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香港大學畢業生,看到周二晚母校的校務委員會未有改變原先有關任命副校長要「等埋首席(副校長)」的決定,實在感到痛心又氣憤。 事件引起港大眾多教職員、學生、校友,以至社會人士關注,甚至引發周二晚一群同學衝入會議室,全因校委會處理此事的手法完全不依既有程序,更不合情理。前年底,校方決定公開招聘5個不同職務的副校長職位,去年初成立由校長領導的遴選委員會,經過一年多的工作,報告呈上校委會,而校委會亦先後委任了4個由遴選委員會推薦的人選,唯獨負責學術人事及資源的副校長職位,沒有按照建議委任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先是從審計報告裡挑骨頭,到奸計不逞,到上月更作出等待新任首席副校長的人選誕生後才再討論的荒謬決定。校長馬斐森已多次表示,希望盡快有人出任此職,大學的人事及資源不是等閒職務,要處理的事宜複雜繁重,延誤對教職員士氣打擊沉重。目前根本不知道聘任新首席和待他履新還需要多少時間;若由校外人士出任,他在短時間內又怎會比校長更清楚是否需要這位副校長?況且大學聘任有規有矩,已完成一年半的遴選過程,怎能因一名尚未出現的人而無限期等待?這與建制派逾30人要「等埋發叔」一人才投票,同樣荒謬! 按照《明報》前總編輯、港大法律學院校友劉進圖的報道,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部分高層人士認為陳文敏「包庇戴耀廷策動佔領中環運動」,因此強烈反對他升任副校長。這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學術自由,在親政府的校務委員(其中不少由特首委任)阻撓下,不討論校長需要副手,理由是要再等校長另一位尚未有人選的副手的意見,院校自主從何說起? 若校委會覺得真的有足夠理據不委任陳文敏,大可否決遴選委員會的建議,然後向公眾解釋,但是校委會不敢這樣做,不斷拖延。正如陳文敏撰文引述拿破崙名句﹕Never ascribe to malice that which is adequately explained by incompetence(若以沒能力足以解釋的事,便毋須陰謀論)。 我們一群校友發起關注行動,親共傳媒自然會扣帽子,指事件由「反對派」政黨策動,但絕大多數聯署者都不是政界中人,甚至一些平日立場較為親政府的港大學者如程介明和陳弘毅,也公開表示對事件感到憂慮。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周二晚與同學會面時表示,建議在9月的會議再討論副校長的任命,這只會在開學後釀成更大的風暴。為了保住港大得來不易的百年校譽,為了讓師生專心教授和學習,校委會必須盡快就任命副校長作決定。
自本月9日起,中國出現了歷來最大規模的維權律師集體被捕事件。最初兩天已有超過100名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遭警方強行帶走、失蹤或約談,約一星期內,這名單已增至約200人,遍及約20個省市。雖然大部分被捕者已經獲釋,但遭警告不要再聲援其他維權律師,而拘捕行動也尚未結束。 事件中有兩點令人感到極為氣憤和荒謬。內地官方媒體指「這些人進行維權炒作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若以「獲利」為目標,又何必冒人身安全危險,選擇為弱勢社群發聲?而且,很明顯官方根本找不到具體罪名來控告大批被捕者,只能以「炒作」為藉口搪塞。 另外,自稱北京市公安局警員的人闖入被捕維權律師王宇和周世鋒所屬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在事務所內大肆搜查,並強行打開律師辦公室的門鎖及保險櫃,取走所有電腦及文件,帶走律師及工作人員,王宇及其丈夫和兒子亦失蹤。律師事務所內很可能藏有客戶交予律師的重要證據和機密文件,執法人員這做法損害了客戶的權利,更嚴重破壞法治。 近年內地的公民意識逐漸抬頭,自2000年維權運動興起,很多人到北京上訪,務求為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平反,維權律師也就成為一股重要力量。他們願意受聘處理例如毒奶粉和豆腐渣工程等敏感案件,因而被針對。當然律師並不凌駕於法律上,若律師犯法,可透過公平公開的正式程序逮捕檢控。同樣執法人員也不能凌駕法律之上,行動如流氓。律師大舉被無理恐嚇,是對法治的打壓。 浸會大學新聞系講師呂秉權最近一篇評論引述了習近平去年初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重要講話」:「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法律用以當黨的工具,整治人民,謂之中國式法治。 相比起內地的維權律師,我們在香港從事法律工作何其幸運,更有責任為內地的同業挺身而出,呼籲大家到以下網址https://www.change.org/p/government-of-prc-stop-harassing-lawyers-uphold-the-rule-of-law簽名聲援,要求中國政府尊重法治,停止打壓律師。
政改方案遭否決後,特首梁振英揚言要專注經濟和民主,立即約見泛民黨派。公民黨立法會議員7月2日跟他會面時,提到各項民生問題:不論是高鐵、建屋量、安老院舍,以至港視發牌等,梁振英全都冷漠回應,沒興趣討論任何方案。 到上周四的立法會答問大會,大家終於恍然大悟,原來梁振英早已選定要專注的重要民生問題。會上民建聯主席兼行會成員李慧琼指全港有很多衛生黑點,問政府會否推動全港性的清潔行動。梁振英立即就提供「度身訂造」的答案:政府準備在8、9月推出「全城清潔2015@家是香港」運動,由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統領。 我們這一代人,對於上世紀70年代的「清潔香港」和「垃圾蟲」標誌記憶猶新。那年代公共地方仍掛上「隨地吐痰乞人憎」標語,不少港人欠缺公德心和公共衛生意識;但時移勢易,民智成熟,即使10多年前沙士時期,曾蔭權被推為「清潔大隊長」,亦不是因為公民質素需要再培訓。今日香港,雖然個別地區的環境衛生未如理想,港人最反感的是內地遊客讓小孩隨地方便,毋須為清潔香港再推行全港性的群眾教育運動,有大量其他民生事務遠比社區衛生更逼切、更需要政務司司長來統籌。要做清潔香港,不如推環保香港更有意義。 那為何梁振英選擇清潔作為政改後的重點民生工作?一方面要迴避上述他不願處理的民生事務,另一方面是環境清潔工作相對容易達標,亦可以幫助民建聯在選舉時聲稱「成功爭取」。 但關注民生不是造騷,像啟晴邨食水含鉛事件,民建聯的蔣麗芸固然自打嘴巴,政府更是幾天下來仍未能說明問題源頭,只公布處理工程小部分燒焊的水喉匠名字,但推說恐怕錯讀而不肯公布大承建商的名稱,暴露政府一貫欺小怕大的本色。 今年11月將舉行區議會選舉,可以想像,未來兩個月,我們會看到林鄭月娥等一眾高官到各區做「掃街」等宣傳,簇擁在旁、獲得傳媒曝光的將是該區建制派候選人(這種情況在高官落區宣傳政改時已出現)。別忘了民生與政治相連,區議會的專職是配合政府需要,諮詢市民時代表18區民眾齊心稱好,小圈子選特首時,提名及投票給梁特首連任,到頭來,梁特首又用民生作為他的競選工程,只不過層次低了點。
曾鈺成自2008年出任立法會主席後,形象大為改善。在港大民研的「十大立法會議員評分」中,他任主席前往往徘徊於第8、9位,到2013年起已長期位居榜首。記得當年范徐麗泰做立法會主席甚麼問題都沒立場,民望同樣飆升。 曾鈺成競選主持前曾承諾三不。第一不投票,但他早已表明若政改欠他一票,他會投票支持。第二不論政,但過去兩年,他論政的次數可算議員之冠。三不參加民建聯黨團,原來他做了建制派團長,在WhatsApp教路。 建制派議員在政改表決「甩轆」後,傳媒揭發他們的WhatsApp群組通訊中,曾鈺成積極參與討論,更就議員發言次序的策略作出建議,公開身份是球證,但私底下作其中一隊的幕後教練,明顯違反主席必須嚴守中立的原則。但他辯說,自己沒有違反議事規則,出席電台節目時堅拒向市民道歉,還表示樂意加入民主派的群組,這豈是解決方法! 當日WhatsApp曝光,泛民主派議員聯署要求主席交代,向市民道歉及保證日後不再犯,沒有叫他下台。但今日面對曾鈺成這種態度,泛民議員只能對他投下不信任的一票。有意見指他已是建制派中最理想的主席人選,若他下台,換上別人只會更差,但接受這邏輯等於放棄制度,接受沉淪。 上周傳媒又揭露,去年雨傘運動期間,曾鈺成在港大一次演說中,說到重慶大廈找一些非裔人到佔領區,就可清場。即使他指這只是說笑,又解釋針對的並非種族而是當時的疫症,依然無法洗脫歧視的味道。 為何突然會有這兩宗新聞傳出(特別後者已是大半年前的事)?即使當事人表面上淡化此事,合理的推斷,是有人刻意在這個時候放料,打擊曾鈺成的聲望,以防他在政壇更上一層樓。當然,上周本報以頭版報道他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曾遭竊聽,以及他於本報專欄借希臘神話指「背叛者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背後的訊息同樣值得玩味。 種種情況,顯示建制派正出現了嚴重的權力鬥爭,一些人剝著花生看戲,但這不是一齣好戲,建制派往往因利益而結合,並沒有共同信念,分贓不勻,必然內鬥,香港繼續以小圈子選舉壟斷權力,這種情況只會不斷發生。民主派沒有足夠的力量攆他們下台,唯有堅持原則,勿為失敗而放棄。
今天是這一輪選民登記的最後一日。尚未登記成為選民,又想在今年11月22日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的市民,就必須把握今天的最後機會;對新界東的居民來說,這次登記尤其重要,因為將在明年初舉行的立法會補選,應該也會使用這一輪的選民名冊。 去年的雨傘運動中,大量年輕人積極投入爭取真普選,但是說到選舉投票,情況卻不一樣。根據2014年11月底的選民登記冊,18至30歲的年輕合資格選民登記率不足六成,尚有391,277人未登記。另外,一個名為「顛覆區議會」的Facebook專頁曾統計,在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中,18至40歲組別選民的投票率只有25%,而41至65歲和65歲以上的組別,則分別有38%和40%。 政改諮詢期間,多項民調均顯示,年輕人普遍比起年長一輩更反對「袋住先」,換言之更貼近民主派的立場,他們投票率低,自然削弱民主派(包括「傘兵」)候選人的勝算;若在未來一年多的3場選舉(連同新界東補選)中失利,就會給予政府和建制派口實,指民主派因反對政改不得民心,而遭「票債票償」。 現在18個區議會都由建制派操縱,出現了大量浪費公帑的情況。東區區議會耗資21萬元在鰂魚涌設置兩個「不能避雨亭」,已成全城笑柄。更嚴重的是,傳媒揭發了多個區議會,包括葵青、黃大仙和觀塘等,有大量自己批給自己的活動撥款,例如葵青區議會去年至今年6月初的343項活動撥款中,有六成是由擔任活動主委的區議員的「關連團體」合辦,涉及款項逾千萬元,過程中並無公開招標。建制派的衛星組織於是得以利用公帑不斷壯大。因此,力爭各區議會的主導權,是民主派未來其中一個重要目標。 過去多個月,各泛民政黨和多個傘下組織均積極落區推動選民登記。但是建制派也有「另類」登記招數: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透露,他住在老人院的母親早年取消了選民登記,最近卻再次「被登記」;另外,福建省企業華閩集團發出通告,要求港區的全國、省級、縣市級政協「跑數」,每人要交10張或20張的選民登記。 大家可以做的,就是盡自己的一分力去抗衡這種歪風:今天到民政事務處或街站填表,即日交回,或上「http://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登記。 周四刊登
政改方案因「等埋發叔」而遭到大比數否決後一天,特首梁振英突然「轉軚」,宣布調動本周五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議程,先審議11項與民生和經濟發展相關的項目,包括興建綜合康復大樓和安老院舍、公務員加薪及綜援「出三糧」等;將引起極大爭議的創新及科技局撥款押至最後。他表示,這是為了在政改表決後專注處理民生和經濟,重建社會和諧;更揚言若不調動議程,讓議員繼續「拉布」,「失分的是他們,得分的是政府」。 梁振英的「轉軚」,當然不是為「拉布」議員著想,目的是為了挽救建制派在政改投票「甩轆」的負面形象,因為一天之前,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仍堅稱,創科局撥款要盡快處理。即使動機不純,各泛民黨派還是歡迎政府這項調動,爭議不大的項目率先放進議程,盡快通過,是泛民一貫的主張。梁振英若肯及早聽從意見,多個項目已可提早上馬,民生狀況應比現在改善不少。 親建制傳媒喜歡為泛民主派扣上「凡事反對」的帽子,但大多數政府的政策、法例和撥款,若是對香港社會整體有利的,我們都會支持。當然,一些損害香港核心價值或對長遠發展不利的政策,不論是假普選、機場三跑,還是電視發牌,我們都會提出異議。另一方面,我們亦有很多正面的政策倡議,樂意與政府和建制派合作推行,例如保育和綠色經濟等。 在政改爭議中,政府官員和建制派又為泛民扣上「捆綁」的帽子。泛民沒有金錢或權力可提供,憑甚麼去捆綁他人?一致投下反對票,只因為獨立思考後得出相同的結論。反觀建制派,盲目跟大隊離場,事後互相指罵,新民黨田北辰不單與親哥哥反目,還呼籲中聯辦為他們委任「共主」,自招「捆綁」,完全違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原則。 剛退黨的湯家驊與公民黨常有不同意見,但我們明白民主要容納不同聲音,只要大家的目標和基本原則相同,不應過分強調彼此之間的分歧。正如數年前著名電視劇《天與地》中的金句:「和諧是一百個人說不同的話之餘,懂得互相尊重。」當年攜手創黨,今日分離,自然可惜,祝願大家仍然在不同位置,各自努力,早日達致真普選。
本文見報之日,立法會應該正在審議政改方案的決議案,如無意外,方案應在泛民主派27位議員甚或加上「怪醫」梁家騮反對下,遭到否決。 港人爭取真普選至今尚未成功,但否決方案卻有著重大的積極意義,就是證明港人有能力拒絕北京將不符合民意和《基本法》的假普選強加於香港。我們日後要以這種「向赤化說不」的信念,繼續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自由、人權、法治及廉潔等。 有人說,方案遭否決後,香港就進入「後政改」的年代。這個說法並不正確,只要香港一日未實行普選,北京和特區政府仍然有其憲制責任,要履行《基本法》第45及68條中特首及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規定,逃避不了。有關的討論和社會運動將持續,以後的特首小圈子選舉中,所有候選人都會被質詢會否重啟政改,成為影響他民望的一個重要因素。香港仍會長期處於「政改年代」,直至真普選出現。 因此,否決過後,港人就會立即開始下一波的運動,爭取重啟政改。我們的基本原則不變,會堅持和平理性的方式,不卑不亢,樂意與北京溝通,但同時不會迴避以群眾運動來表達訴求和不滿。年輕一代會更加積極參與提出新構思。面對不合理的政策或打壓,我們不怕抗爭,如果「聽話」有用,澳門應該早已有普選。 爭取民主的道路漫長,但是短期內有兩場重大的戰役:今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和明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特首梁振英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都說過,泛民主派否決政改要提防「票債票償」。如果到時要「償債」的是支持假普選的建制派,將是民意最強而有力的展現,勝過任何民調。因此所有反對「袋住先」的市民,不論是參選、助選拉票或投票,都應積極參與。 兩周前在無綫的《新聞透視》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討論政改時,他指日後重啟政改,「8.31」框架也一直適用,爭取改變徒勞無功,行政會議成員兼工聯會的鄭耀棠更誇口︰標點符號都不能改。但是,任何政治決定豈會永恒不變?當年秦始皇也想長生不老,秦代千秋百世,但不合理的不能持久,重要的是港人持之以恒,展示爭取真普選的決心。
上周的「六四」燭光晚會,最惹人爭議的,是幾家大學學生會的代表在台上焚燒《基本法》。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基本法》是中央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憲制承諾,質問學生這樣做是否代表連「一國兩制」也放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也批評,學生的做法「好錯」,如果不承認《基本法》,香港就沒有法律基礎實行「一國兩制」。有些民主派的朋友,也對此不以為然。 港人一直尊重《基本法》,正因為不少條文確保「一國兩制」,所以大家重視條文能否落實,法律界3次黑衣大遊行,都與捍衛《基本法》有關;回歸後很多重大社會爭議,由普選、雙非兒童居港權,以至高鐵的一地兩檢,泛民主派和大量港人的立場,都從《基本法》出發。 即使如此,有兩點是我們不能否認的:第一,《基本法》作為香港的小憲法,一如任何國家的憲法,條文不會是完美無暇、永恒不變的,總會有需要因應現實環境變遷而修改,即使認為現在未是時候,也總有這樣的一天。第二,當初草擬《基本法》的過程中,香港普羅大眾沒有正式渠道可以參與制訂。 因此,年輕學生提出修改《基本法》,同時要求港人可以作為主導的力量,至少是值得思考和尊重的建議,這也是今年「七一」大遊行民陣其中一項訴求。 在示威中焚燒物件,是表示不滿的象徵行為。例如焚燒某人的頭像,一般代表示威者想該人下台,不等於會謀殺他。焚燒《基本法》,未必是完全否定「一國兩制」。以往也有港人在示威中燒過《基本法》,單是學聯也至少有兩次,過去大家也未必認同,但沒引起這麼大的反響,可能是敏感時刻,敏感場合所致。我無意削弱學生的表達自由,但表達方式與場合能引起最大共鳴,是更有效的表達方式。 「一國兩制」的承諾源於《中英聯合聲明》,但有中方官員曾指《聲明》已「失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則在立法會表示聲明「已完成歷史任務」。最近,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形容這次政改表決是對「一國兩制」的測試,這一點我倒認同:通過一個中央篩選的選舉方案等於接受「一國一制」,立法會根據《基本法》被解釋後的「五部曲」而否決這假普選,正好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井水不犯河水等道理。
今天是「六四」26周年,到晚上,維園會再一次點滿燭光。對於燭光晚會的內容和意義,近兩、三年很多年輕人開始有反思和爭議,到今年更為熾烈,例如過去曾積極參與的學聯,就因有一家大學的學生會反對,不會以學聯名義出席晚會,但是多家院校的學生會仍會出席,學聯也會自行舉辦悼念「六四」的活動。 對於燭光晚會的各種異議,天安門母親運動發起人丁子霖說得好,應尊重年輕人的選擇,毋須任何事都搞「大一統」,讓他們去試驗,「試驗通了,就更好,試錯了,還可以回來,毋須非黑即白」,最重要是不要反目成仇,互相攻擊。 撇開一直反對悼念「六四」的親建制組織,近年反對參加晚會的團體,意見大致可分三類。一類指晚會多年來形式和內容大同小異,欠缺新意,未能針對當前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局勢,有效地推動民主。這種意見有其道理,但是眾多參與者各有不同的想法和要求,一個晚會實在不可能完全滿足,若刻意求變,又可能令一些多年來的支持者不滿。 悼念「六四」活動並非支聯會的專利,持這種意見的組織搞其他形式的悼念活動,嘗試帶出另一些意念,讓市民有選擇,也值得支持。但是正如丁子霖所說,這類組織毋須呼籲市民杯葛晚會,可以安排他們的活動在其他時間舉行。 另一類反對意見同樣支持平反「六四」,但是認為支聯會的個別綱領或論述,如「建設民主中國」,未能完全符合他們的理念,因而不願出席晚會。其實大型群眾運動的活動都往往包含多個不同的訴求,像「七一」和雨傘運動都是如此,「六四」也一樣,只要認同整體的大方向,求同存異,就應該參與,不必執著於個別字眼。 當然,另一類團體認為港人根本不應參與任何與中國有關的事務,更不應悼念「六四」。這種意見,我不敢苟同,只是期望他們不會像周日遊行時那樣在現場打對台。 說到底,維園的燭光晚會,仍然是全球每年最大規模的悼念「六四」活動,獲得國際傳媒廣泛報道,參加的人數愈多,對北京政府所起到的壓力愈大,中國的人權狀況也就較有可能改善。今晚8時,維園見。
上周本欄沙盤推演,政改投票前夕可能會發生的事。周末,消息傳來,全體立法會議員獲邀於周日(31日)到深圳,與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中央的政改3人組)會面,就政改交流意見。 表面看來,這項邀約是北京主動向泛民議員伸出橄欖枝。但是邀約僅在會面前一星期方才公布,而支聯會早已定了在當天舉行紀念「六四」的遊行,很多泛民議員均會出席,有些甚至負責籌辦,而會面時間只有早上數小時。這樣短促的時間,根本不可能有甚麼實質的會談。如此安排,可見北京對於修改方案以爭取泛民支持有多大誠意。 特首梁振英被問到會面可否延期時,回應一句︰「六四年年都有」。每年定時定期的悼念正是「六四」紀念有意義之處,梁振英當然不會明白,偏要撞期,多少欲顯示官方寸步不讓的霸氣。 當然,更清楚顯示北京態度的,是政改方案公布後,連一些符合「8.31框架」的小修小補建議,如公司票變董事票,減少漁農界的議席,或「白票守尾門」等,均無意探討。因此,中央官員在深圳會面中,會願意作出任何讓步的機會極微。即使有讓步,亦不會將有篩選的本質改變為有競爭的真普選。 相信上述三位官員在深圳只是照本宣科,複述過去的立場,目的只不過是將否決的責任推向泛民議員。 政改從來是政府的憲制責任,只推出一個四成人都不接受、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是政府失職,不是否決者的錯。政改諮詢從一開始就是騙局,從沒有商量,「8.31框架」根本不是港人的建議,比民建聯、工聯會的建議還要保守。現在這方案得不到市民廣泛認同,即將遭到議會否決,要作出讓步、提供可行方案的責任不在於泛民,而在於政府。否決後,重啟五部曲的責任,依然在政府。 拒絕袋住先的心態,有如「六四」的悼念,市民沒有坦克或軍隊,但有的是真理與自由,不對的東西,不合乎原則的事情,未必能短期內能改變,但「六四」年年都有,正是我們的堅持。
正當3家大學的民調顯示政府的政改方案得不到大多數市民支持之際,又有人重提先前的一些所謂「優化」建議:將公司票轉為個人票,以及「白票守尾門」。數名泛民主派的前任議員均表示,方案若能作這兩項改動,泛民應「袋住先」;另外,內地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也表示前者可以討論。 上述幾位泛民朋友的理據,是根據「政改民意關注組」本月初的民調,若方案作出上述兩項修改,支持「袋住先」的市民會增至超過七成。但是,民調中只提「公司票轉個人票」和「白尾守尾門」等簡單字眼,並沒有具體內容,而魔鬼正在細節中。 說到個人票,很多市民的想像,是類近1995年立法局功能組別的「新9組」投票,所有選民(或至少所有在職人士)均可加入某一組別,投票選提名委員。但是政府官員提及「個人票」時,從來沒有清楚說明,究竟是轉為公司的「個人」是董事,是僱員,還是從業員?若是董事票,又跟公司票有甚麼分別? 即使是僱員有票,提委會4大界別中的工商、金融界現在是以行業內商會的成員為選民基礎的,而不少中小企並沒有加入商會,那非商會的從業員是否都有投票權?不要忘記,根據人大常委 8.31決定,提名委員會的「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必須「按照」上屆選委員的「構成」和「產生辦法」。換句話說,8.31決定不改,提委會的「優化」空間不大,相信所謂「個人票」極其量只是變董事票,換湯不換藥。 同樣道理,「白票守尾門」表面上意味選民可藉著白票令沒支持的特首候選人不能當選,但是具體有多少白票才能守到這尾門?守到後,再如何產生特首?既然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普選結果只是中央任命特首的「參考資料」,白票又有何用? 沙盤推演,政府或許會在政改表決前最後一刻承諾作上述的所謂「優化」,但卻不提具體內容,然後借助民調數字施壓,要求泛民先通過決議案,在本地立法階段才討論細節。但本地立法只需要議會過半數通過,泛民已喪失1/3的否決權。最後一分鐘的空泛承諾究竟是否真的優化?
約一年前爆出嚴重超支的高鐵項目,果然是無底深潭。根據政府上周五的文件,截至今年3月底,工程較港鐵已修訂的計劃進度滯後5個百分點,路政署對於港鐵能否達到2017年通車的目標相當存疑。政府也沒有否認高鐵的造價將高達900億元的報道。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認為,工程嚴重滯後是因為內地和香港未能解決「一地兩檢」問題,令西九龍總站的設計未能動工。早在2010年反高鐵運動中,包括公民黨的多個團體已指出不解決「一地兩檢」,高鐵的效率根本不能達到。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信誓旦旦,表示「技術」問題一定可以解決。高鐵「起住先」,至今超過5年,現任局長張炳良仍交不出任何具體進展。 新民黨田北辰周一提議,可以由內地立法,然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基本法》18條訂明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新民黨想用附件三將內地官員引入西九執法,居心何在? 行政會議3月拍板通過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的工程,要面對跟高鐵極為相似的憲制問題。三跑造價高達1,415億元,機管局估計,興建該條跑道之後,機場每小時總共可升降航機102架次。但是正如我的黨友、民航機師譚文豪和另一些關心三跑的朋友所指出,這個數字建基於一個假設,就是航機在香港起飛後可選擇立即向南或北飛(降落也可揀選從南或北)。不過,由於香港北面的空域由內地管轄,航機要經北面進出香港,就牽涉空域管理問題。 面對這些專業的質疑,張炳良局長表示,會與內地商討「空域共享」。但是《基本法》第13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民用航空的日常業務和技術管理,包括機場管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飛行情報區內提供空中交通服務,和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區域性航行規劃程序所規定的其他職責。」跟「一地兩檢」一樣,政府至今無法就「空域共享」提出不違反《基本法》的具體構思。 高鐵前車可鑑,政府又再次叫大家讓三跑「起住先」,將重要憲制基礎說成「技術問題」可慢慢商討,還有推波助瀾的田北辰,「一國兩制」就是這樣被斷送的。
政府的政改方案兩周前公布,問責官員立即落區,宣傳「一定要得」,結果一團糟。第一日在美孚,預先準備一班根本不是本區的住客扮街坊,連美孚的期數也弄錯,後因特首梁振英到場吸引大批反對聲音,活動草草收場。4月25日的巴士巡遊,高官根本不敢下車,落區不「落」,宣傳變成反宣傳。 吸收經驗後,官員改變策略,不通知傳媒,在建制政黨的地區人士簇擁之下派傳單,變成了區議會候選人競選活動的助選團,在政府政改Facebook刊出相片交差了事。安全系數足夠,但不少高官在活動中還是大出洋相。 小心經營最高民望的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千年道行一朝喪。上周六遇上一名市民指政府的政改宣傳「呃細路仔」,沉不住氣,大聲呼喝本已準備離去的市民「你聽我講」,一輪嘴發言後晦氣地拋下一句「講完」便轉頭離去。發展局長陳茂波同日遇上市民拒收單張,斥責他「收皮」,也有點沉不住氣。袁國強在快餐店派單張不得要領,還被「請」出去,不要阻住做生意。 我們在競選活動中,也曾遇上謾罵、人身攻擊和粗言穢語。每星期天的《城市論壇》亦然。任何政治人物都知道,不能向市民反唇相稽,這是政治ABC。 落區不是單向宣傳,市民日日在電視已接收政府信息,是時候政府虛心聆聽市民的意見。聆聽時的面部表情及身體語言,在電視機看得一清二楚,還有是聽後回應是否到題得體。高永文大喝市民要聽他講,但他根本沒回答這市民三番四次問的同一問題,就是1,200個提名委員如何產生。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落區時,一名茶客質疑,為何中央不信任一小撮香港人,而不給予香港普選,而陳竟說:「要令中央更加信任我們」。這又是政治基本錯誤,從來是政府要取信於人民,人民如何取得政府信任?難道社會只有順民,政府就會尊重人民權利?社會永遠一小撮人反叛,管治者就因小失大,剝奪其他人應有的權利?原來「袋住先」就是要爭取中央信任港人?孔子的一句:「民無信不立」,正是指政府,不得市民信任,就要垮台。為何飽讀書的陳智思,連基本政治倫理都會顛倒? 周二有報章報道,官員會暫停落區。若連政治ABC還未練好,還是不要獻醜。
自從政府4月1日宣布將不會與亞視續牌後,電視業在大半個月內出現了多項重大的新發展,其中最轟動的,要算上周五高等法院裁決港視的司法覆核勝訴。法官區慶祥指行政會議違反相關的既定政策,未有考慮港視的合理期望。法庭要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重新考慮港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法庭的裁決無疑狠狠摑了「一男子」梁振英一記耳光。 另一邊廂,一台獨大的無綫電視,上周三宣布獲得與內地官方關係密切、由「中國梅鐸」黎瑞剛控制的華人文化傳媒娛樂投資入股;與黎瑞剛合作緊密的內地媒體公司引力控股董事總經理許濤出任無綫的非執行董事。無綫進一步「染紅」已是不爭的事實,而節目水平也令人搖頭嘆息,近期最獲好評的不是新劇集,而是重播23年前的《大時代》,黃金時段則播加工後的內地劇集,改名《武則天》。 還有一大堆懸而未決的問題。亞視不獲股東注資,很可能無法營運至明年4月1日的牌照屆滿日子,有說在下月29 日台慶後已會停播。一旦停播,亞視原本佔用的數碼頻譜如何處理,政府和通訊局仍未能提供答案,而港台其實也沒有足夠資源立即接收亞視的模擬頻譜。香港電視娛樂雖獲發牌,但未知何時才能啟播;奇妙電視更未獲正式發牌。 多年來,普羅大眾近乎全無觀看電視的選擇。荒謬的是,唯一已製作好大量節目,可以於短時間內開台、讓港人有較多選擇的港視,卻不獲發牌。 回想2013年10月,梁振英聲稱不想市場出現惡性競爭,因而由發牌無上限,改為「循序漸進」發出兩個牌照(跟政改方案將特首候選人限制於2至3個如出一轍!)。不論從法律或市場實際情況來看,這個藉口都已完全站不住腳──目前不是有惡性競爭,而是沒有競爭。 一個尊重法治,尊重市民的政府,應立即遵從法庭的裁決,真正奉行發牌沒有上限的政策,開放市場,盡快重新審視港視和其他公司的申請,同時釐訂亞視結業後的頻譜安排,讓港人看電視有選擇。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非常落力推銷政改方案,一味哄港人他日提委會都要考慮民意,不讓民望高的人出閘成為特首候選人,會「好有問題」,市民烽煙節目就舉電視發牌為例子,有民意支持的王維基正正這理由被封殺,即使現在贏了官司,仍然未見政府撥亂反正,急市民所急,在無權選擇特首前,也可選擇電視台。周四刊登
政府昨天向立法會提交了2017年特首選舉的政改方案,有關內容早已透過向傳媒放風公布。方案自然完全受制於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內容中新提出了一些小修小補式的建議,表面看似增加了特首選舉的競爭性,但其實只是掩人耳目的花招,改變不了假普選的本質。 第一項花招,是將過去獲得1/8選委會成員提名可以參選的門檻,降低至獲1/10提委會成員(120人)推薦即可成為參選人,即所謂「入閘」,理論上最多可達10人。但是這做法根本毫無意義,因為過去通過1/8的門檻已成為候選人,但日後的「參選人」卻要再獲得超過1/2的提委提名,方可正式「出閘」,這才是真正的門檻。門檻沒有放寬,而是收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在入閘至出閘期間,會有足夠時間讓參選人拉票,甚至可能有電視辯論,「市民放工了可以回家擔凳仔看戲」。他說得好,市民只有「看戲」的份兒,而不能參與決定。很多建制派人士,特別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多次提出,若有一名泛民參選人在拉票期間取得很高民望,中央政府定必顧慮民意反彈,不可能不讓他出閘。但是港人清楚看到,雨傘運動所反映的民意並不能令中央動搖分毫,無任何跡象顯示到特首選舉時,中央會因民意支持而讓某候選人出閘,中央的回應必定是:「依法辦事,這是提委會的決定!」 方案中更為毒辣的一招,是建議提委會在提名時採用「逐一表決」或「信任票」制度,即若有10人入閘,每名提委可暗票提名最多10人,最少2人,取得最多而又過半數提名的2至3人方可出閘。換句話說,即使取得提委過半數的支持,也未必可以出選。 根據政府方案,即使有一人一票,都未必能防止梁振英當選,因為政府決定採用一輪投票的簡單多數制,以及將白票列為廢票。舉例,保皇派有10%支持被欽點的候選人,其他一或二候選人只是陪跑,即使市民一人一票,90%都是白票,也不能阻止這只有10%支持被欽點的候選人當選。政府恐怕市民發動以選票表達對政制的不滿,令選舉結果出現尷尬局面,但求不易「出事」,至於選出來的特首是否為大多數市民接受,已不在考慮之列。 對這樣的假普選方案,泛民主派別無選擇,只有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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