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審計密探CIA - Bittermelon
港鐵方案投得過?投不過!

2015年12月04日
  • 港鐵派息建議需股東批准。(資料圖片)

   

 

飽受工程延期與超支困擾的高鐵項目終有新突破,就在11月最後一天,港鐵(066)與政府宣布雙方簽訂一份新委託協議,修訂項目造價為844.2億元,較今年6月公布的853億元少8.8億元。叫人意外的是,身為項目管理人,港鐵竟然向政府拍心口為造價封頂。換句話說,倘高鐵項目再有甚麼冬瓜豆腐,港鐵需自行承擔超支,而且是無上限!不過,由於港鐵是上市公司,並無法律基礎去作出此承擔,所以必須取得獨立股東批准。雖然政府是港鐵最大股東,但在高鐵項目中擁有重大利益,因此必須放棄投票。為了爭取獨立股東支持方案,因此建議派發每股4.4元的特別股息以增加誘因。
 
問題來了,於港鐵小股東而言,方案投得過嗎?若以港鐵停牌前收報36元計,特別息的息率達12.2%,看來十分吸引。不過,一旦支持方案,意味需要犧牲長線利益,其一是港鐵需面對超支無上限風險,其二是派特別息需依靠借貸,額外利息開支將無可避免影響盈利。當然,不想影響盈利就得增加票價。不加價又想保住盈利,將貨就價也是一法,但很大可能影響服務質素,結果市民受苦,不過這是後話。
 
究竟額外利息開支對盈利有幾大影響?雖然港鐵在公告內描述了財務影響,但資料不足且有誤導之嫌。說得比較具體要數負債,如淨負債權益比率,截至今年6月底為9.1%,假設用作派發特別息的257.6億元全數借回來,比率將增至29%。有趣的是,公告並沒有列出額外借款利息開支預計是多少,也無說明如何影響盈利,只透露以去年數據來計算,基本業務的股東資金回報率將由7.3%增至8.2%。這就奇怪了,利息開支必定影響盈利,為何股東資金回報率反而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派發股息後,用作計算股東資金回報率的基數減少,回報率自然被谷大。
 
公告報喜(股東資金回報率增加)不報憂(借貸如何影響盈利),難免令人猜想是否轉移視線。不說不要緊,我們自己計算吧!截至2013年和2014年底,股東應佔總權益為1,525.57億元和1,633.25億元,按公告內假設減去257.6億元特別息,兩年股東應佔總權益將分別減少至1,267.97億元和1,375.65億元,年內平均值就是1,321.81億元。以股東資金回報率8.2%倒算,扣除額外利息開支的盈利是108.39億元。於去年來自基本業務的股東應佔利潤實際為115.71億元,兩者相減後得出的7.32億元就是額外利息開支,相當於去年盈利的6.3%。
 
以去年每股基本盈利2.69元計,減少6.3%即變成2.52元,每股盈利平白少了0.17元之多。值得留意,公告內以超過650字列出港鐵簽訂新協議的理由及效益。可是,除了完成項目後,港鐵會被邀以經營權方式營運高鐵外,其餘效益與港鐵無直接關係。純粹個人意見,4.4元特別息只對短線投資者有利。長線而言,新協議對港鐵弊大於利。單是財務方面,負債無端增加且影響盈利,港鐵號稱是最佳企業管治機構,實在不明白為何肯簽訂此協議。若瓜瓜是港鐵股東,將毫不必猶豫為方案投反對票。
 
說句公道話,高鐵工程一鑊泡,港鐵身為項目管理人當然難辭其咎。可是,當初政府委託之時,合約並沒有要求為造價封頂,現在「大石砸死蟹」在新協議內加入封頂條款,政府擺明輸打贏要。此外,政府明言保留提交仲裁的權利,若港鐵敗訴將須賠償最多66.9億元。港鐵在項目管理上縱使有千般不是,難道政府沒有絲毫責任?當年政府不理市民反對硬推高鐵項目,結果如何不用多說。好了,現在搞出個大頭佛來,就將責任全數推給港鐵,對港鐵及其股東公平嗎?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hk/
逢周三、五刊出

回首頁      列印

 

/136



C觀點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

廚神

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