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戰》 -
2015-01-30

港區人大代表兼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日前提出,將內地《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讓這條全國性法律在本港實施,有關建議引起極大爭議,連建制圈子亦極少附和聲音,反之認為為《基本法》23條立法,藉此保護國家安全才是正途,是以泛民主派認為有關建議只是試水溫,並製造「兩害取其輕」的輿論,實際是暗渡陳倉,為23條立法鋪路。 國家怎樣安全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建議,將內地去年12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新國安法引入香港,這項建議令香港市民大眾一片譁然。我們暫且擱開此舉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法律技術問題,嘗試用一般市民的角度來分析。 內地的《國家安全法》於93年實施,覆蓋範圍甚廣,包括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參加間諜組織、竊取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等等的罪行。看起來與一般升斗市民扯不上半點關係,是否真正如吳秋北所言《國家安全法》讓人民安身立命,除非有人要危害國家安全、想分裂國家,否則毋庸懼怕? 內地作家譚作人倡議對四川豆腐渣工程進行實證調查,確認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數據,拒絕造假。結果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譚作人有期徒刑5年。另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因為有份起草呼籲言論自由、人權和自由選舉的《零八憲章》,被當局以同樣罪名判處11年有期徙刑,在國際社會引起不少非議。在這種法律下,正義還能彰顯?言論還有自由?人民真的無需害怕?共產黨真的信得過? 而新國安法更將國家安全的定義,擴增至包括人民福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其他重大利益。一看便知,新國安法涉及的層面不單較舊國安法更廣,而且有更富彈性的抽象罪名。反對擴建堆填區可能就被冠以影響人民福祉的罪名;要求減少自由行配額相信就是破壞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至於「其他重大利益」就更加是萬能罪名,老少咸宜,大小通吃。 既然要說到害怕引入新國安法就是「心中有鬼」,反過來因為23條立法不遂就企圖借此暗渡陳倉,你又懼怕香港人甚麼呢?國家要安全不在峻法而在民心。 公民黨執委譚文豪 毋須引入國家安全法 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建議透過《基本法》第18條引入內地《國家安全法》,成為《基本法》附件三內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建議發表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基本法》23條訂明本港應自行立法禁止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分裂國家等罪行,23條有別於內地的《國安法》。如果有了23條的基礎,香港毋須啟動18條引入《國安法》這條全國性法律。 如果細心閱讀《基本法》18條,裡面也有如下說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國家只有在中央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時,可以行使權力將國家安全法引入。但大家明白,這是非常嚴重的狀態下才會發生,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作出安排。正如梁愛詩所言,23條是中央授權香港要自行立法禁止分裂國家罪行,背後的道理就是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這其實也是《基本法》序言中提到過的。如果香港要就國家安全問題進行立法,那麼該是透過23條啟動,而並非18條引入國安法。 至於香港何時要就23條立法,雖然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未有時間表,然而我們也應了解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有一天立法總會進行。甚麼時候立法,乃至如何立法,如何理順市民對23條的疑慮,將會非常考驗行政長官及整個特區政府的政治智慧和手腕。 今天是本筆戰專欄的最後一次,過去的日子感謝am730給予機會我們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月旦時事,也感謝參與筆戰專欄的其他團體包括泛民主派作者在此欄中與我們筆戰,分享各自觀點,我相信這種形式的坦誠交流,也是讓我們和公眾有所裨益。希望未來再有機會與大家見面。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主席周浩鼎

2015-01-23

特首梁振英上周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除房屋政策外,焦點都集中於報告開首針對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狠批刊物鼓吹「港獨」。輿論對此兩極化,有意見指「港獨」只是偽命題,觀乎有港區人大代表近日提出引入內地《國家安全法》,認為連串動作實質是暗渡陳倉,為23條立法開路;另有輿論則認為特首有責任提出警惕,與打壓言論自由無關。   梁振英自演的鬧劇 環顧以前的施政報告,焦點定必放在香港發展藍圖,又或是政府減低市民對經濟或社會轉變的疑慮,但這次重點卻是:一)不斷重複政府過往工作,不見太多鴻圖大計,詳細程度竟有如《施政綱領》,超越歷屆編幅,立法會甚至要在特首宣讀期間,首設「小休時間」;二)挑釁意識形態衝突,為求轉移港人視線,爭取吸引北京官方眼球。 然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接受傳媒(編者按:《學苑》去年9月號)訪問時,曾手執施政報告批評的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其中指涉及提倡「港獨」的封面拍照,若是中共要統一所有在港意見,不緊跟路線便追究批鬥,相信他也不會例外。 建制派山頭眾多,梁振英若是一個極端,曾鈺成應是另一極端,他們究竟要否緊貼施政報告竟然針對學生會刊物的偏頗路線,相信單憑近日「同志」之間,未見盡全力聲援響應,絕大部分問責官員更避之則吉,便能明白是次高調文宣戰,只是梁振英直屬集團玩意。 自「雨傘運動」展開後,多次傳出特首地位不穩消息,暫不論可信程度,但的確自小圈子以689票選出梁振英後,他口中的「香港營」經歷接近三年風雨,親疏有別變本加厲,朝野互信幾近全失。近期最明顯是政界內非常活躍、政見鮮明的譚惠珠,竟被委任為廉政公署內,專責審查貪污舉報等事宜的諮詢委員會主席,接替具資深公務員背景、作風低調的施祖祥,令人質疑日後廉署調查,究竟會否因涉案人事不同而被輕易翻案。 類近例子這幾年來多不勝數,政界內普遍擔心是否愈為混亂,愈見對立的香港,更能幫助梁振英穩坐其位;建制派也應該明白,如不斬草除根,長此下去可能連更換特首也難以補償社會撕裂,日後執政難度定必百上加斤,對香港或北京也無好處。  民主黨區議員柴文瀚 批評《學苑》何來以言入罪? 特首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學苑》,令這本刊物一日間名氣大升,成為各大網站的熱門搜尋。但除了特首的宣傳能力外,更多人關注的是特首這次批評會否做成白色恐佈,打壓言論自由。 最常見的批評,是這些言論純粹處於語言文字階段,並沒有實際行動,特首的批評以言入罪。究竟甚麼是「以言入罪」?不妨舉歷史例子以說明。清朝雍正年間,查嗣庭主考時出題「維民所止」,因「維」及「止」兩字被指「雍正」無頭,因此被誅。可見所謂以言入罪的「言」,並非僅只於言語,而是包括對文字言詞的扭曲作為證據以入罪。 今天《學苑》有沒有討論到「港獨」的可能性?有沒有討論「港獨」可以如何進行?有!那特首批評這點就不能算是以言入罪。《基本法》第43條清楚寫明,特首是要依照《基本法》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而第1條則清楚表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若如此有影響力的刊物討論到香港「獨立」,而這件事明顯違背《基本法》第1條,特首不作出批評反而是沒有盡其責任。況且,特首亦只是作出批評,律政司沒有因此作出檢控,何來以言入罪? 事實上,有論者認為言語不應受到批評亦非事實。從來語言就有其「行動」(action)的方面,透過言語可以鼓動、誹謗、挑釁其他人,言語從來都不能和行動分清,誹謗都只是用文字語言,難道就不是行動,沒有後果,難道又是以言入罪?當批評者認為語言並非行動一種,其實等於說只有肢體衝突才算暴力,那語言暴力豈非不會發生? 香港人一向重視言論自由,但若就特首批評《學苑》事件,即推論到打壓言論自由,理據根本不足。自由不等於沒有框架,任何自由都有其底線。即使是法國、德國等國家,若發表支持納粹的言論亦不可能。每個地方都有言論上的限制,「港獨」言論挑戰中國主權,實在是越過底線了。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  

2015-01-16

特區政府上周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泛民主派表明杯葛諮詢,並否決以人大「8.31」框架為基礎的政改方案,面對泛民態度強硬,政改三人組吹淡風,承認要獲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方案相當困難,但政府指不會灰心,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而泛民陣營亦動員市民下月上街爭取真普選,雙方將在兩個月諮詢期內揭民意爭奪戰幔。 寫在牆上的劇本 梁振英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由《基本法》具體規定。香港的權力來自中央,中央通過《基本法》向香港授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自治』是『高度自治』,不是『絕對自治』,是根據《基本法》具體規定的高度自治,不是隨意的自治。香港的政治體制發展要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制定和發展……香港要實現普選行政長官,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 然而,2004年人大釋法,把政改「三部曲」變成「五部曲」,同年又否決了07、08雙普選;到了2007年,大人再次否決2012雙普選,港人普選訴求已兩度落空。如今,人大早在政改「第二部」作出「8.31決定」,為行政長官選舉落閘,既違反人大釋法,亦違反《基本法》附件一,教人如何相信「鳥籠內的選舉」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即使林鄭月娥多番強調通過方案機會渺茫,仍「抱著『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態度,堅持到底」,看似悲壯,實為虛偽,目的不過是為了期望管理,好讓把政改失敗的責任推卸給泛民主派。一場「機不可失」的諮詢,也不過是為寫在牆上的8.31劇本畫上句號而已。 政改諮詢拉倒與否,絕對不是港人在民主路上行人止步。雨傘運動過後,衍生不少新組織、小團體,持續地在網絡上發聲、在社區深耕細作,更有「雨傘人」積極考慮進入議會建制,為的不只是一個民主的選舉制度,也是為一個公平和公義的社會制度。 公民起動陳小萍 一個不完美但有改善的選擇 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理應尊重民意,甚至服從民意,但泛民卻擺出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態度,不但聲言杯葛政改諮詢,更表示即使多數市民認為應通過政改,他們也辦不到,必否決之。說實話,如泛民確實認為不可通過方案,應盡力說服市民,如經過說服後,多數市民仍然認為應通過方案,議員們亦應信任群眾的眼睛。若果泛民根本不信任群眾,還推動甚麼民主呢? 另一方面,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須遵循《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憲制上的現實要求,是客觀的政治制約。除非改變了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的政治位置,不然,無論經過多少次諮詢,政改方案亦不可能違反現時的政治框架。如泛民繼續堅持背離《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方案,寸步不讓,香港的政制發展很可能會從此陷入空轉。 依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政改通過後,提名委員會將取代選委會,其權力僅限於提名2至3名特首候選人,全港選民則獲得了一人一票選出特首的權力。在新制度下,提委會的權力遠不及目前的選委會,亦即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力將被削弱,普羅市民卻可獲得更大的政治權,怎會不是民主進步呢? 泛民很多時忽略了政制是一個不斷發展進步的過程,由英方欽點港督到由選舉委員選出特首,市民由沒有投票權到有,已是政制進步的結果。相反,如跨不出這一步,則相當於政制發展中斷了,只會失去更民主的空間。筆者明白到有些人對普選的框架感到不滿,難以完全接受。問題在於政改通過後,政制是否更加民主和進步?正如我們申請了公屋,到第三次揀樓了,仍然不完全合心水,但不搬進公屋,便要繼續待在原來的劏房,你會否先接受一個「不完美,但有改善」的選擇? 今次政改,是服從民意與漠視民意、理性與空想、務實與口號、政制更民主與原地踏步的一場較量,筆者相信民意會在政改最後關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

2015-01-09

特首梁振英將於下周三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早前有調查顯示,較多受訪市民認為施政報告應優先處理「房屋及規劃」與「政制及管治」問題;而香港經佔領運動後,外界亦關注政有否應對措施化解社會矛盾,包括協助青年向上流動和置業,與此同時,基層亦希望政府有實質措施,協助基層解決民困。 基層還能對施政報告有期望?  2015年施政報告將於下周三(1月14日)出爐,可是以基層巿民的視角,實難對未來一年的施政報告能紓解民困抱太大期望。  首先,梁振英政府的管治思維因循守舊,甚至與基層巿民的利益相違背。最令人印象深刻,莫過於「月入低於一萬四千無權選特首」的言論,此事暴露梁振英政府的管治思維,徹頭徹尾向商界傾斜,對基層的訴求置若罔聞恐怕是意料中事。更重要的是現時令基層置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原因,很大程度因政策偏袒大商家利益。以房屋政策為例,要求政府重設租務管制,限制業主不能瘋狂加租,以限富扶貧的形式協助劏房戶,政府仍一拖再拖。標準工時保障基層巿民不致成為工作奴隸,可是討論標準工時政策的勞工顧問委員會成員,很多都是由支持政府的建制派工會代表工人利益,這些工會正正在侍產假的議題上出賣工人利益。若政府仍不能以真普選選出,整體管治思維恐怕難以改變。  另外,梁振英政府往往搬出所謂「大巿場,小政府」的自由巿場論述,拒絕干預巿場運作的政策。但事實上,並非任何巿場都適宜(只)引用自由巿場的論述,必須考慮到人的基本需要。雖然梁振英曾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在經濟範疇要「適度有為」,當巿場未能發揮功效時有所作為。可是政府並無履行其承諾,面對公屋短期內無法滿足基層的需求下,無任何政策干預過熱的租金。另於具長遠承擔的社會政策上,表現差強人意,例如全民退休保障,港大周永新教授已就退保作詳細研究,可是政府仍將思維局限於扶貧性質,而非具全民性的保障政策,而且並未就退保下一步有具體的研究和建議,顯示政府政策短視和落後。  最近幾天,政府決定不重新舉辦原本於佔領期間的施政報告諮詢會。其實過往所謂的諮詢會,是政府做出廣納民意景象的把戲,現時連假象都不願營造,顯示政府虛怯程度連示威也不能接受,基層巿民期望政府能夠解決民困,恐怕是一廂情願。 街坊工友服務處黃潤達 立法會應多為中產青年想想 適逢違法佔街運動結束不久,行政長官梁振英即將公布的施政報告更受關注。梁特首如何回應,不僅是他對佔街的看法,還可能影響未來的香港。可是,不管他有多麼遠大的規劃和實惠的政策,都需要立法會的配合才行。 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現正實行全面不合作運動,拉布成為常態,其行為導致去年一些惠民政策至今尚未通過,如低收入人士津貼,不少建造工程積壓,額外支出的工程費用數以十億計,估計還要付出更多,納稅人的錢就在拉布中被倒入維港。若這些額外工程開支用以惠民政策,今年將有更多福利性的開支。 無論如何,香港各界還是對新一份施政報告充滿期望。期望一,多著重經濟。餅愈做愈大,吃的人才能吃得更多。香港經濟發展愈好,香港人的錢袋才會愈有錢。當世界各國都在想如何與中國內地加強合作,促進自己的發展時,香港作為中國對外一個國際城市,如何乘勢而上?行政長官有責任帶領香港一起前進。其施政報告應當指出如何配合實現中國夢,讓香港人可分享國家發展的成果。 期望二,多著重民生。民生所向,往往是民心所向,在追求發展的同時,也要讓香港人感到政府是貼心關心香港人。民生關乎每位香港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做好了,居民就開心。舉例而言,著得稱心,衣物等貨品價格不要升得太快;食得安心,食物安全要特別關注;住得開心,樓價不要太高,公屋和居屋要建得更多;行得順心,交通費太貴了,交通配套規劃要跟上房屋發展。 期望三,多為中產和青年想想。中產人士和青年朋友,他們對政府的要求更著重的是個人發展與參與。他們是香港發展的支柱群體,希望自己能上向發展,希望政府聆聽他們的意見,甚至參與政策制訂。有甚麼渠道?怎麼做?期望施政報告有所著墨。當然,香港的發展,市民的福祉,不僅要靠行政長官和行政部門,還要立法會議員的監督和配合,良策才能形成,政策才能得以落實。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洪錦鉉

2015-01-02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早前公布新一輪港人身份認同調查,發現市民對「香港人」身份的認同感和重要性評分均上升,但自覺是「中國人」的認同指數則跌至新低,調查結果再掀爭議。香港回歸17年,人心未全面回歸是不爭事實,輿論認為緣於中港兩地文化及價值觀差異,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應加強公民教育,教育界亦有聲音提出將中史列為必修科;要解決涉及港人「離心」的問題,且看特區政府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 香港市民需要一個「文明人」的身份 最近港大民意研究計劃調查顯示,受訪者對「中國人」身份的認同指數跌新低,足以證明香港雖然回歸,但人心依然未回歸。而「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更隨著雨傘運動後跌至新低,由中央和特區政府漠視香港市民持續近三個月的民主運動開始,就清楚知道中央將失去一整代香港人的認同,而實況就反映在香港市民對「中國人」身份認同指數跌到新低。 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8月31日公布決定,為「普選」設下三重大閘,提委會需要按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組成,保留所有功能組別(四大界別);提名門檻為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提委會只提名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這個落閘決定下的普選必然是一個有篩選的假普選,完全與香港市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相違背。 為抗議這個落閘決定,學聯發動罷課,學生發動闖入公民廣場,市民湧出馬路公民抗命,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引發持續的雨傘佔領行動,及後大批市民被捕及受傷。當市民甘願付上沉重代價去表達強烈的民主訴求時,中央及特區政府卻依然無動於衷,以警察及黑勢力等暴力企圖嚇怕香港市民,試問香港市民又如何能對回歸「中國人」的身份有所認同? 說到底這個身份認同其實涉及了文化認同的層面,是建基於一種在社會上的各種價值觀,而非只是建基於膚淺如中央所強調情感上同胞「血濃於水」的身份認同。從中國內地劉曉波、李旺陽、趙連海及艾未未等被政治打壓事件都在香港引起極大反應來看,清楚顯示香港市民對中國大陸民運人士的支持,更顯示對普世價值的追求。中央要香港市民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有所提升,就先讓國家變得文明,在普世價值上更貼近香港市民。香港市民要的不只流於「中國人」或「香港人」的身份,而是要一個「文明人」的身份。 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 殖民後遺 缺尋根念 香港受英國殖民管治了155年,這段歷史影響到港人普遍缺乏「歸屬」意識的思考力,亦未能充分了解「民族」與「國家」的定義和之間的關連,導致在自我身份辨別問題上成了爭端。 回歸後,發生多宗中港衝突事件,激化了兩地之間的思想矛盾,加上內地經濟急劇起飛,大陸與香港居民的生活水平差異大幅收窄,這樣又引發了港人會被邊緣化論,再有最近期的政改爭拗,這些爭議也掀起了一撮香港人關注「身份認同」的誘因。 那項港大民調結果指出,「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和「中華民族一分子」的身份認同指數得分為多年來的最低點,但筆者發現這三項指數的遞減幅度極微,而且受訪者稱自己為「香港人」的身份認同指數得分並不是歷年之冠,只是回升至一年前水平,如此說來,結果已反映出政改爭拗沒有大幅改變民意的取態。另外,問卷內容沒有為這6個選項作出定義說明,那麼受訪者是否明白選項的分別? 筆者認為,基於香港特殊的歷史背景,剛回歸祖國17年,港人對於戶籍、國籍和種族的理解是相對薄弱的,特區政府除了疏導民生問題之外,亦應加緊推動公民教育的工作進度,恢復中國歷史為必修科,提高青年人對中華民族的認識,擴闊港人的思考層面,長遠提升在社會議題上達至共識的效益。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張國樑

2014-12-19

持續79天的佔領運動,隨著最後一個佔領區銅鑼灣於本周初清場後正式落幕,政府期望將社會焦點放在即將展開的第二輪政改諮詢,不過,輿論認為年輕學生的抗爭精神將會延續,政府一日不正視社會矛盾根源,佔領行動隨時死灰復燃,香港亦無法管治,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應是針對問題,從而對症下藥。 立於街頭 重建互信 與民同行 自梁政府上場,無論是主要問責官員乃至特區政府大小部門,屢面對信任危機。且不提梁振英其身不正,陳茂波無度,酒駕、囤地面不改容;吳克儉無能,連法治都搞錯;黎棟國更涉包庇下屬,縱容警隊,顛倒是非。 政府認受性低,「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比起政府繼續架空民意,筆者更擔心梁振英及建制派的實際目的,甚至不止是製造群眾對立,實乃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從上而下徹底破壞一切信任。當信任被破壞,香港人再難相信任何人事,最終只會猶如被隔離,各自爬山,孤軍作戰,香港未來岌岌可危。 撇除特區政府,香港當務之急是要重建互信。朋友、親人之間應多加溝通,「有咩唔啱講到啱」;社會整體應有意識推廣「講真話」文化,最重要是確保意見可以正確傳送;政團乃至社會團體,需要的豈止對民眾「講真話」,更需要「立於街頭,走進人群」。依筆者愚見,「立於街頭,走進人群」,不單代表片面爭取市民支持,更要與民眾建立互信,與市民共行。作為政治人物,或者我們的確成為了先醒覺的人,卻從不要忘記,我們由呱呱墜地那一天開始,就已經是香港人。 如果破壞人性不是特區政府的原意,且恕筆者胡言亂語。若香港有幸,有良心的執政者仍然存在,或可從社會結構、生活質素開始下藥。改善住屋問題,推動社會上流,使港人重拾希望,必可減低市民不滿。然而,官員卻不應自以為是,以偏概全。包括筆者在內的眾多年輕人,所求的絕非一個明君——一個朝代總有幾名開明君主,以民為天,但不受約束的昏君那怕彈指之間已令萬萬人頭顱落地。民主追求的從來不是賢明的統治者,需要的是一個可以顛倒的制度:只要當權者稍有差池會體面下台,並受法律制裁,足矣! 「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新民主同盟古俊軒 始終需要政治解決 歷時兩個多月的佔領運動終以清場落幕,社會看似回復正常,問題卻仍然存在。預期後佔領時期的香港社會,對立持續,政府管治更為嚴峻。有言論認為,政府當務之急應先改善民生,便能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任,有助通過「袋住先」方案。這種觀點不僅脫離政治現實,而且本末倒置。 在目前的政制下,既得利益集團盤踞選委會四大界別,能夠左右選情。政策若侵犯集團利益,必遭反對。以梁振英看重的房屋政策為例,增加土地供應的阻力主要來自發展商及鄉事派。若提委會的組成完全複製選委會,即使有普選亦無助解決問題。政府不處理政制問題,民生政策只會繼續失衡。再者,佔領區不乏專業人士及僱主,他們追求向上流動在於政治權利而非經濟地位。 政治問題始終要政治解決。政府首要應把焦點由抗爭及互相攻訐帶回政改第二階段諮詢的討論。透過務實協商訂立普遍獲接受的「袋住先」方案,並承諾循序漸進優化政制,從政制加強政府認受性才能有效施政。筆者假定中央在人大框架內的細節不會有太大干預,特區政府應主動提出盡量開明的改革方向,再透過各界協商及調整以達致共識。 當中有兩個要素是必須的,其一是設立檢討期,政府主動對「循序漸進」作出承擔,爭取把五年一次的檢討期及具體檢討機制寫進《基本法》附件一之中,使之有法可依。即使未能寫進附件一,亦應在本地層面訂立機制,使之與五部曲接軌。「循序漸進」得到保障,能為市民帶來希望,減低對「袋住先」的抗拒,並有助重建官民互信。其次是提委會民主化,這已是社會共識。縱然提名門檻再高,如提委會有一定認受性,加上政府承諾持續檢討政制,相信能爭取更多中間派支持。當然,要既得利益者放權必有一定阻力,關鍵是政府有否足夠胸襟及膽色居中遊說。政府早前提出的「多方平台」正好用作各勢力及階層集中協商提委會民主化的平台。若提委會認受性得到提升,再引入十三學者提出的出閘「名單制」,應可爭取更多泛民支持。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董事朱浩霆

2014-12-12

今年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30年,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計劃派代表團來港調查《聲明》執行情況,但被中國政府拒發來港簽證,有英國議員更引述中方外交官員指聲明早已失效,因而引發外交風波,雙方隔空爭辯,香港亦觸發一場不少的爭論。 無視國際協議 叩頭政治歸位 中國政府再次「落閘」,不准來港調查「普選落閘」有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英國國會議員入境,其實有幾奇?不是倒轉過來,北京讓外人「順攤」來搞事才是新聞嗎? 對一份國際協議的法學理解,各人大可發表高論。但國際強權的政治格局基本不變下,甚麼協議都好,往往只是一紙虛文,況且,正如內地作家韓寒所言,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叫邏輯,另一種叫「中國邏輯」;既然有「中國邏輯」,就必然存在別於世界的「中國法學」吧。「黨大於法」這東西,你懂嗎?何況簽署《聲明》的另一方是日薄西山的英國。 這場小風波,反讓筆者想起了二百多年前的一宗歷史往事。英國政府於1792年任命馬戛爾尼(The Earl Macartney)出使中國,以賀清乾隆皇八十大壽為名,提出開放通商口岸、減關稅及聖公會教士可自由傳教等要求。英國使團離北京赴承德避暑山莊晉見乾隆皇,抵達熱河後向清國代表和珅遞交國書,並就馬戛爾尼要否向乾隆叩頭跪拜的禮儀問題再發生爭執。大清與英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英國作為獨立而非朝貢國,其使節行單膝下跪禮即可,而不必叩頭。 事件引發的詮釋爭議,二百多年來未曾息止,歷史學界亦言人人殊。有趣的是,今天天朝歸位,猶發現中國每當強大,或自命強大,那種鄙夷四方,為我獨尊的架勢,又再捲土重來了。二百年多過去,世人才赫然發現,這東方大國彷彿從未現代過。當年,乾隆挾十全武功,開盛世之巔,尤懂懷柔遠人,免洋人行叩頭禮;今天中共以官僚專制資本主義,為中國開創經濟大國之路,但每當涉外爭議,不講國際協議不在話下,索性不讓洋人入境才是天規。總之天朝威德,震遠天下,不容侵犯。原來,我們不經不覺已返回比1792年更遠的從前。 執筆之時,金鐘清場之聲四起,雨傘運動似已走到盡頭。唯正如各方義士所言,政府清走了路障,卻清不走人心,當中尤以保住香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與現代文明接軌的這一條最為重要。我們縱然未可短期內爭得真普選,但保住文明價值,頂住「中國邏輯」,拒絕讓香港繼續沉淪,這條路,才剛開始。 工黨副主席譚駿賢   中英茶杯裡的風波 英國有國會議員「轉述」中國官員,指《中英聯合聲明》已失效,引起港人疑慮,甚至是整個社會的熱切討論。但事實上,有關《中英聯合聲明》失效的言論,只是出自一位英國議員的印象,中國政府基本上沒有表達過這方面的意見,部分香港人可能有點反應過大了。 《聲明》在香港回歸後,究竟是否已經失效,這可能涉及法律、外交等各個層面的學術討論。但先不說中國政府並沒有正式提出《聲明》已經失效,即使退一萬步,《聲明》即使真的失效,是否就是代表50年不變失效?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在《聲明》當中,第三項第十二條即有提及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都會以《基本法》規定之,並在50年內不變。而《基本法》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經人大通過,已將50年不變寫入《基本法》第五條中。其實不止50年不變,《聲明》的其他內容,都已收納入《基本法》中,即使《聲明》真的如該位英國議員所得「印象」般失效,也不代表香港失去《聲明》中的所有保障。當然,再重申一點,筆者認為現時中國沒有任何官方聲明,僅憑一個英國國會議員的印象,並不代表中國政府已確認《聲明》已失效。 而就中國拒絕英國國會代表團入境,有人認為這僅僅是香港入境問題,中國沒有權利干涉。當然香港每天出入境人士多不勝數,但拒絕入境問題究竟在那個層面,很大程度取決於被拒絕人士的身份。這次入境團所代表的是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即英國的代表團進行的是與外交有關的活動。香港的外交和國防,均由中央負責,因此中央拒絕代表團入境,亦不能說不合理。 當然,雖然中央在外交事務上可拒絕代表團入境,但這類行動亦需要付出政治代價,相信中央在作這個決定時,應是考慮到現時代表團入境有可能令到香港的局勢帶來不穩定因素。不過無論如何,相信中英兩國關係不會因這個茶杯裡的風波受到大影響。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

2014-12-05

學聯與學民思潮在剛過的周日將行動升級,發動市民包圍及堵塞政府總部,警方出動大批警力武力清場,警民多次爆發激烈衝突,結果導致多人受傷及被捕,行動亦以失敗告終。流血衝突令「佔中三子」提前自首計劃,外界普遍相信佔領運動已近尾聲,「雙學」態度亦開始軟化,其中學聯表示可能會在周內決定去留,但仍要觀望未來數日的事態發展。   如斯態度,如何解局? 學聯及學民思潮於上周日將行動升級,發起包圍政府總部行動,之後學聯表示行動失敗,某程度反映出於佔領區內已沒有任何團體及領導可代表全部佔領者之意見,事實上民怨沸騰已達至臨界點,各方也難以克制。  現時,佔領者、執法者及市民陷於一個對立及撕裂的局面,很多說法均表示「解鈴還需繫鈴人」,特區政府於此事件中肯定責無旁貸,因為政府是市民及中央之間的橋樑角色,重啟政改「五步曲」是必須的。充分收集及反映市民意見,此舉完全是合情合法合理,兼且能解開現時局面的方法。然而,過去兩個多月政府似乎未有充分發揮其職能,表現極不及格,甚至譴責佔領者及忽視其聲音,佔領者將行動升級自然是意料中事。  至於人大框架方面,中央甚至特區政府一直表示按《基本法》去解釋,試圖剔除公民提名或其他有更廣泛代表性的選舉方法的可能,於法理上似乎是合情合理,但於管治及政治上態度絕對是錯誤,因不少港人疑慮一旦通過方案將會是一個被操控的選舉,影響是香港的未來,而非「袋住先」般簡單。  其實,筆者認為政府如認為佔領行動是違法行為,執法者大可清場,但「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將現時的討論回歸政改甚至是《基本法》,而非只著重佔領及清場與否才是政府應做之事。  可惜是,「政改三人組」至今表現令人失望,處處忽視民意。情況就如11月13日律政司長袁國強到訪九龍城區議會,筆者與黨友要求他解釋何謂「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司長於45分鐘會面卻沒有正面回應,亦沒有在會後跟進提問。身為「政改三人組」成員,如斯態度,如何解局? 民協秘書長、九龍城區議員楊振宇 「佔中」已全面潰敗 自戴耀廷於9月底宣布「佔中」啟動以來,數以十萬計市民的生活及工作受到影響,商戶生意大受打擊,期間更爆發多次暴力衝擊,數以百計警員和示威者受傷,連佔中發起人也承認,運動已偏離「愛與和平」的原則,群眾幾近失控,衝突連連,三位發起人亦已向警方自首,並宣布結束其「公民抗命」的工作。民情方面,包括港大和中大的民調均清楚顯示反對佔中,要求示威者撤出佔據區的市民遠多於支持佔中的市民,連泛民骨幹也承認,如佔領運動持續下去,對明年區議會選舉十分不利。事實上,跟10月比較,無論是清場前的旺角或現時的金鐘,留守馬路的市民均大幅減少,泛民領袖在佔據區外頻頻遭到公眾指罵,淪為過街老鼠,這些都是觀察得到的客觀狀況。反之,特區政府的民望卻顯著回升,反差甚大。 毫無疑問,在「佔中」一役,泛民耗損極巨,不但背上踐踏法紀的污名,賠上民意,更浪費超過一年半的籌備時間和資源,最終卻爭取不到任何正面成果,只白白影響到逾十萬市民的生活及工作,還不算是失敗嗎? 然而,在「佔中」瀕臨潰散之際,學聯及學民思潮不顧主流泛民反對,突然升級行動,號召群眾包圍政府總部,衝出龍和道。結果,在逾千警力面前,群眾迅速被驅散,「雙學」亦於翌日宣布升級行動失敗。過程中,再有不少警員及市民受傷。在「升級」失敗後,黃之鋒又再宣布「無限期絕食」,學聯非但沒有聲援,更隨即劃清界線,表示不會參與絕食,社會各界對絕食學生的反響亦不大。 「佔中」已持續六十多天,反對聲音愈來愈響亮,原發起人已退出,主流泛民實際上亦早已抽身,「雙學」無力炮製新一浪高潮,佔據區士氣愈漸低落,群眾愈趨失控,如運動持續下去,恐怕早晚會爆發更大的衝突!回頭是岸,結束佔領吧!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

2014-11-28

持續兩個月的佔領運動,近日形勢發展驟變,有激進示威者上星期衝擊立法會大樓,並毀壞玻璃門,輿論一面倒譴責,而警方連日在旺角藉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進行變相清場行動,加上「佔中三子」計劃下周自首,令運動去向頓生變數,踏入「後佔中」時期,坊間亦開始探討政府如何重新出發,恢復社會元氣。   虛不受補的「升級行動」 一場前無古人的「雨傘運動」,由最初以為只歷時三數天到中環「去飲」,幻化成最少兩個月的歷史紀錄。探索這場運動的起承轉合固然可成為一篇大學論文題目,但就算不是政治學家,也必然同意「道德感召」是構成「雨傘運動」的重要元素。不管你心繫黃色還是藍色,你也會同意今趟運動的道德力量建基在「非暴力」之上。 任何人大可不必將「非暴力」神聖化地加諸於「雨傘運動」之上,但不容忽視的是,每一場運動都有其自己的生命與內在共識。無數市民組成的運動當然不可能有一套事先同意的參與條件,但隨著時間發展,參與者之間會建立默契,例如「互相尊重」、「非暴力」。以上元素同時吸引著在旁觀察的普羅大眾,因而贏得輿論支持。當這個運動產生了一套自己的規律與生命,要打破原有的規律,便需要一個十分充分的理由了。 任何羣眾運動都會遇到停滯不前的困境,特區政府自從與學聯會面後的個多月,以不瞅不睬的態度面對佔領者,令佔領者進退為谷。要麼乾脆退場整裝待發重新上路,要麼將行動升級以使對手回應訴求。上星期「立法會大樓撞毀玻璃門事件」正是上述邏輯的產物。 執筆之際,坊間對是次「玻璃門事件」的動機投以懷疑目光,但這不是本文討論重點。但是,從電視報紙看到那塊破裂玻璃,香港巿民卻自然地感受到兩個字:暴力。何謂「暴力」當然可從多角度深入分析,但面對畫面,破裂玻璃背後縱使有讓人感動至極的理由(假設存在)也不可能傳達。最終,運動若缺乏市民持續支持與諒解,再高尚的理論也是徒然。運動生命就像人體,需要持續的養分支持,行動升級好比貴重的藥材,加諸於不合適的身體,只怕虛不受補。         公民黨執委楊岳橋 衝擊立法會響警號 正面解決政治問題 佔領運動已持續兩個月,佔領者訴求非常清晰。然而,政府寸步不讓,續以「知悉訴求,請即撤退」回應。近日警方藉協助執行禁制令趁機清場。可見政府從來只想以法律及執法手段強行解決政治問題,不禁使筆者想起網上流傳的一句,「不想解決人民提出的問題,老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民」。 兩個月以來,佔領者以不同手法抗爭,雖偶有衝突,但大致和平。然而,部分人士認為過往的手法徒勞無功,遂把行動「升級」,上星期以鐵馬衝擊立法會,擊碎立法會的玻璃門。衝擊者的暴力手段必須受到譴責及法律制裁。不少民調反映市民認為運動已失控應退場,亦有曾參與佔中者認為應以其他方式繼續爭取訴求。所以,衝擊對臨近尾聲的佔領運動影響不大,卻對迴避政治問題的政府及今後堅持和平爭取民主者響起警號。 是次衝擊者多為年輕人,他們看不到和平爭取的出路,響應以「阻止網絡23條立法」作號召,但「網絡23條」未在該日議程中。衝擊者有些是被煽動,有些是明知故犯。暴力手段不在於爭取大眾支持,卻可使年輕人呈一時之快,亦可維持激進勢力的政治市場。若這種手段坐大,香港社會可能持續出現零星騷動,社會秩序受到擾亂。縱然規模不大,但足以影響經濟民生。和平抗爭者及團體須與之切割,以免影響民意支持及為政府打壓製造理由。 面對這種警號,政府似乎希望透過青年政策及充權作應對。若政府續以上一代思維制訂脫節政策,既浪費公帑,亦無補於事。在調整青年政策時,政府應更有胸襟正面解決政治問題。即使人大常委會框架的「安全系數」非常高,若政府在下階段諮詢時主動提出方案,從提委會組成、四個界別席位分布及選民單位三方面提高民主成份,積極考慮引入公民推薦及名單制等,並設政制檢討期,承諾循序漸進達致普選。這既沒違反人大框架,亦能釋出善意,使爭取民主人士看到希望,重新使社會聚焦於政改討論,激進勢力生事的理由亦可減少。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董朱浩霆  

2014-11-21

佔領行動自9月底開始至今已逾50日,佔領一方與政府就政改的商討膠著,料短期內亦難有進展。同一時間,在法庭發出禁制令下,第一波清理佔領區障礙物的行動,已於周二展開,通往金鐘中信大廈的路面已重開,而旺角佔領區的「清障」行動相信亦會在周內進行。然而,就法庭應否應申請人的要求發出禁制令;政府是否利用法庭處理政治事件,協助政府清場;以及佔領人士及政府如何演繹「尊重法治」與「破壞法治」,依然引起各界的爭議。 怎樣才是破壞法治? 9月28日,爭取真普選的市民佔領港九三地,警方用上胡椒噴霧和催激彈也未能清場。10月17日,警方在旺角所謂「清除障礙物」後,12小時後就遭示威者「光復旺角」;甚至連黑社會也徒勞無功。諸計不成之後,政府終於借助商業機構出手,嘗試以法庭禁制令來清場。 政府不用法律直接賦予警方的權力,如非法集結、阻塞交通等罪名來執法,甚至自己不申請禁制令(律政司長袁國強明言曾考慮過,但決定不用此方法),而要商業機構出動民事禁制令,律政司則破天荒主動表示會協助,究竟目的何在?很簡單,這個方法可將「破壞法治」的負面標籤盡量放大,以輿論逼使佔領者離場。 在禁制令之下,佔領者若阻撓清場,自然是犯上藐視法庭之罪,但這是否就等同「破壞法治」?筆者並非法律界人士,只想從語文常識角度一談。過去,即使是談論如葉繼歡等犯案纍纍的江洋大盜,或拒捕或越獄,筆者也未見傳媒批評他們破壞法治,頂多指他們目無法紀而已。古今中外,犯法而不願伏法的平民百姓屢見不鮮,但是只要司法和執法制度健全,則法治作為一種價值,根本不會遭破壞。 真正會破壞法治的,是對法律制度的破壞和濫用,通常要有權有勢的人,甚或政府才有能力做到,例如不肯控告胡仙,又或不追究梁振英僭建和收受利益,就是破壞法治。 法治另一要素,是要令市民心悅誠服,政府和警方捨正道而弗由,用上即使在法律上說得通,也予人旁門左道之感的方法。這對法治是維護還是破壞? 雨傘運動參與者一開始就說,政治問題要政治解決,警方或法庭都無法越俎代庖。民事禁制令或許可以清場於一時,但根源問題未解決,各種抗命行動只會乘時再起。 葵青區議員、民主黨中委 尹兆堅 尊重法治 執法有理 由於佔領人士在較早前拒絕服從法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離開佔領區,高等法院於上星期頒下命令,容許警方協助執達吏清場,並有權拘捕違抗法庭命令的佔領人士。本星期清理障礙物的行動終於啟動。筆者認為,由於佔領人士始終不肯服從法庭命令,才致使法庭頒下指令容許警方拘捕違抗命令的人士。佔領運動已經令到本港民生受到嚴重影響,小商戶,司機們的生計更受到嚴峻的挑戰。而比這些來得更嚴重的傷害,莫過於對法治的衝擊,如果大家有空細閱高等法院上星期11月10日頒下的判詞,大家會發現法庭是嚴厲痛斥佔領運動傷害法治。 法庭特別指出法治一直是香港多年來核心價值及令本港成功的基石,而法治精神絕對是任何人和政府皆應當遵守法律,而不是個人可以自己有權決定是否遵守法律,如果個人能夠自由決定是否遵守法律,法治便難以維持及運作。法庭的權威性必須得到維持及尊重。一旦群眾可以公然違抗法庭命令,法庭權威受損,我們的法治傳統將一去不復返。正因為這個理由,法庭的判詞中亦特別指出先違法,後自首,其實同樣對法治造成損害,因為儘管當事人接受法律處分,其實也是公然挑戰法律權威,無可避免地令法治精神受損。學習過普通法制度的朋友便明白,英國的普通法 (Common Law)跟資本主義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它十分注重保護私有產權,個人權利,所以從來有關於示威抗爭的法律爭議時,法庭必定考慮個人行使集會自由權利和對他人造成影響的平衡。今次佔領運動,很多民眾生活上的基本權利,例如使用道路,商戶經營生意或車輛行駛路線的權利皆受損,法庭不可能偏袒佔領一方,更何況 佔領運動公然挑戰這個優良的司法制度,當司法制度受損之後,人們的權利和私有產權又有哪個制度可以保護呢?在佔領者屢勸不撤,無其他選擇餘地下,警方只有執行法庭命令清場,這可不能怪責警方或法庭。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主席周浩鼎

2014-11-14

佔領運動快踏入半百日,中央一直警告外國不應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特首梁振英直言香港一直有外部勢力存在,並認定「佔中」有外國勢力介入,民間團體要求政府公開有關資料,但他只重申會在適當時候以適當方式披露,建制派則引述外媒報道,附和外國勢力策動之說,究竟孰是孰非,表面亦難判斷。   誰在支持「雨傘革命」? 「雨傘革命」,這一名詞在9月28日那夜瞬間出現。香港發生的「佔街霸路」違法行為,美英媒體首先給予定性為「雨傘革命」,並以黃色為示,得到《蘋果日報》的響應。若大家有留意外國媒體,如《時代周刊》報道非洲和中東一些國家爆發的「花朵革命」和「顏色革命」,相比下極為相似:1.易記的「革命」名字;2.標誌性的顏色或花朵;3.封面設計類似。美英媒體關注「花朵革命」和「顏色革命」,她們定性香港為「雨傘革命」,想必是看到他們的發生及過程有相同之處,或者根本就知道其目的是顛覆。 俄羅斯媒體在運動發生後,迅即指出是美英兩國在幕後策動。10月1日,俄羅斯國營電視頻道《Rossiya 24》指,「佔中活動的發起人,曾接受美國特工特別訓練,並稱示威者所用手段,與10年前烏克蘭橙色革命開始時同出一轍。」而後,英國《BBC》報道,10月20日至22日在挪威舉行的「2014年度奧斯陸自由論壇」,有與會者指出有多達1千名佔中分子在兩年前曾接受特訓,以期行動達到最大效果。這印證了俄羅斯國營電視台的報道,換言之,俄羅斯早已掌握「雨傘革命」的「情報」。 自「雨傘革命」發生後,網絡有不少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NXfBWwLHnow)引述資料指責美國在幕後操縱,尤其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與香港一些反對派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甚至有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6J2dcOibaRY)指出「雨傘革命」與美國影子政府製造人民革命,策反各國政府的12個步驟相近。美國福克斯電視就香港發生的「雨傘革命」訪問美國國防部前官員白邦瑞承認美國政府撥款數以百萬美元透過NED協助在香港搞民主。 無論上述列舉的資料是否屬於證據,筆者深信,中國香港人的愛國心和行動可以抵禦一切想以香港顛覆中國的圖謀。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洪錦鉉   沒有外國勢力  只有中共勢力 上月,梁振英先後兩次公開指控佔領運動有外國勢力介入,並適時公開證據,可惜時至今日,即使保安局長黎棟國到立法會解畫,都未能拿出半點證據,只是聲稱「問題涉及國家與香港安全及複雜敏感資料,不宜公開討論」。民建聯李慧琼更一如《溏心風暴》「我對眼就係證據」的司棋姐上身,指「相信就見到證據」。不少親中報章、保皇黨議員都指若港已立23條,將不會有如此情況,殺氣騰騰,借傷成毒。 佔領運動起始,物資供應既多又廣,眼罩、頭盔、食物、水、甚至退燒貼和毛巾等,應有盡有,筆者也曾懷疑過是哪位本事之人或組織為運動帶來這麼多物資。可是走訪佔領區各地,問過不同物資站義工(其中也包括筆者的妹妹),所有人都是自發而來,亦異口同聲表示市民捐獻熱烈。我亦親眼目睹一位熱心女士買了一大袋維他命C派給學生,希望他們不要病倒。不少佔領者更自發搭建扶手樓梯和自修室,這只是冰山一角。 港人團結自發參與這場前所未有的公民抗命運動,一直靠蛇齋餅粽吸引街坊參與遊行的建制派夏蟲語冰,當然不能理解這一現實,唯有事事推說是外國勢力。然而今次佔領運動,相信每位參與者卻是因為中國勢力介入香港政制,都是因為不滿「8.31」人大決定而走上街頭爭取真普選。港人命運自主,沒有受到外國勢力指使都自發抗爭,對抗承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卻一直介入香港政經發展的中國共產黨。 自白皮書及人大決定始,中共清楚告訴港人除了軍事及外交權,更有全面管治權,僭建《基本法》,葬送「一國兩制」。筆者一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看不到外國勢力介入佔中,筆者反而見到中共一直介入運動,差派大量國安來港收風寫報告,甚至借黑勢力鬧事。未足五十年,香港已經一直在變。到底,我們要忍氣吞聲接受現實,還是奮起反抗,為我們的下一代保衛家園?這是你與我當下必要的抉擇。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

2014-11-07

學聯計劃到北京與領導人對話,反映香港人對真普選的訴求,現正尋求與中央關係良好的人士作橋樑,期望協助安排上京。學聯最初打算於APEC會議期間赴京陳情,一度引來批評,擔心會刺激中央,亦有市民憂慮學生的安全,學聯現時因應情勢而調整策略,至於上京之行能否成事,仍有待觀望事態發展。 學聯上京首要考慮安全 雨傘運動發展至今已個多月,仍處於膠著狀態。學聯擬趁亞太經合組織會議(APEC)在北京舉行期間,於日內派代表上京,要求京官直接面對學生,回應港人要求撤回人大8.31決議的訴求。坊間普遍認為學聯此行成效不大,可能在香港出境時已不獲准登機,或在北京被拒入境,又或被上訪部門帶遊花園,甚至會被扣押。 不少前學運領袖、社運人士、熱愛民主的市民都擔心學生此行會遇上安全威脅。畢竟中國式的權鬥,比江湖的刀光劍影更兇險。在深圳河以南,警察使用暴力要有冠冕堂皇的藉口,又或在暗角裡施行。但在深圳河以北,使用暴力是赤裸裸發生,甚至是在光天化日下。貿然北上,學生隨時成為中共朝野權鬥的犧牲品。 無論學生的決定如何,都表現出高尚情操,所作的都是值得香港人肯定和嘉許。也許同學們認為不論在香港機場被截還是在北京被拒入境,傲慢的當權者的野蠻將顯露無遺,既能推動民情,又能徹底粉碎不少市民心中的「萬事有商量」的幻想。 我們已經歷了反國教、港視發牌、新界東北發展,到今天的雨傘運動。我們還能對既得利益者、對裝睡的人心存幻想嗎?香港的民主運動,任重而道遠。同學們都是社會精英,未來的棟樑。以同學們的能耐,更應保全有用之軀,為未來民主運動保存實力,同學們犯不著冒險採取上京的行動。反倒退、抗赤化,伺機而動。 假若,同學們真的堅決成行上京,有良知的香港人定必為同學們禱告,並祝願平安。 新民主同盟社區主任李世鴻 學生‧進退失據 自困迷城 學生堅持的「佔領行動」已踏入第六周,源自他們於9月中發起的社運,期間不幸被「佔中」發起人騎劫,導向局面變得失控和膠著狀態之際,便悄然離場,現時剩下殘局待解,令這群熱血青年進退失據。早前政府與學聯核心成員開展了首次對話,雖然政府一方釋出善意,承諾通過港澳辦向中央提交「民情報告」及構建多方平台討論政改,可惜,學生代表仍堅守訴求,包括要求人大撤回8.31決定、引進公民提名機制及廢除功能組別,事後更變本加厲,要求港府為他們安排與國家領導人直接對話,此舉令事件變成僵局。 據近日報道,學聯代表計劃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舉行期間闖京,尋找會晤國家領導人的機會,但外界普遍認為這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這樣的做法能為整個困局帶來轉機嗎?一直以來,學生代表的發言都經常用到甚麼香港人的意願,及為香港人的未來而公民抗命,可是單談到退場考慮,參與佔領群眾都已表明不是由他們決定,那麼在大是大非的事件上,他們豈能以「全香港人」的名義來代表發聲?此外,他們不斷指責政府忽視其聲稱數十萬人的群組之訴求,批評違背了甚麼香港人追求的民主理念,但反問,他們有重視那些不滿「佔領行動」影響和被剝奪2017年普選權利的百多萬港人之感受嗎?他們又說抗爭是為了更美好的香港未來創造條件,實際上,這次運動已動搖了香港的經濟和法治基礎,又何以談得上會有更好的呢? 若學聯代表真的成行闖京上訪,這樣只會加深中央與香港人之間的矛盾,對香港能分享到國家和平崛起所帶來的經濟成果,埋下極不明朗的元素。學生們需要深切思考整次運動的主旨,政制改革不應該只考慮時間值,學習政治中的協商藝術,套用在追尋民主理想的進程中,要懂得進退有據,免得自困迷城。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張國樑

2014-10-31

無綫電視及香港電台4名記者上周採訪「藍絲帶行動」等多個反佔領團體舉辦的撐警活動時,遭在場人士毆打,但現場警員未有即時拘捕涉嫌毆打記者人士,只將受害記者帶走,在場人士歡呼拍掌,甚至與警握手致敬,令警方陷入選擇性執法、縱容反佔中暴力的質疑。有人認為警方似怕拘捕反佔領者會打亂政府「人民鬥人民」的如意算盤;亦有人理解佔領運動令市民焦躁不耐煩,包括警察在內的市民同樣會有情緒,但相信警方會不偏不倚,嚴懲所有違法者。 嚴正執法 打亂當權者如意算盤? 在這陽光燦爛的九月天,誰會想到初秋的一場學生罷課運動,會演變成波瀾壯闊的「雨傘運動」,激發數以十萬計群眾不畏強權,佔領街頭抗爭到底。香港社會期盼民主普選經已有三十個年頭,過去嘗試過幾乎所有「理性」的方法爭取,但換來的卻是中央對特首選舉「連落三閘」(提名委員會沿用1,200人小圈子模式、出閘門檻須過半數、候選人數限於兩至三人),徹底戳破香港民主普選夢。最終逼使絕望的群眾踏上抗爭之路。 當初,梁振英政府決定武力鎮壓學生運動,施放催淚彈試圖驅散和平示威的聲援群眾,便即注定這場抗爭不會輕易結束。我們必須明白到公民抗命的真正威力,並不在於佔領街頭多少個路口,而是通過和平、不合作運動揭示政權的暴虐與橫蠻無理,以個人犧牲感召社會站出來爭取民主、自由。假使港府下令武力清場,將可預見會激發更多群眾起來抗爭,擊潰整個政府管治班子的威信。 由於武力清場已不是一個選項,梁振英政府現正嘗試各種非正規方式處理事件,佔領區內先是謠言四起,再有「四點鐘許Sir」的傳媒戰,後來更有黑幫衝擊集會人士,現在不斷有反佔中團體製造輿論、事端。相信是要營造一種「人民鬥人民」的社會情緒,動搖抗爭者的群眾基礎,將社會兩派推至對立面,緩解管治危機。 之不過,反佔中的「藍絲帶運動」拉雜成軍,缺乏論述基礎,以為高呼撐警口號便可為所欲為,毆打記者後竟仍沾沾自喜,實在可恥!面對暴力,警方執法卻投鼠忌器,似乎生怕即場拘捕反佔中人士會打亂當權者的如意算盤,變相縱容暴力。假如事件發生在旺角街頭,前線警員就算面對示威者圍堵,或許經已二話不說將之拘捕。 事實上,反佔中人士這樣「幫倒忙」,只會讓看不過眼的市民毅然參與和平佔領運動,向暴力說不。今天的困局,也許只有特區政府重新提交政改報告書,充分反映香港市民對真普選的訴求,方可有望得到緩解!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   示威者不應選擇性守法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擁有完善的法制和法規,任何人觸犯法紀,亦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政治立場絕非襲擊或受襲的理由。是故,自佔中啟動以來,泛民愈來愈無力控制場面,暴力衝突不斷,警方除拘捕了約100名佔中示威者外,亦拘捕了多名反佔中人士,包括上周六涉嫌毆打記者的事件中,共有2男1女被拘捕,而較早前的7名涉嫌非法毆打佔中示威者的警員,亦已全數被停職調查。保安局局長及警務處處長已多次強調,將不偏不倚執法,嚴懲所有違法的人,包括警務人員在內。我完全認同黎局長和曾處長的表態。 與絕大多數港人一樣,筆者反對一切暴力行為。然而,我們應認識到,隨著佔中持續的時間愈來愈長,市民付出的時間代價愈大,受影響的市民愈來愈多,無論是佔中或反佔中的市民,也必定愈來愈焦躁不耐煩,從而激起愈來愈激烈的零星或群體衝突,是可以預見的。筆者並非不信任香港的法治,只是筆者同樣了解人性的弱點,政治運動經常會失控,皆因人的情緒同樣會失控。這些例子,在外國或歷史上,實在屢見不鮮。看看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7名警員中,包括一名總督察、一名高級督察、一名警長,都是經驗豐富和有一定職級的警務人員了,如非情緒一時失控,怎會甘冒喪失工作前途,甚至入獄的風險,在公眾地方毆打示威者?連受過訓練的警員也會一時按捺不住,何況一般市民?只有結束非法集會,因佔中而 發生的暴力事件才可能真正杜絕。 另一方面,佔中人士對法治的理解亦難以讓人接受。他們一方面參與非法示威,癱瘓馬路,肆意辱罵警員,敗壞法紀,令示威區幾乎陷入「無王管」的狀態;不過,示威者同時又希望警方能周全保護他們,如示威者遇襲,警方必須嚴正執法。筆者當然同意警方需保護示威者安全,但若果警方嚴正執法,是否應馬上拘捕或驅趕所有佔據了馬路的示威者?示威者自己是否選擇性守法?警方又應不應該選擇性執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李梓敬  

2014-10-24

在幾經波折下,政府與學聯終於周二展開歷史性對話,但雙方會後均表示失望,雖然對話無助解決當前困局,但猶幸無令局面惡化。政府拋出四項被指是「虛招」的回應,目前球在學聯一方,正等待學聯的回應,儘管雙方分歧仍大,但外界期望雙方繼續有下一輪對話,不要因話不投機而拉倒。 梁振英必須重回正軌 9.28佔中啟動後,儘管一波三折,政府與學聯終於就政改進行對話。在2小時的對話中,學生表現不亢不卑,條理分明,值得一讚。反觀政改三人組繼續如「人肉錄音機」上身,堅持普選方案須按人大和《基本法》框架,只提出四項「虛招」。由於政府仍寸土不讓,是次對話只淪為各自表述,未有帶來突破性發展。 事實上,政改三人組受到不少掣肘,導致是次對話只能流於表面,未能作出任何具體承諾。除忌諱中央政府外,亦要面對政府內部的嚴重分歧。筆者推斷,以梁振英為首的強硬「鷹派」,根本不想促成官民雙方的對話,遑論透過對話後作出讓步。觀乎第一、二次對話籌備時,先後發生不法分子武力清場和政府單方面擱置對話;而第三次的對話前夕,梁振英多番言論更刻意煽風點火,說甚麼「對話不等於不清場」、「佔領運動有外部勢力參與」、暗示「月入少於1.4萬元的人士,不應擁有特首選舉提名權」等等,破壞了官員與佔領人士的互信,令對話的效果大打折扣,試問如想和平解決當下的政治困局的話,為何仍多番阻撓對話?顯然,有人不想以和平方式收場。 要真心解決僵局,作為掌權者的梁振英,應重回正軌,放下所有「恐嚇」、「要脅」、「謊言」,並擔起責任,向中央提出實質建議,如制定普選「時間表」和「路線圖」、降低提名門檻、修改《基本法》的可行性等,以大力提升民主成分,爭取更民主的普選制度。不然,民情只會更為反彈,更多的不合作運動將持續發生。 再多的對話、官員如何釋出善意、如何更溫柔親切地(或曰:扮friend)用英文名稱呼學生,只能流於公關伎倆,無補於事。 民協屯門社區主任甄紹南 政府學聯談不成的三個原因 政府與學聯在周二的所謂對話,相信不會有太多人會寄予厚望,這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說明。首先是對話是公開透明,在這個情況下,雙方除了各自申述自己的立場外,別無其他選擇。雖然政務司長說這不是辯論比賽,但其實這場對話在公開底下,就正是一正一反的辯論,只不過沒有裁判定輸贏。 其次是從整體格局來看,政府沒有退讓空間,無論是公民提名或重啓五部曲等等,其實都並非是現時出來談判的官員可以有資格承諾,最後所謂提交報告予港澳辦,其實亦只是門面工夫,如果說中央沒有為現時香港的情況作任何研究,誰會信﹖ 而學聯方面,其實基本上沒有籌碼。嚴格來說,學聯現時只是示威人士的傳話機器,違法佔領的人士是去是留,基本上看的是政府如何回應訴求,而非學聯的行動部署。在這個情況下,學聯在會上其實也只能將訴求說一遍,但如果他們都不能指揮佔領人士,那談判就基本上沒有籌碼,沒有籌碼就上談判桌,對家憑甚麼要讓步呢﹖ 最後是反對派要維持自身價值,如果條件定得太低太容易做到,那還有甚麼反對,因此他們才要求「公民提名」這個條件,對中央而言這根本不可能,因此反對派就能不斷反對以維持自身價值。事實上這次出來佔領的人士,除了政改外,亦有人因為社會流動、房屋、貧富懸殊等問題出來。但以公共房屋短缺問題為例,原因真的是選舉制度﹖ 平心而論,梁振英領導的政府確實有解決問題,但在個別位置起樓就被人批評見縫插針;大規模發展如新界東北則被指是破壞當地社區;要填海當然亦有人指不環保,結果當然是公共房屋依然短缺,但公民提名就能解決以上爭端?反對派依靠不同運動累積力量,並將他們一次過和普選扯上關係,有這麼好的一步棋,怎可能退讓;沒有讓步的會談,一定不可能有結果。 因此,無論是這次會談的方式,現時的整體格局,以及反對派不肯輕言放棄「公民提名」這三方面來看,無論談多少次,都基本上不會有任何進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

2014-10-17

澳洲傳媒上周揭發特首梁振英在當選前,與澳洲企業UGL簽署約5,000萬元巨額「秘密協議」,以換取梁振英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並承諾「不競爭、不挖角」,協議為期兩年,橫跨特首任期,惹來賤賣戴德梁行換取巨額報酬的誠信質疑,以及疑涉利益衝突。特首辦及UGL多次澄清,協議屬正常商業做法,有人認為已足夠還特首清白,亦有人仍然覺得箇中疑團未解。 賣完戴德梁,再賣香港人 上星期爆出梁振英私底下收受澳洲UGL約5,000萬元的秘密款項,暫且放下利益申報以及逃稅問題,我們先就事件本質來分析梁振英的個人操守問題。 的確不少離職協議會列出一些限制,避免日後成為競爭對手,這並無不妥。但梁振英這六頁紙的合約,卻並非單純的離職協議。因為當中列明,梁振英需要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並且不能私下或公開對此項收購或兩間公司高層及員工作任何批評。問題這就嚴重了,在收購仍未落實的情況下,收受有關款項已大有問題,梁振英身為戴德梁行董事,暗中收取巨款推動賣盤,而在簽定協議的同日,包括梁振英在內的董事局,否決了一間出價較UGL高出1億英鎊的國企,怎不教人聯想是否賤賣公司中飽私囊? 參與收購交易的戴德梁行董事會主席、管理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及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若通通被蒙在鼓裡還算是正常?這筆錢根本就是收買費,要梁振英出賣股東利益。事到如今,梁振英竟能面不紅,耳不赤地認為自己在法律上及道德上不存在任何問題,「理曲氣壯」至此,損人利己出賣別人,已經自然到像呼吸一樣。 在法律上,他可能已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在未經主事人同意下收受利益,相信澳洲及香港正在進行相關調查工作。在道德上,他私下收錢推動賣盤,自己袋約5,000萬元,小股東就血本無歸,他如何說服港人自己才德兼備維護港人利益? 上次對貪曾,建制派議員表面上口誅筆伐卻暗地放生,否決引用特權法調查。今次金額巨大而且證據確鑿,身為一區首長,絲毫利益都必須清楚磊落,利益衝突是無分巨細的,敬請建制派議員勿再盲目護航保駕,說甚麼「不是大問題」。 公民黨執委譚文豪 冷靜處理今天政局 最近梁振英收取UGL款項一事,在媒體上曝光,梁振英已經迅速地回應,並清楚解釋當時收取款項的背景和原因,純粹是因為UGL公司為了避免梁振英於收購完成後,挖角員工或再自立門戶與UGL進行競爭,因此為梁提供補償金。商業收購安排,一般來說,買方都希望賣方能守諾言,於買賣公司完成後,拒絕在外面另起爐灶或投靠他人,與買方競爭,若果沒有這種保障,買方很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故此在這方面協議實屬正常,而且從網絡新聞中得知,當時合約相關原稿曝光,上面甚至有梁振英親手寫的意見,表明若引起任何利益衝突,他不會執行該協議承諾。這件事發生於梁參選特首之前,可見梁的確希望主動地避嫌,並非要鋪排日後倘若成為特首後謀私利的工具。 今次爆出這宗新聞,時間恰巧就是在佔中時期。旁觀者也能隱約感覺到是否背後有人士落井下石,想藉此拉他下馬,的確,每個政治人物皆有政敵,此時不出手打擊敵人,更待何時?冷靜下來,我們要思考如何處理今天的政局。筆者認為今天就算梁振英下台,也不能解決甚麼問題,試想想,若梁振英下台後,我們又要再經歷一次重選特首的過程,今天的香港經歷佔領時期,社會已經嚴重撕裂,也沒有精力投放於民生工作上,卻要再下龐大精力搞一次特首重選,只會令香港社會再次撕裂一遍,元氣大傷,而就算梁真的下台,也不會動搖北京拒絕對人大常委決定妥協的堅定立場,可謂雙輸。何況今天香港的問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可不是靠換個特首就能馬上解決的。 佔領中環已經踏入第三星期,青年人和學生們出於對追求理想的熱情,今天跑出來抗爭,這份心情可以理解。然而,曠日持久的佔領已經令成千上萬小市民生計生活受影響,佔領持續,民心就漸失。很多歌手出道時若以自己堅持的獨特音樂路線很難取悅大家。他們唯有改變策略,唱流行曲,上厭惡的娛樂節目,先獲得廣大群眾支持,紅了,有了有利自己的形勢,此時再唱自己的獨特音樂,改變市場,往往更成功,得著更大。 撤離與否,一念之差,值得深思。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主席周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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