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欄說到,特首梁振英期望藉著區議會選舉將泛民政黨「vote them out」,向北京邀功,有助連任。但如意算盤打不響。 雨傘運動後的第一次大型選舉,即使建制派冷處理拒絕出席論壇,希望減低氣氛,但是投票率創下區選歷來新高,平均47.01%,不少選區逾60%,可見港人在佔領行動和否決政改後,積極以投票作政治表態,期望這會成為不會逆轉的趨勢。 根據一些報章周二引述政府的內部分析,選舉後親建制政黨和獨立人士的議席數目由307席微減至304席,包括「傘兵」在內的民主派則由105席增至127席,可算民主派小勝。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建制派大佬、大姐意外墮馬,相信不是他們的票倉不足,只是太過輕敵,未有在自己區內總動員。區選結果反映親建制傳媒和政黨選前錯誤估計大部分市民反對佔中、否決政改或拉布,會在投票時懲罰泛民。泛民候選人和「傘兵」在區選宣傳中無疑仍主打民生議題和地區服務,但從來不會迴避包括佔中在內的政治議題,結果正好顯示,港人對雨傘運動的立場仍然頗為分歧,但並不如梁振英所想那般負面。 正如不少評論指出,這次區選的結果反映港人有積極求變之心。各民主黨派都有年輕候選人取得理想成績,以公民黨為例,27歲的鄭達鴻是「紅區」北角9個選區的唯一泛民候選人(其他8區建制派自動當選),結果勝出;24歲的余德寶成為油尖旺區「票王」;8名「傘兵」勝出就更令人驚喜,另外多名落敗者也取得不俗的票數。年輕一代的地區工作模式有創新思維,更重視居民的參與,宣傳和動員也有新概念,更多運用新媒體,挑戰建制派過去賴以取勝的那一套,這一點是連鍾樹根在落敗後也得承認的。 年輕人勇於站出來,以自己的方式,說出自己的訴求┴─不論是地區事務、政制改革,以至2047年後的前途問題。這次區選顯示,不同世代的香港人,都願意交棒給他們,讓他們試試。香港政壇已到了改朝換代的時候。 同樣應該改朝換代的,還有梁振英政府,他刻意挑動社會矛盾,連委任大學校委會成員也要特別惹火,繼續連任只會加劇社會撕裂。如果北京還未聽得清楚這訊息,港人要在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包括新界東補選)再說一次。周四刊登
周日(22日)是區議會選舉日。這是雨傘運動和政改後的第一次全港性選舉。 早於今年3月,特首梁振英已呼籲選民,要在選舉中將否決政改的泛民政黨「vote them out」,他的如意算盤是,泛民黨派在這次區選和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中落敗,議席大幅縮減,他就可用這項「政績」向北京邀功,要求連任。現時建制派佔據區議會四分三議席,到選特首時,亦可佔據特首選委中的全數區議會代表。 很多市民在立法會投票支持民主派,但區議會選擇較少,索性不投。亦有選民以為,區議會的職能只牽涉地區的民生事務及社區活動(所謂「蛇齋餅粽」),而忽略其政治角色。其實區選結果與梁振英能否連任息息相關,區議會也有重要的政治任務。目前全由建制派把持的18個區議會,絕大多數在過去一年多曾「代表」港人,通過支持政改方案和《一國兩制白皮書》的議案。但是在泛民議員佔接近半數的葵青區議會討論後者時,他們集體離席造成流會,就令議案無法通過。 即使是民生事務,亦有建制派注重利益私相授受,將公帑資助有關連組織及建設無謂「廢墩」工程,例如不能避雨的「避雨亭」,造成嚴重浪費。梁振英於2013年向每區撥出1億元,讓區議會發展社區重點項目,結果觀塘用來興建音樂噴泉,大埔則興建像天安門的林村許願廣場;反觀葵青卻可將這筆錢用於讓區內長者受惠的流動牙科診所。而且,建制派政黨也反對立法會徹查鉛水事件和高鐵工程延誤。 學者梁啟智以中西區區議會為例,比較過2011年區選和2012年立法會選舉的票數(因該區沒有自動當選的選區,較易作比較)。該區現屆15個民選議席中泛民只得4席,但是按照個別票站的數字,若每一位願意在立法會選舉投票給泛民的選民,也願意在區選作同樣的投票,則泛民可得13席,問題是泛民在中西區區選的得票較立法會選舉少了10,833票。用這個方法推算18區,泛民本來可以在17區中成為大多數,其中3區更可囊括所有席位。 由此可見,泛民在區選失利的真正原因,是支持者往往只在立法會選舉投票,在區選棄權。這次,你可以協助改變這個局面。
港大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決策機構,但不是「太上皇」,而是受託人,有誠信責任,有行為守則,要遵守7項公共生活的原則:無私、廉正、客觀性、問責、透明、誠信、領導。 9月底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後,學生代表馮敬恩率先爆出眾校委的會上發言。到10月底,商業電台播出會上李國章和紀文鳳兩人發言的錄音;時任校委會主席的梁智鴻未諮詢校委,就「代表」港大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錄音進一步公開,到周日晚,還是再有疑似是校委王䓪鳴的錄音在台灣一個網上討論區流出。至此,保密協議或禁制令都難以阻止當日的討論公諸於世。 聽過錄音,大家恍然大悟,為何大多數校委堅持要保密。三人所持藉口之牽強,李國章態度之輕佻,只凸顯否決任命何其荒謬,也令港人對校委會失去信任。 事件引發了值得深思的法律和道德問題,保密協議或法庭命令可否當「遮醜布」,禁止公眾知情權?尤其當這些校委是受託人,本身違反7項原則中的誠信、問責及透明?港大收取公帑,公眾有權知道這些行使公權的人是否濫權。他們違反一貫習慣,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自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但校委只堅持立場,從不解釋,不肯面對公眾,單方面申請禁制令,還誤導公眾,隱瞞禁制令中公眾領域的豁免,將範圍無限放大,令人咋舌,好像「任何人」都不能討論任何港大校委會事宜。 其實這類禁制令很難執行,外國有不少例子,當事情涉及公眾利益,一旦放上互聯網,無遠弗屆,像潑出去的水,無法禁止。其實事件起源,是左派報紙去年底先洩密,披露大學人事安排,隨即數百篇文章批評陳文敏不適宜被任命,當時未見大學申請禁制令。 自本月7日起,梁智鴻任滿,校委會主席出缺。每次會議選出的暫代主席,只能主持會議,不能執行主席的其他職能,港大的運作自然受到影響。特首梁振英遲遲未能公布接任人選,有報道是不想影響區議會選舉選情,正等待好時機,才宣布任命最具爭議的李國章。不少院校正在舉行公投,港大畢業生議會亦於本月29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反對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有關詳情,請到港大畢業生議會網址 www.convocation.hku.hk。
「爭取『取消小三TSA(全港性系統評估)』」的Facebook專頁設立不到3個星期,已有超過4萬人表示支持。到上周六,教育局長吳克儉終於要承認,TSA操作出現問題,表示已成立委員會,在三個月內檢討TSA試題內容和實行模式。 不過,吳克儉依然認為,「看不到有需要叫停」明年5月舉行的下一次TSA。政府和一些親政府的教育學者一直堅持,TSA旨在提供數據幫助學校了解學生的基本能力,不會影響學生的升學派位,因此學生根本不需要操練,只是很多學校處理不當,逼使學生這樣做而已──這是梁振英政府的典型作風,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政府絕對不會做錯。 但客觀現實是,教育局經常以TSA成績作為評估學校教學表現的依據;前幾年出現殺校潮時,TSA成績也成為是否殺校的準則之一;此外,辦學團體之間和之內,也往往用TSA來比較各校成績。那麼,學校決定操練學生(而操練又確能提升TSA成績),就變成「合理」不過的做法,也必然出現。 很明顯,TSA已不能達到原來的目標,小學更出現各科練習都「TSA化」的現象,對年紀幼小學童的學習損害極大。多舉行一次,就多一批學童受害,因此應先行叫停小三的TSA,到檢討完成後,才推行經修訂的評估方法。 公民黨的地區發展者近日在街頭收集「要求廢除小三TSA」的簽名,反應不俗。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周一批評我們將爭議「政治化」,想將議題「炒起」是為在區選中爭取選票,更指我們「逼人簽名」,實在要請教葉太,怎樣可以「逼人」簽名? 而所謂「政治化」,其邏輯也跟早前政府和建制派指控民主派要求徹查鉛水事件如出一轍,總之對任何牽涉社會民生的政策或措施提出異議,要求政府改進或問責,就是「政治化」,就是只為爭取選票。難怪建制派又叫保皇黨,凡事保皇就是去「政治化」。 新民黨當然不想見到這種「政治化」,約兩周前該黨一位區議會候選人遭街坊質問為何反對以《權力及特權法》徹查鉛水事件時,不懂回應,落荒而逃,有關片段已在網上瘋傳。區議會是議政的地方,不懂應付所謂「政治化」議題的人,是否適合做區議員?
距離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只有約3個半星期的時間,「泛民區選聯盟」周日公布了213人的推薦名單,呼籲市民「集中票源,抗衡建制」。 區選採用單議席單票制,同一區出現多於一名立場相近的候選人,只會分薄票源,有利敵對陣營。聯盟提出要「集中票源」,是針對上屆區選開始明顯出現的「(界刂)票」。 上屆就有一名當時在任的民主派議員遭到建制派挑戰,但同時卻有另一名號稱「獨立民主派」的人士參選,明明自稱獨立,又沒有做地區服務或宣傳,但最後一星期卻有龐大的人手和資源進行競選活動。結果他得到一百多票,而原本現任的議員僅以數十票之微落敗。這位所謂「獨立民主派」今屆已加入一個建制派政黨,到另一區參選。 到今屆,這種疑似「(界刂)票」的操作更為普遍和高明,既有疑似「傘兵」,也有過去民主派的老手,只揀建制與泛民競爭激烈的選區參選。 如果是真正的傘後組織,即使因未能完全協調,在個別選區與泛民政黨「撞區」,情況雖不理想,還是值得尊重。只要查清楚不是魚目混珠的偽民主派,即使不屬這213人的推薦名單,也應考慮支持。不過有一批候選人,在宣傳品上印上黃絲帶和雨傘標記,寫上類似「爭取民主」的口號,但全沒具體政綱內容;也有傳媒報道,據其發言人的一名家人引述,他聲稱自己現在只是收錢兼職「派紙」。 最奇怪是數名沉寂多時的前泛民黨派中人也在最後關頭宣布參選。以他們豐富的選舉經驗,不會不知道這樣勝算極低,但依然報名,個別人甚至在報名時方退出原本的政黨,背後的盤算,不難推想。 除了疑似(界刂)票和種票,以及眾所周知的「蛇齋餅粽」外,建制派今屆還刻意冷處理區選,務求推低投票率,讓他們單靠自己的組織鐵票已可取勝。建制候選人往往不接受傳媒的查詢和專訪(親共傳媒的「鱔稿」當然除外),更拒絕出席電子傳媒的選舉論壇,在只得兩人參選的選區,這就令論壇無法舉行,完全剝奪選民的知情權。 抗衡之道,只有多鼓勵親友投票,以及認清誰是真正的民主派──有統計指出,只要曾在上屆立法會選舉投票給泛民的選民,都在區選投票給泛民,我們可在大多數參選選區勝出,讓區議會變天。撐起香港,由社區做起。
上周立法會復會,民主派議員第一時間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成立調查委員會,追究鉛水事件責任誰屬。建制派為政府護短,否決議案,已是意料中事。選民到11月22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時,應記著信誓旦旦「關注民生」的建制政黨如何言行不一。 較令人意外的是,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圖)在回應議案時,爆出一句「官到無求膽自大」,指民主派議員將事件「政治化」,有人提出要全邨驗水等不合理要求;又指有兩名官員被迫飲下鉛水,她已在政府內部發出指示,日後任何官員不能接受飲鉛水的「屈辱」,這是維護特區政府的「尊嚴」。 首先要搞清楚,提出「全邨驗水」的包括民建聯的蔣麗芸;更值得探討的是,要求官員與居民一樣,飲一杯他們日常生活飲用多年的邨水,究竟是甚麼屈辱?如果政府相信自己的宣傳,飲下小量鉛水根本對健康沒有影響,那麼請願者要求官員飲鉛水,就等於當年禽流感時衛生署長陳馮富珍說自己天天吃雞,希望居民信任政府,與市民同坐一條船,關心市民生活。 4年前,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新界原居民曾在示威集會中布置了一個靈堂,對一個林太造型的紙紮公仔拳打腳踢,接著將公仔跟一個寫上「林門鄭氏」的紙棺材一起燒掉。當時尚未「官到無求」的林鄭月娥並沒有走出來表示政府不能接受屈辱。那麼,凡事上綱上線、黨同伐異、欺善怕惡的是政府還是民主派議員? 廣東俗語說得好:「面係人哋俾,架係自己丟」,對政府來說,真正的屈辱不是官員面對市民時不能擺出官威,而是施政不得民心,又或政令不行。例如小三、小六和中三學生要接受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令他們要做大量不必要的習作,苦不堪言,家長怨聲載道。一個「爭取『取消小三TSA』」的facebook專頁在約3天內已有接近3萬人like。制訂出這種跟原意背道而馳的政策,政府官員理應感到屈辱,好好檢討。 再說,當年稱譽「好打得」的林鄭月娥,擺出強硬姿態要清拆村屋僭建物,幾年下來,政府再不敢提,「好打得」稱號再不見,那才是真正影響政府尊嚴的屈辱。
10月9日黃昏,約4,000人出席了港大的黑衣集會(圖),抗議校委會沒提出具體理據,偏離大學一貫常規,不接納物色委員會建議,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有這麼多人願意挺身捍衛院校自主,當然值得高興,但是校委會由始至終一意孤行,對師生、校友,以至社會各界的訴求置若罔聞。主席梁智鴻甚至拒絕出席任何論壇或集會作解釋,無視校委只是受託人,不能只按自己的喜好投票,而是需要向社會大眾問責的要求。從這角度看,前景絕不樂觀。 就在同一天,梁振英委任了5個嶺南大學的新校董,人選令人側目,既有因嶺大學生會搞的音樂會有粗口歌而建議將之解散的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也有佔中期間代表小巴商會入稟申請禁制令的律師、民建聯成員陳曼琪,更有全國政協魏明德,他們對學術界或嶺南大學的貢獻欠奉。該校的校董會是掌握實際決策權的機構,而特首有權委任的成員過半,在33個中佔18個,要操控比港大校委會更容易。 也是同一天,中大教務會的學生代表在會上提出「堅守學術自由,捍衛院校自由」的議案,結果教務會卻不肯討論此議案。為甚麼就一個這麼重要的議題,他們連表態都不願意? 種種跡象可見,行政機關干預院校自主的魔掌,並不局限個別院校,或只針對個別學者,而是要用人唯親全面掌控所有院校(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今年3月已出任科大校董會主席)。香港回歸18年,北京認為有好幾個界別仍未「聽話」,包括各專業界別和宗教界;而領導「雨傘運動」的大多是學者和學生,學術界自然是北京要整頓的頭號對象。上世紀50年代初內地各著名學府被整頓殺絕的情況,正是歷史殷鑑。 正如封筆已久的評論員盧子健復出的第一篇文章所說,這場仗不好打。值得慶幸的是,事件已令學界團結起來,不單有百多名學者組成了「學術自由學者聯盟」;雨傘運動後出現「退聯」潮、給人渙散感覺的各家大學學生會,也重新走在一起,明年2月舉行「大專修例公投」,議題包括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增加校董會及校委會校內人士的比例等。 若說要「去殖」,廢除特首任校監是最應該做的一項! 周四刊登
上周六,約100人攜帶多種大型樂器齊集大圍港鐵站,即場演奏,構成一場別具文化氣息和趣味的示威。 事件的起因,是9月中數名港鐵職員圍著一名穿著校服的中學女生,指她揹著的古箏超過行李長度限制,拒絕讓她乘搭港鐵(圖、互聯網)。港鐵發言人聲稱,沒有針對攜帶樂器的市民──確實如此,因為曾為香港在亞運奪得金牌的桌球好手陳國明,早於7月因為攜帶桌球棒乘搭港鐵而收到警告信,指他如再犯將被罰款2,000元,甚至入獄。到周日,更有童軍攜帶竹竿遭檢查長度。 港鐵規定,乘客攜帶的行李、闊及高的總和不得超過170厘米,任何一面的長度亦不可超過130厘米。傳媒翻查外國多個鐵路系統的規定,發現港鐵的規定較其他多地為嚴苛。不過最令市民憤怒、引發示威的,還不是規定不近人情,而是港鐵職員執法標準不一。網上經常可以見到照片,港鐵車廂內有大小明顯遠超規定的物品,包括牀褥、家具、疊滿行李的手推車,其中不少似是水貨,港鐵職員非但沒阻撓,反而打開閘門方便通過。港鐵發言人否認有選擇性執法,但卻無法解釋何以職員會多次看漏這些照片上的貨物。 政府期望市民以鐵路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因此運輸政策向鐵路傾斜,在規劃上鐵路獲得優先考慮,路線也不會有其他交通工具直接競爭。既然如此,港鐵自然也應肩負更大的社會責任,滿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交通需要,而攜帶樂器和體育用品參與各種文康活動,正是日常生活的重要一部分。港鐵有責任作廣泛諮詢,檢討現行規例,平衡乘客安全及生活需要,確保公平及有效執法。 政府仍持有逾75%的港鐵股權,在董事局內有3名政府官員,不應任由港鐵的行政措施與政府政策背道而馳:不鼓勵政府推動的文康活動,卻縱容政府要打擊的走水貨活動。 港鐵可能是近年形象最差的公共事業,大至高鐵工程大幅超支和嚴重脫期,日常營運則不斷加價和事故頻生,小至行李規定極度擾民,在在顯示其管理已出了重大問題,但是政府作為大股東,卻未見積極回應,與其硬銷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不如讓市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有效的行政主導。周四刊登
最近炮聲隆隆,先有中聯辦張曉明主任的「超然特首」論,再有饒戈平的「法官誤解基本法」論,又有陳佐洱的「去殖民化」論,彷彿為即將到來的雨傘運動一周年揭開序幕。 近日一些傳媒回顧雨傘運動,多以成敗作分析角度。誠然,若單純從能否推翻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為香港爭取到真普選來看,答案自然是失敗,或至少未能成功。雨傘運動最矚目自然是79天的大型佔領,但更重要的承傳是雨傘精神。 首先,立法會的泛民議員在獲得約四成民意授權下,否決了「袋住先」,若沒有雨傘運動讓廣大市民關注假普選帶來的害處,民意未必會如此堅定明確。 更重要是黃色雨傘建立了強烈的身份認同及本土意識,「命運自主」、「自己香港自己救」、「一起的撐,不枯也不散」、「生於亂世,有種責任」,以及獅子山上的大橫額「我要真普選」都變成了整代香港人的集體回憶。 民主的種子已散落在社區。除了有「傘兵」團體成立,以及各泛民政黨繼續在地區層面宣揚民主理念外,更有十多個不同專業的從業員組成了推動民主的組織,像「法政匯思」、「杏林覺醒」等成為重要的新興政治力量,利用自己的專長為民主運動作貢獻,例如最近網上瘋傳的《古美門怒審朱警司》,將日劇片段重新配音,就是一群專業配音人員的傑作。 最近陳佐洱的「去殖民化」論,正好讓港人思考我們需要保留甚麼,不是因為我們戀殖,而是因為我們珍惜其價值,從港島的電車,到港大的學術自由、星光大道的規劃,到三權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香港人都能清晰發聲,發揮了「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精神。 以大型公民抗命行動來爭取民主,雨傘運動是首次,一如香港過去社運中的很多行動,都是在摸索嘗試,即使不能立即成功,其價值仍值得肯定。運動的缺失和不足,包括社會反響分化、有關領導、決策和「大台」的爭議,以及過程中的策略等,當然值得檢討。9月28日(下周一,公眾假期),金鐘將有集會,正是反思的好時機。 很難說這類大型的佔領會否重演,但比佔領本身更重要的公民抗命及新獅子山精神已在各人心中萌芽生長。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喜歡發表驚人偉論,繼發生「佔中」時揚言「太陽照常升起」和指泛民主派否決政改方案要「票債票償」後,上周六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又表示,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特首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甚麼是這超然的特殊法律地位?明顯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原則。特首的法定地位及權力(也包括責任)來自《基本法》,沒有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基本法》雖然沒有註明「三權分立」(也沒有註明「行政主導」),但是其中有關司法獨立和立法會權力的條文,都在貫徹三權分立的精神。97之前,港人若非相信特區會真的奉行「一國兩制」和「三權分立」,會大力支持民主回歸嗎? 張曉明之說,正如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所指,難免被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看到政府如何處理梁振英的大宅僭建,以及完全無意追究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收受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公眾自然質疑這是否在體現他的「特殊法律地位」﹖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辯稱,行政長官與其他香港人一樣,必須遵守本港法律。若他的說法屬實(理應如此),那麼張曉明的言論想製造甚麼效果?他甚至超越了2008年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以及去年6月發表的《白皮書》要求法官的「愛國愛港」論。特首的行政權力既然凌駕立法和司法權,那麼立法會和法庭不應制衡特首,而應予以配合:梁振英想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立法會理應不要過問就通過;他不想發牌予港視,法庭就不應判港視司法覆核得直;因參與雨傘運動而遭起訴的人,不論情況如何,都應重判。 張曉明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又獲法學碩士學位,不是不懂法律之人,但他對法律的理解,正如不少政府官員,認為法律只不過為當權者服務,是當權者用來整治人民的利器。 北京政府意圖推翻當年對港的承諾,近年態度愈來愈明顯,《白皮書》的寫手強世功最近質疑「兩制的隔離,會不會成為香港發展的障礙呢?」連鄧小平當年的精心構思都想否定。 上周本欄說到「香港守得住」,現在正是我們守護「一國兩制」、「三權分立」的時候。
上周四是額外增添的公眾假期,港人當日也獲得一份意外驚喜:我們的足球隊在世界盃外圍賽中,與中國賽和零比零。 賽前一致認為港隊實力遠不及中國,加上這場是作客比賽,打定輸數,中國隊教練佩連更曾揚言要贏3球以上。結果,港隊球員士氣高昂,打出最高水準,穩守加運氣,中國攻門逾40次也無法入球。 這場球賽還有不少原因惹人關注。6月中國足協曾發表題為「不輕視任何對手」的海報,指港隊是「有層次」的球隊,惹來種族歧視的質疑,結果海報需要收回。但這正是香港的特色:港隊有土生土長的華人、來港踢足球後入籍香港的內地人和來自其他國家不同膚色的人,四十多歲的教練來自南韓,他由衷感激香港,維基語錄有他一句 “When I coach Hong Kong, I really want to die for Hong Kong”。香港不是靠一種顏色維繫,而是一種打不死的精神。 香港一份報章比賽翌日以「香港守得住」為標題,既概括這場賽事,也充分反映目前港人的心態。近年北京政府經常高壓干預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的承諾。港人可以做的,就是一如香港足球隊,眾志成城,每人多走一步,抵禦來自北京的攻勢。 遠的不說,單說最近這幾個月,也有兩宗「香港守得住」的好例子。首先是6月18日,那一次的比數是8比28──立法會否決了按照人大「8‧31框架」制訂的假普選方案。這是一方團結認真,另一方一盆散沙的明證。另一個例子是上星期,港大畢業生議會通過了校友關注組提出的5項捍衛院校自主的議案,每一項的支持比率都超過八成,這有賴眾多校友樂意為母校花時間,特地出席會議或安排授權票。穩守,不一定是原地踏步;像球賽一樣,只是在等待時機。 到了周二,港隊雖然輸了給卡塔爾,但是場面同樣令人感動。即使輸到第3球,不論球員和球迷都絕不氣餒,完場前10分鐘連追回兩球。不計得失,為理想拼搏至最後一刻,是香港精神的另一環。 香港要贏(真普選、院校自主,以至足球賽),要改革制度,讓真正捍衛香港利益的人能出任要職──足總主席梁孔德在談及中國隊隊長鄭智涉嫌罵港隊守門員葉鴻輝是「狗」時,盡力為中國隊說項的態度,不是跟同樣姓梁的特首和港大校監很相似嗎?
上周五,城規會在大量反對意見之下,仍然批准新世界發展聯同康文署提出的「活化尖沙咀海濱」計劃,將星光大道向東伸延至尖沙咀海濱花園,會連同梳士巴利花園一併封閉3年作改建,因而掀起「割讓」海濱的爭議。 計劃惹來反對其實十分合理。星光大道雖是旅遊景點,附近的尖東海濱卻是港人數十年來的休憩地方,喜歡在那裡散步、跑步或拍拖等,因為該處有九龍區最長海濱行人路,是觀賞維港最理想的地方。擴展星光大道,變相是將供港人使用的公共空間,轉作以迎合外來遊客為主的區域,事前絕對應該在社會上有廣泛的討論。 從景觀角度看,目前尖東海濱花園並沒有高聳的商業建築物,能保持空曠舒暢的環境。按照擴建計劃,日後康樂及商業樓面面積將增至逾8萬平方呎,令海岸線上增加大量13米至16米高的建築物,其中包括大量食肆和零售店。這究竟是「活化」,還是只屬「商業化」? 當然,星光大道是否值得擴展也成疑問。2011年,CNN將那裡評為「全球12大與想像中落差最大的觀光景點」的第2位,受到批評之處包括太多零售攤檔及介紹明星的資料不足等。可見星光大道若要改進,需要的也不是更多商業化設施,而是加強在文化方面的深度,交由商業掛帥的新世界營運和大幅增加面積根本並非解決之道。 不過,整件事最值得詬病的是政府完全不依程序行事。正如上文所述,如此重大的改動,理應舉行公眾諮詢會,邀請市民參與,但是政府完全沒有在社區間引發討論,只是由規劃署徵收意見書就了事。而在三百四十多份意見書只得9份支持之下,城規會卻罔顧民意,照樣通過計劃。 另外,這個公私營合作的計劃一如當年的數碼港和西九文化區原先的計劃,不作公開招標,而用黑箱作業的單一招標。新世界表面上成立非牟利組織來管理海濱,但是集團在附近地區擁有大量物業,日後該組織管理海濱時是否有利益衝突?不言而喻。 雖然城規會已通過計劃,但是按照政府效率促進組的指引,公私營合作計劃需要諮詢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我們仍有可能扭轉方案,問題是:建制派會不會再一次為「冇規冇矩」的梁振英政府保駕護航?
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9月1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不同組織正在爭取舊生授權票;所有組織都標榜「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如何分辨?關鍵是看他們如何看待校委會決定委任副校長要「等埋首席副校長」這問題。 以葉健源為召集人的「關注組」(利申:本人是組員之一)很清晰要求校委會應在30天內(因校委會每月開例會)決定,不能無限期拖延。特首亦不應做大學校監,即使作校監,也只限禮節功能,這才真正保障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其他組織,甚麼「沉默之聲」或「校友組」或「支持十大院長組」口中的「院校自主」,實質是由校委會定奪,叫人尊重現有架構,其他所有人包括校友提意見都被評為「政治化」或「政治干預」。港大校委會中,三分二是校外人,只有三分一由校內選出,校委會說學生、校友是「校外人」真是諷刺。 本星期初,不同陣營的彭泓基代表「校友組」在電台接受訪問,在關鍵問題上簡直莫名其妙。他既反對在30天內確認副校長的任命,但又表示自己也反對「等埋首副」才作決定,他口中的要「盡快決定」究竟是甚麼意思?他直言委任副校長要「政治審查」,不經意間洩露整個風波的背後原因。校委會找不到陳文敏在資歷或能力方面有問題,政治理由又不能宣之於口,才產生「等埋首副」這荒誕的藉口。關注組要求港大撥亂反正,回歸正常程序,反而被說成「政治化」,正是賊喊捉賊。 若委任教授或副校要看政治忠誠而不是能力,港大校訓「明德格物」已蕩然無存。試想想,當年港大民調風波沒有學生的介入,鍾庭耀博士的民調可能被陰乾,2003年沙士,大學教授不同意政府官方立場,預警市區爆發,或最近詹志勇教授怒斥路政署斬般咸道老樹,都需要「政治不正確」的教授,顯示學術自由的重要。所以陳文敏事件不是個人問題,一葉知秋。最近其他大學的學者也聯署,呼籲港大應根據既定程序和行事習慣,立刻決議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社會應開始討論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大學校監的安排,減低行政干預。 國家有難,匹夫有責。港大出了這麼大的亂子,每名舊生都應盡力出席9月1日的畢業生議會特別大會,若有要事不能出現,亦要將授權票委託真正守護大學之道的朋友。網址是http://www.convocation.hku.hk。
自啟晴邨上月初揭發食水含鉛事件,至今個多月,問題不但沒有任何解決跡象,反而愈演愈烈:政府已驗出有8條公共屋邨食水含鉛量超標,另外兩條邨和一座私人豪宅也有居民驗出超標但未獲政府確認;其中幾條出事屋邨已有不少居民驗出血液中含鉛量超標,個別兒童的發展證實較為遲緩。 政府的處理手法可謂一團糟,完全不能令港人稍為安心。最逼切要做的,自然是驗出和公布食水的「鉛頭」,但是個多月下來,公眾仍未能得知答案。究竟是政府至今仍未能找到結果,還是找到了卻因牽涉過分重大而不敢公布?此外,不論是屋邨驗水、居民驗血,以至為出事屋邨安裝濾水器,都沒有全面的時間表,更遑論提供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案。 情況如此惡劣,主因在於政府根本沒有當作這是重大危機來處理,因此出事後,特首梁振英去了放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一眾局長繼續花時間出席清潔運動的「公關騷」。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不能加快驗血和擴闊驗血的年齡,以免影響正常醫療服務,這正好反映政府無意大量增撥資源來處理事件。 公民黨就鉛水事件提出的多項建議中,就包括向受影響居民派發「驗血券」,由政府承擔費用,以「錢跟人走」的方式,讓他們到私家診所或醫院驗血。這做法完全可行,也刻不容緩,因為成人血中的鉛半衰期是30至35天,若停止飲用鉛水達這個時期,驗血就較難驗出鉛含量,但鉛仍會積聚於體內其他部位,影響健康。 發生如此影響重大的事件,立法會應該召開特別會議跟進,以及按照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委員會徹查。但是建制派擺脫不了為政府保駕護航的本色,上月在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否決了此項動議,所用的藉口自然是梁振英已宣布會成立由法官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是該委員會的職權不包括追究事件責任,立法會的調查可補這方面的不足;更何況政府至今近一個月仍未能委任委員會成員,建制派已再無藉口反對,連民建聯也被迫在周一改變口風。 聲稱專注民生工作,做不到成績就諉過於土地供應不足或立法會「拉布」的梁振英政府,到底對民生有多關心,從鉛水事件可看得清清楚楚。
數星期前我跟一群法律界的朋友發起聲援內地維權律師時,有些人在我的Facebook留言,質疑我們並沒有同時關心和支援香港一名女士被控用胸部襲警罪名成立的案件。其實兩者並無衝突,關心內地維權也可同時可以關心香港法治。 支援佔領運動的義務律師團一直都在協助「胸襲」案中的幾名被告,但是律師不會高調宣揚他們處理的案子,其他人包括政黨也不便代為公開詳情。況且法律程序進行中,高調的行動也可構成向法院施壓,觸犯刑事罪行,這亦違反法治原則。 此案到上周四審結,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今年3月在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胸襲」的女示威者吳麗英入獄3個月15日,案中另外3名男被告也因襲警及阻差辦公分別判入獄、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4人目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如此「開創先河」的案例自然引發很多質疑,不少人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外示威,多個外國媒體也視為奇聞作報道,因為「胸部襲警」罪成,意味著法庭認為女性的胸部是可以用來襲擊別人的「武器」,而不是要受保護的部位,這一點相信一般女性都難以認同。 陳官的判詞指,吳麗英以胸口襲擊警員,沒有令對方受傷,但她同時大叫非禮,令其他人也隨即大叫「警察非禮」,誣蔑警務人員,令輕微的「襲擊」變得嚴重。假若情況真的如此,她犯的罪應是阻礙警方執行職務或作出虛假指控,而不是「胸部襲警」。案中另一令公眾質疑之處,是現場拍攝到的片段,只顯示到吳麗英遭一群男警員推到地上,血流披面,但卻看不到她用胸部撞向警察,觀感上,受害者反而被告入獄。 近年示威活動愈來愈多,也往往較以前激烈,難免有肢體碰撞,是蓄意還是無意,不易定奪。此例一開,將會阻嚇女示威者身體的敏感部位遭到男警員觸碰時,不敢大喊「非禮」,男警員在執行任務卻反而可以毫無顧忌,亦令人憂慮。 我執業三十多年,當然有遇過令我氣憤的結果,但這不是向法官施壓或訴諸群眾運動可解決;正確途徑是上訴,以道理、證據及法律論點去說服上級法官,這是尊重和相信法治的態度。 試想想,若果從事法律者都不相信法院,就好比近日一些從事高等教育者都不相信教育,批評學生為「小混蛋」,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所以,我仍要相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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