擾的一周劃上句號。 事隔多年,每每提起「群蠅」景象,我還是惴惴不安,難以忘記。 城大動物醫學院專業教育及發展總監/周五刊登
動物世界的奧妙之處在於即使小小的地方,也可以容納數不出的動物品種,即使香港也如是。 大約20年前,我因為參加漁護署獸醫學員的遴選,其中一個程序是配合獸醫工作;所以我跟著一位註冊獸醫到城中一個富豪的家中後園,檢視一隻非法飼養的眼鏡熊。由於那隻眼鏡熊已被飼養多年,因此相對温馴。 話雖如此,牠的重量達120公斤,須知道動物力量絕對不是「斷斤秤」,牠的一公斤相等於人的三公斤,即使小動物如猴子,若牠受驚或憤怒時所使出的蠻勁,實在難以預計及控制;情況就如一些被界定為「危險」品種的犬隻,牠們正正有類似的特性,必須好好管束。 回想當時情況,我小心翼翼進入籠子去檢查眼鏡熊,過程順利,牠甚至輕鬆的抓自己背脊。不過,當我走向籠子的小門,正要離開的時候,眼鏡熊突然俯身,再用前蹄的四吋爪子捉著我的足踝。我心涼了一截,千百樣的想法浮在腦中,「我應不應該拉開牠?牠會否被激怒?」、「牠只是跟我玩耍?」、「如果牠不讓我離開,怎麼辦?」 當時我選擇先稍微、輕輕的拉出足踝,眼鏡熊沒有反應,擔心夜長夢多之下,我決定大力一拉,希望可以成功「逃脫」;怎知道牠連絲毫拉著我的意欲也沒有,結果我自己失去平衡,還猛力撞向籠門。巨大的響聲,嚇得牠坐了起來,而我則血流披面。當時又擔心鮮血場面會刺激牠,心想:「牠會不會因為受驚而失去控制?」、「牠會否曾經吃過茄汁,以為我連人帶血是午餐?」幸好牠動也不動的呆坐著,結果我帶著喘喘不安的心情離開了籠子。 到了現在,每當有人問我頭上的疤痕從何而來,我只能答「眼鏡熊弄的」,過程完全不有趣,真的困窘自己知。 現任城大生命科學課程總監/周五刊登
一個和暖的春日,我跟我兩隻老虎狗到西貢某大遊艇會散散步,趁機舒展筋骨,呼吸新鮮空氣。 午飯過後,狗兒們在碼頭附近踱步,那裏有不少「小浮橋」——將遊艇繫在一起的木板。由於那裏根本「無處可逃」,所以我沒有為牠們綁上「狗帶」。年紀較小的一隻老虎狗仔Thumper,原來對在水邊徘徊的小魚虎視眈眈;在完全沒有預警下, 牠噗通一聲的便跳進水裏去,讓在場各位大感驚愕。 要數老虎狗最不擅長的事項,游水定當排名第一,Thumper在水中的情況可想而知。我曾走到浮橋,試試徒手去拉牠返回岸邊,只見牠在水中猶如「直立」,又慌張亂動,結果頭只有慢慢的往下沉,情況狼狽得如一個初學水球的人士嘗試踩水,情況狼狽不堪,簡直是最差的踩水範例。情況如此,我毫不猶豫的跳入水中,大力捉著牠的狗帶,將牠送回岸邊。從這件意外,讓我深深認同動物也有感受。可能當時我一大堆朋友,聚集在岸邊目擊事情始末,可能Thumper知道自己在眾人丟了面子,只見牠垂頭喪氣,好像小孩子搗了蛋被當場揭發一般,讓我哭笑不得。 讀者們可能會覺得我不顧一切的奮勇救狗,理應有所回報,但事實則不然。我當時戴著的太陽眼鏡失了蹤,在襯衣袋中的手提電話亦浸了水,宣告報銷。當我取出電話檢視時,Thumper還要走過來,並二話不說將剛才誤吞的海水,全都吐在電話上。唉! 直至現在,每次我見到Thumper亮晶晶的眼睛,總覺得牠仍然記得「被拯救」的一幕。 現任城大生命科學課程總監/周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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