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社政聯想 - 鍾劍華
「長期照顧」政策落伍欠整合

2016年11月11日
   

 

上文提出,香港現時在長期照顧政策方面有四個主要缺失。第一個問題是政策十分落伍、分散而且缺乏整合。長期照顧是一個介乎不同系統的政策環節。香港現時沒有完整的、整合的、自成體系的長期照顧政策,而是把相關的責任分配到醫療健康體系及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之內。醫療及社會福利的政策則分別由不同的政策局來制訂,服務則由不同的部門提供。現時,醫療衛生政策的制定是食物衛生局的範圍。
服務執行是香港醫院管理局及衛生署的職責。社會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的社區持續照顧,由勞工福利局負責相關的政策,服務執行則是社會福利的範疇。
 
這兩個部份都有各自的政策及服務重點,持續照顧服務只是他們需要處理的其中一個環節,而且不是他們需要全面負責一個範疇。因此他們都沒有把長期照顧這個概念全面而有系統地納入其政策規劃的過程之中。就像兩條平衡的線,彼此之間沒有很完善及穩定的協調機制。這一個政策及行政特點,在仍然未進入老齡化社會時,社會福利及醫療服務的承擔相對比較輕的時候,還不致出現很大的問題。但隨着長者人口增加,長期病患率上升,殘疾人士與長者的壽命也不斷延長,這一個缺乏整合的做法便會不足以應對新的轉變中的需求了。
 
這裏其實涉及兩個問題,第一是因為沒有一個獨立處理長期照顧問題的政策系統,兩個主要相關的政策部門都沒有把長期照顧視作他們的核心業務。結果是長期照顧在整個政府施政的體系內,沒有清晰的位置。但隨着各種因素的轉變,以這種策略來處理長期照顧問題必然會有所不足。香港現時的情況正是如此。其次,在沒有單一系統的情況下,服務缺乏整合,不但協調過程中會出現偏差,兩個系統各自低估需求,出現服務不足的可能性也會提高。最後受害的就是應該得到服務的對象。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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