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社政聯想 - 鍾劍華
日本的長期照顧:專業介護工(三)

2016年11月02日
   

 

日本各級政府雖然要支付共百分之五十的護理保險費,但有了「介護保險」的共同支付機制,政府在財政及資源的安排上,相對便比較穩定。國民也可以早在40歲開始為步入晚年期不同階段的護理需要作保險安排,讓他們不至於在晚年沒有穩定收入之後要全面承擔所有護理開支,因而較有能力支付所需的服務。「介護制度」為各種院舍及家居護理服務定立了質量及收費標準,服務的買方及賣方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責任與承擔,標準化了的服務也讓服務對象清晰知道服務是否能夠針對本身的需要。這一種安排鼓勵了私人資本參與護老事業,令服務的提供變得多元化,各種由市場提供的護理設施,在需求的帶動下得以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及公營部門的行政及財政負擔。對於長者而言,也提升了他們選擇服務的自主權。
 除了資金之外,介護制度同時也處理了人力資源的問題。「介護制度」為各種類別的護理人員,即所謂「介護工」制訂了專業訓練標準、職級階梯及晉升路徑。不同級別的「介護工」需要接受約300小時的在職訓練至1,800小時的專業訓練,以獲取不同的專業資歷。這令「介護工」成為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也是一個有發展前景、有晉升階梯及有收入保障的專業,令社會不再視護理長者為職業畏途,也吸引了更多年輕人加入。
因為有較多年輕人投入這行業,因為有標準保證的服務,因為有透明度高又劃一的收費標準,長者及社會也預留了資金來應付服務開支,又有多層次的服務供長者選擇,長者可以在介護體制中選擇最合乎自己需要的家居照顧或院舍服務。這些元素加起來,有效地建立一個真正的持續照顧護理服務體系,減低了日本長者入住安老院舍的需求。作為一個超老齡社會,日本長者入住安老院的比率現時只大約是2%,比香港的6%還要低得多。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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